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逻辑关系解读
2015-02-13胡涵锦
张 培,胡涵锦
(1.上海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上海 200240;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46)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指出,“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2]。那么,如何解读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工作。
一、“以人为本”:三个层面的逻辑统一
《意见》指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2],从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界定,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取向和当代中国公民的道德追求。其中,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前提,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保障,公民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落脚点和根本,三者有机统一,成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的价值引领。
那么,三个层面的内容是否各行其是、相互平行而没有交集呢?如何理解这种表达上的并列,从逻辑上把三个层面纵向串联起来,从而在宣传上统一口径、在实践中协同推进呢?本文认为,关键在于界定国家和社会层面价值的主体,即国家的价值目标是为谁而确立?社会的价值取向由谁来主导?
(一)国家价值目标为党和人民而确立
“每一个力图取得统治的阶级……都必须首先取得政权,以便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普遍的利益。”[3]84-85中国共产党要想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必须旗帜鲜明地指出自己所代表的利益在本质上和长远意义上对人类解放所具有的普遍性,在制定国家发展目标上,要集中体现党的意志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这个角度来看,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仅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4]。
(二)社会价值取向由中国共产党来主导
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形态的社会当中,社会的环境氛围、价值导向、评价标准等直接影响着个人的价值追求和言行举止。当前我国要构建的社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5]。这就凸显出两个主体,一是中国共产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人在治国理政中必须秉承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实现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从而对全社会产生价值辐射和主导作用,这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理念是一致的。二是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公民,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中,要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追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共同推动社会发展。
(三)公民的道德准则靠个人来践行
公民是社会的细胞,公民的道德素质和精神风貌直接影响社会风气的好坏和社会发展的质量。不断提升公民的道德修养既是实现国家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贯穿每个人一生的功课。
如此看来,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就是中国人民在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所确立的整体发展目标,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应有的价值取向,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就是每位公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应遵循的道德要求,这样,“价值目标为人民确立,价值导向为人民服务,价值准则靠人民践行”,三个层面统一于“人民”这一主体,体现了“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突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人为本”的深刻主题。
二、“四种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纵向解读
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内容的纵向排列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回答了四个核心问题,即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这是我国在价值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直面的几个突出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四种关系的处理给出了明确回应和引导。
(一)富强—自由—爱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说,“国家好、社会好,大家才会好”[6]。国家的繁荣“富强”、市场经济的“自由”开放是个人发挥聪明才智、实现自我价值的前提条件,而公民个人的努力和贡献则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源泉动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爱国”作为公民道德的第一要求,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今天另有新意:爱国就要凝心聚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用实现个人梦托起中国梦;爱国就要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当两者发生冲突时,要有顾大家而舍小家的精神,这在今天弥足珍贵;爱国还应尊重和保护个人正当的或合法的利益,为个人发展提供充分保障和广阔舞台。
(二)民主—平等—敬业: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民主”既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一种状态,也是公民参与社会生活、表达利益诉求的一种权利。“平等”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和要求,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然而,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享受权利就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强调的“敬业”,不仅是对公民的职业道德要求,还蕴含着公民对自身权利与义务的平衡自觉,体现了权利与义务要相互对等、互为条件的价值关系。
(三)文明—公正—诚信: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1]。把“公正”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呼应了党和国家的政策导向,传递出“既要把蛋糕做大,又要把蛋糕分好”的正能量,顺应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五个文明”同步发展的民生诉求。这里“公正”有三个层次:国家层面强调利益的平衡,凸显“公平”;社会层面要求制度的正义,凸显“公正”;公民层面注重交往的诚信,凸显“公道”。只有在公平正义的环境中,社会活力才能竞相迸发,财富源泉才能充分涌流,人们对价值观的认同和内化才有条件转变为发展的力量。
(四)和谐—法治—友善: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社会和谐的内容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和谐不仅要求内在主体间的友善相处,还需要外在条件的保障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当代我国社会发展实际,既强调“软道德”的价值引领,又凸显“硬制度”的不可或缺,体现了道德与法律间的互补与张力,是在摸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中的一种价值自觉和实践自觉。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这样的解读并不是单一的纵向对应,从三个层面的整体内容来看,也集中体现了处理个人与集体、权利与义务、公平与效率、道德和法律之间关系的价值导向,我们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组合的理解思路。
三、“三个特征”:培育和践行的逻辑定位
《意见》强调,“三个倡导”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遵循”,要紧紧围绕24个字的基本内容,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在实践中应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特征:
(一)价值准则的底线性
冯友兰先生认为人生境界由低到高有四个等级:“一本天然的‘自然境界’,讲求实际利害的‘功利境界’,‘正其义,不谋其利’的‘道德境界’和超越世俗、自同于大全的‘天地境界’。”[7]298就社会现实说,绝大多数人都处于功利境界之中,功利境界是常人的境界。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引导处于“功利境界”的人提升自我的一种途径,其所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一个人要立足现代社会、赢得尊重和发展需坚守的底线原则,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公民应具备的基础素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要引导人们“懂得世上并不是只有自己,还存在着一个社会,它是一个整体,自己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7]299,要树立正确的义利观、群己观。除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些底线原则之外,还存在着更高的道德标准,如助人为乐的社会公德、勤俭持家的家庭美德、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公而忘私的个人品德等,个人只有在遵循底线原则的基础上不断修身养性,才能达到人生的更高境界。
(二)价值追求的动态性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精神,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价值观念”,[8]古往今来,人们的价值追求都随着不同时代的变迁和需要而不断发展和进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适应当代中国发展趋势的一次价值观重塑与提升,其提出与践行的进步意义毋庸置疑。然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发展绝不会止步于此,其内涵和外延将会随着社会实践的丰富而深化、扩大,人们的价值追求还会更高更远,这就意味着“三个倡导”不是封闭的、终极的价值目标,而是动态的、开放的价值追求。它将遵循“实践—再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人类认知发展规律,经历“践行、凝练、培育、再践行、再凝练、再培育”等系列环节与过程。
(三)价值凝练的特殊性
总体来看,“三个倡导”既汲取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忠诚、信义等道德因素,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的正义、自由、富强等价值理想,还参考了西方文明中的民主、平等、法治等价值标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个性和人类社会价值追求的共性的有机统一,是凝聚社会共识的“最大公约数”。在此基础上,还应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制度优势与特征,进一步挖掘、凝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彰显价值观的阶段性、特殊性、地域性、行业性、阶层性等等,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留给我们的新的空间和命题,需要进一步思考。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2-11-18.
[2]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3-12-24.
[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N].人民日报,2012-11-16.
[5]胡锦涛.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6-10-19.
[6]习近平总书记深情阐述“中国梦”[N].人民日报,2012-11-30.
[7]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M].赵复三,译.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4.
[8]习近平在北京大学考察时强调 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与祖国和人民同行努力创造精彩人生[N].人民日报,201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