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湾海洋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思考
2015-02-12潘朝辉杨莉莉孙仲钱
潘朝辉,杨莉莉,孙仲钱,2
(1.宁波大学商学院,浙江 宁波 315211;2.浙江省台州市农业局,浙江 台州 318000)
21世纪是海洋世纪,循环经济则是世界各国解决资源环境与发展问题的必然选择,如何将海洋经济和循环经济建设有机结合是我国海洋经济发展重要现实课题[1-4]。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与资源化(即循环经济3R原则)。我国已在多个省区建立海洋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这些集聚区建设产生了较大规模效益,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不小促进作用;但也不同程度存在着诸如要素制约突出、管理体制不完善等方面问题,影响了集聚区优势发挥和运营效率[4-5]。本文拟以台州湾海洋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台州湾集聚区”)为例,分析、把握集聚区建设存在问题,提出配套策略措施,促进当地乃至全国海洋经济和相关事业发展。
1 台州湾集聚区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建设现状
台州湾集聚区位于台州市椒江口两岸及温黄平原东部,包括台州市区东部组团、台州石化工业基地、临海东部组团(临海分区)和温岭东部组团(温岭分区),其中东部组团由椒江分区、路桥分区、开发分区和台州东部新区组成;由北向南涉及临海市、椒江区、台州经济开发区、路桥区和温岭市,是浙江省“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的14个产业集聚区之一,也是浙江海洋经济国家战略中的九区之一,是台州市委市政府“主攻沿海、创新转型”战略的主平台、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主战场[5]。
集聚区规划总面积约562km2,主要由核心区与协调区组成。为进行有效管理,按照“单独建制、统分结合、市场运作、合力共建”的原则,各个级别都设立了管理委员会,并将其作为台州市委和市政府派出机构。具体做法:
1.1.1 组建管委会 管委会机关11个局办、2个事业单位、机关党支部相继设立,并出台系列政策。《关于建设台州湾海洋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的若干意见》明确了集聚区的规划范围、基本原则和主要工作,规定在土地、环境控制、资金、科技、人才引进、财税等政策予以倾斜支持;《集聚区东部新区开发建设体制方案》建立了对台州东部新区联合开发的建设管理体制。顺利完成了循环公司及2个子公司的注册组建。
1.1.2 创新管理体制 集聚区实行“统分结合”管理体制,以统为主,对涉及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升集聚集约水平、推动可持续循环发展、改善发展环境的重点控制性环节,特别是跨区域、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实施,强调发挥“统”的功能,实行统一管理;同时维护各分区开发建设主体的相对独立性,鼓励开展差别化竞争,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建立集聚区与各分区的双层工作例会制度,加强集聚区与各分区的定期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开发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各分区管委会建立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考核得分换算计入市委市政府对相关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
1.1.3 健全管委会管理制度 主要是印发《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和委务会议议事规则》《考勤制度》等9项内部主要工作制度和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议事规则》《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2项工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逐步建立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运行机制。
与此同时,进一步探索“统分结合、科学高效、信息畅通、合力推进”运行模式,加快理顺集聚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加强与各分区的沟通与联系。特别是建立双层例会制度,即集聚区管委会与各分区管委会工作例会制度、管委会分区例会制度;同时建立考核机制,在相关县(市、区)和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列入集聚区工作内容。
1.2 存在问题
1.2.1 管理体制亟待规范 一是管委会没有编制。编制不统一、人员不到位、机构不健全、职能不清晰、权限不明确,需要协调的事务多,工作效率低,与集聚区快速发展壮大不相适应。二是多头领导。协同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总体上讲是集聚区发展初始阶段一种普遍的模式,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三是政府部门与集聚区管委会在具体工作的协同中,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人力和物力。同时,各级政府大多在自身政治和经济利益优先的情况下被动地为集聚区做配合工作,加之各基层与集聚区没有隶属关系,实现协调配合需要第三方行政干预,对产业集聚区发展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1.2.2 要素制约突出 一是用地紧张,后备资源不足。由于经济发展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尚未完成,传统发展方式和生产手段仍在发挥消极作用,对循环经济体系的建立起到了一定阻碍作用。二是资金要素制约。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不足,进入集聚区的各个企业单位都基本上面临着电力、水源、交通、通信等方面困难。三是主导产业中科技含量高的高科产业比重较低,部分产业处在整条产业链的低端,结构层次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整体利润偏低。很多中小企业难以满足循环经济集聚区对环境保护和节约能耗的要求,或者满足要求后利润比率低于预期,推行内清洁生态生产,节能生产消耗太多成本。
1.2.3 产业发展后劲不强 产业发展趋同倾向明显,较多集中在海洋生物、海洋制药、海洋装备制造、海洋化工等产业,加上软硬件条件接近,容易造成同质竞争。产业链条亟须完善、延伸。港口物流产业群已基本形成,海洋化工刚刚起步,大石化差距较大,现代观光农业等配套产品有待加强。在经济形势下滑、市场低迷影响下,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迟缓。由于科学组织、整体推进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各产业间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相互配套的关系比较松散,缺乏大集团引领、大项目支撑,没有示范引导带动作用的企业,循环经济规模较小,一些产业内部呈单线式发展,产业链条较短,没有形成高度关联和有效互补的循环经济链网体系。
1.2.4 集聚区效率有待提高 集聚区承担的任务较重,需要协调的部门较多,要求相对较高。但部分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不强,特别是为企业服务方面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意识,影响了项目进驻和建设。尤其是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用地手续审批、企业手续办理等需逐一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协调成本较大,效率不够高;后续服务力度不足,对企业“一站式、保姆式”的服务承诺尚需进一步落实。部分园区员工生活配套、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相关事业短缺,生产、居住、商贸等功能区混杂。
此外,区内海水污染严重,系统脆弱性突出;海洋资源循环利用困难,亟须技术创新。但当前海洋资源开发与资金投入主体不集中,难以形成合力;海水淡化技术发展缓慢,能耗大、效益低。由于海水污染治理效果不佳,海洋资源受损严重,渔业资源质量也下降不少,赤潮等灾害时有发生,主要渔场产量严重下滑。与此同时,区内企业循环经济意识不够强,更谈不上带动全社会参与;有的企业认为与己无关,甚至把产业链延伸和简单生产环节也当作循环经济。
2 推进台州湾集聚区建设的策略选择
海洋经济与循环经济有机融合是海洋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核心,重点在于循环型现代海洋产业链构建;路径是依托现有产业,整合关联企业,引进产业链关键链接和补链项目,加强行业间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着力构建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链、海洋装备制造产业链、海洋清洁能源产业链和临港石化产业链。
2.1 循环策略
2.1.1 企业内循环 实现集聚区内各个企业内部减量化和循环应用是园区整体循环的基础。如生态型海水养殖产业带建设,即以浙东沿海水产规模化养殖为集聚区建设目标,充分发挥生态食物链的作用,构建混养和轮养的海产研制模式,注重海水池塘虾、贝类、鱼类和蟹类等充分发展,提高养殖效果;同时加强海水池塘内循环养殖技术的完善和推广。根据台州湾的实际,优化内循环养殖系统结构,最大限度提高海水池塘利用率,提升海洋循环经济区养殖效率。还要充分发挥海洋中各种资源对于循环、绿色、环保型经济发展的作用,特别是要发挥大型海藻类在海洋环境自净中的作用。当前,集聚区已建成333.3hm2大型海藻类养殖基地,较好发挥海藻类环境净化作用,进一步提升海水养殖的产出水平。又如金峰热力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煤灰渣生产建筑砌块,就是利用热电联产生产锅炉排出的煤灰渣,结合现代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压制建筑行业使用的空心砖、实体砖代替国家明令限制生产的黏土砖。
2.1.2 产业链循环 根据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导向,立足已有产业优势,抓住“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这一中心环节,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海洋新兴和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着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一是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海洋生物产业,重点发展海洋药物、海洋生物保健品和海洋生物功能材料产业;发展海洋新兴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传感器、水文监测器等小型海洋装备制造;发展海水综合利用业,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创建海水利用产业链为主线,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水淡化、海水循环冷却、大生活用海水、海水化学资源提取利用示范工程,形成海水利用技术、装备、产业化体系,推进海水利用产业快速发展。二是新材料与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以铜合金、锌合金、合金铸钢、粉末冶金等通用高性能金属材料产品为主的通用高性能金属材料及以镁合金、铝锂合金、钛合金、镍合金等新型复合高性能金属材料产品为主的特种高性能金属材料;同时抓住国家和省市鼓励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机遇,扶持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重点发展非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及设备制造、LED新光源、背光源、智能电网及高低输变电、太阳能光伏等相关产品,推进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应用、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屋顶等的建设。三是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信息家电、半导体照明和物联网产业,积极发展电子专用材料、智能化应用产品、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电子商务及网络服务业,以及新型元器件等,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四是海洋装备制造业。抓住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制造扶持发展机遇,重点在海洋交通设备制造、数控装备、轨道交通设备、船舶专用设备、精密检测与模具等领域取得创新突破。
2.1.3 社会循环 建立城乡之间、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循环经济圈为主,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引导政府、企业和公众优先使用和采购可再生利用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大力宣传和推广发展循环经济的有益经验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政策法规的透明度,提高全民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合理消费,规范消费行为,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2.2 管理策略
2.2.1 进一步完善集聚区管理 一是成立专门协调及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集聚区建设过程中重大问题和正常运营和管理事务。在发展过程中,集聚区管委会的行政级别还应依据集聚区的发展状况适当提升。二是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如化工行业协会、海洋生物制药一体化协会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保护、行业自律、沟通企业和政府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建立联合开发的建设管理体制。在保持行政区划、财政分成等基本体制不变前提下,由各方共同出资,成立股份制开发公司,实行联合开发建设。四是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规划实施的年度目标,健全海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评价制度,完善促进海洋循环经济发展的奖惩制度。
2.2.2 加快构建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 主要是完善集聚区行政审批机制。按照“充分授权、就地办结”的要求,提高审批效率,做到项目审批不离集聚区。探索建立项目审批及准入管理新机制。实施项目审批事项办理的沟通会商制度,各部门现场研究交办项目的相关审批事项,为项目建设提供最方便快捷服务。全面实施重点项目全程代理代办制度,对项目的审批事项要提供从受理到办结的一条龙代理代办服务。构建符合集聚区实际的土地储备运营制度,搭建集聚区土地融资平台,增强土地市场调控能力,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土地收储、开发与运营工作,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为集聚区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要素保障。
2.2.3 优化集聚区优惠政策与扶持措施 ①放宽准入门槛,提高审批效率。坚持“非禁即入”原则,鼓励多种投资方式进入,放宽企业、商户登记注册条件,同时简化企业登记注册手续。②合理供应土地,保障项目需求。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聚区规划前提下,保障集聚区项目用地需求;对辐射力强、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目录鼓励类的大型项目,予以倾斜。③实施税收优惠,增强对外吸引力。给予集聚区内企业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减免集聚区内单位企业所得税,对集聚区重点发展的专业园区在税收政策上予以重点优惠。④加大财政支持,提高扶持力度。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对符合集聚区产业发展目录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资项目给予支持;建立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物流、商业、融资平台和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行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集中审批、限时办理、跟踪服务”制度,优化投资和经营环境。
3 结语
浙江是全国海洋经济“试点省”和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台州是浙江省海洋资源大市,大力发展海洋循环经济不仅是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更是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要求[3]。推进海洋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有利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形成新的增长极。本文以台州湾为例,对集聚区建设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提出了配套对策建议。认为集聚区建设已取得较大进展,相关政策相继出台,基础设施及配套产业等持续推进,但仍受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亟待完善,发展后劲有待加强;进一步健全循环型现代海洋产业链则是集聚区良性循环的根本和关键之所在。建议依托现有产业,整合关联企业,加快引进产业链关键链接和补链项目,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法律法规、健全考核机制、加快项目推进、加强交流合作和宣传引导,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考核制度和公共服务,着力推进社会、园区、企业等层面建设,实现集聚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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