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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刺猬法则”看政商关系

2015-02-12陈怡如

预防职务犯罪专刊 2015年3期
关键词:官商政商刺猬

文/陈怡如

从“刺猬法则”看政商关系

文/陈怡如

官商交往既要保持好安全距离,防止因形成利益共同体而滋生腐败;又要保持正常联系沟通,以利于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刺猬法则”来源于一则寓言:两只刺猬相依取暖,一开始由于距离太近,彼此刺得鲜血淋漓,后来它们保持了适当的距离,既暖和又不被刺伤。该法则强调的是人际交往中的“心理距离效应”。这种“亲密有间”的关系,是一种不远不近的恰当合作关系。

从“刺猬法则”看政商关系,颇有相似之处。政府官员和企业家就如同两只刺猬,若离得太近,称兄道弟、勾肩搭背,可能结成利益共同体,进而滋腐两败;若离得太远,又不利于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无法相互“取暖”。

近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政商关系新生态:君子之交,相忘于江湖”分论坛的会场上,一些与会嘉宾就十分迫切地表示,在经济新常态下,亟须构建政商关系“新生态”。笔者以为,正确认识并科学运用“刺猬法则”,对构建健康的政商关系,亦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因与商人交往过密而导致廉洁底线失守的官员,近年来并不鲜见,这也让政商关系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之一,使正常的官商交往受到一定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既不应受到官员的强行干涉,也离不开官员的周到服务。官员作为政府决策的制定者和执行人,若长期对企业“敬而远之”,必不利于经济发展。

官员增强自律意识原本是件好事,但不批文件、不下企业、不积极主动服务,打着“自律”的幌子搞“为官不为”那一套,就如同一只刺猬只保护自己,却依然“刺伤”了另一只刺猬,最后自己也可能因不作为被追责而“受伤”。一些官员在汲取官商勾结腐败案件的教训时产生了思想误区,没有将正常交往与非正常交往区分开。殊不知,在相关案件中,一些官员之所以受到党纪国法惩处,并不是因为他们为企业服务得太多,而是因为他们把“服务”企业当作谋取私利的手段。与此同时,一些别有用心的商人投其所好,大肆利用官员手中的公权力来实现非法目的。官商之间不正确运用“刺猬法则”的结果,就会导致两者的交往超过安全距离而相互伤害,出现双输的悲剧。

官与商之间应当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太紧密或太疏远,都构建不出政商关系的“新生态”。官商交往既要保持好安全距离,防止因形成利益共同体而滋生腐败;又要保持正常联系沟通,以利于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不断优化顶层设计,建立、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精简行政流程,铲除官员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的土壤。

同时,要进一步畅通官商正常交往的有效途径,并将这种交往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不仅使官员服务企业的行为更加透明、公开,也使得商人没有抱官员“大腿”的可能。如此一来,“刺猬法则”中“相互取暖”的积极效应就会显现,进而催生出政商关系的“新生态”,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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