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的思考
2015-02-12朱虹
摘 要:景德镇御窑遗址是世界上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陶瓷文化宝藏,发掘、保护、开发、利用御窑遗址等文化遗产,对提升江西乃至中国的文化软实力和世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适应我国经济新常态的发展要求,景德镇御窑保护要正确处理目标定位、保护范围、文物展示和整体保护等方面的关系,抓好发掘整理、开发利用、安全保护和人才队伍建设四个重点,努力形成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工作强大合力。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2278(2015)04-0335-04
DOI:10.13957/j.cnki.tcxb.2015.04.001
收稿日期:2015-05-16。
修订日期:2015-05-23。
Received date: 2015-05-16.
Revised date: 2015-05-23.
通信联系人:朱 虹(1957-),男,博导,副省长。
Correspondent author:ZHU Hong(1957-), male, Ph.D. supervisor, Vice governor.
Email:tcxb_0798@163.com Considerations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Historical Site of Jingdezhen Imperial Ceramic Factory
ZHU Hong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Nanchang 330046, Jiangxi, China)
Abstract:The historical site of Jingdezhen imperial ceramic factory is a unique and non-copyable treasure of ceramic culture. To enhance the cultural soft power of Jiangxi and even China and to increase Chinese influence in the world, excavating, protecting, and utilizing cultural heritage such as this historical site are of great significance. In order to meet the requirement of the new normal economy in China, it is necessary to protect the site by giving considerable consideration to object-orientation, protection scope, artifacts exhibiting and integrated preservation. Besides, attention should also be paid to its archeological excavation and restoration,, extensive utilization, safe protection and personnel training. Only in these ways can synergy be built up on the protection of this historical site.
Key words:the imperial ceramic factory in Jingdezhen; protection of historical site; contemporary value
最近,北京大学教授宿白、国家文物局原顾问谢辰生、故宫博物院研究员耿宝昌三位中国文物界泰斗,联名上书党中央、国务院,强调指出景德镇御窑遗址的历史地位和当代价值,恳切呼吁推进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工作。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对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由此可见,尽管当地政府多年来做了不少卓有成效的御窑遗址保护工作,建立了御窑遗址管理机构、组织了御窑遗址考古发掘、启动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了景德镇明清窑陶瓷文化遗址综合保护利用及古建筑抢救保护复原工程、开展了周边环境整治,但是与中央要求相比,与心系御窑遗址保护的老专家的期望相比,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标准相比,与景德镇御窑自身的固有价值相比,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工作依然亟需得到整体上的推进。
一、景德镇御窑的历史地位和当代价值
陶瓷被称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历史上,景德镇御窑烧制的陶瓷代表了中国陶瓷的巅峰成就,代表了当时世界制瓷业的最高水平。景德镇御窑厂是元、明、清三代专门烧制宫廷用瓷的皇家瓷厂,是我国烧造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工艺极为精湛的官办窑厂,在长达近700年的时间里,为“天下窑器之所聚”,在中国及世界手工业史上具有特殊的地位。
御窑遗址是一座宝藏,一座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宝藏,在陶瓷史乃至人类文明史上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与故宫、长城一样,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符号。景德镇御窑不仅具有独特的历史地位,更具有非凡的当代价值。其一,景德镇御窑遗址是我国唯一一处能全面系统反映官窑陶瓷生产和文化信息的历史遗存。御窑遗址及其背景环境是研究中国及世界陶瓷历史、文化、工艺及窑业体系等的信息库,是江西乃至全国一笔宝贵的历史文化财富,也是江西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其二,部分御窑遗址考古发掘品堪称“活化”标本。据资料记载, 御窑厂每100件成瓷中可能仅有4件能入宫使用,绝大多数瓷器次品、试制品和贡余品,按照制度规定,必须集中砸碎后掩埋于御窑厂内,禁绝流入民间。所以,御窑遗址中发掘出来的瓷片、极少的完整器以及破损器的修复件,是我国古代陶瓷文化、陶瓷技艺、陶瓷材料研究的“活化”标本。而且,御窑遗址考古发掘品是鉴定传世品真假的最有说服力的参考,同样具有标本性意义。2015年,世界上最古老的拍卖行——苏富比拍卖明宣德青花龙纹钵传世品时,为了说明它是真品,特意将御窑厂出土的同款修复件图片放在一起,同时展出。其三,部分御窑遗址考古发掘品填补了陶瓷发展史的“空白”。御窑出土瓷的修复件中,部分未见于以往的考古发掘品、传世品中,如永乐青花釉里红云龙纹梅瓶、永乐内红釉外釉里红赶珠龙纹大碗等,均属首次发现的罕见珍品。它们之所以未能传世,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当时的生产量小、成品率低肯定是一个重要原因。当然,像这些梅瓶、龙纹大碗等,也可能从来都没有达到入选御用瓷器的标准。因此,御窑遗址中的不少发掘品填补了陶瓷发展史上的空白,解决了学术领域的诸多重大问题。特别是年前首次发现了明代官窑釉上彩的釉料、原料、半成品和完整反映明代官窑釉上彩制作过程的作坊等遗迹和遗物,填补了我国陶瓷工艺考古的空白。
当前,建设“一带一路”、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国家战略,为江西全面开放、对接发展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景德镇是“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之一,景德镇陶瓷是江西乃至中国的一个标志性文化符号,景德镇御窑遗址是世界上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陶瓷文化宝藏,因此,景德镇御窑厂遗址保护工程也是江西省对接“一带一路”等国内国际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环节。
二、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的若干问题和实施策略
御窑产品体现了中国古代瓷器的最高水平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景德镇也因此成为举世公认的瓷都。发掘、保护、开发、利用御窑遗址等文化遗产,将有效提升江西乃至中国的文化软实力和世界影响力。当前,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工作主要关涉以下问题:
一是目标定位问题。我们必须站在留住文化根脉、守住民族之魂、传承中华文明的高度来设计御窑遗址保护工作的目标定位。景德镇陶瓷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构成部分,御窑遗址是我国历史上最辉煌灿烂、最能够代表和反映中华文明成就的历史遗存之一,是中国乃至世界陶瓷发展史上最重要的文化遗产。可以说,因为陶瓷,世界认识了中国;也正是因为陶瓷,中国走向了世界、影响了世界。在目标定位上,我们要着眼于“两个结合”:即将御窑遗址保护与景德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结合起来。御窑遗址保护工作的近期目标,是在3年内将御窑遗址打造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景德镇御窑厂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国家5A景区,成为江西独具特色的国字号文化“金字招牌”,成为集文化传承、文化研究、文化旅游于一体的文化旅游基地。御窑遗址保护工作的中长期目标,是在5-10年内构建以御窑遗址重点保护区为中心的景德镇大遗址片区,并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二是保护范围问题。根据2009年江西省政府颁布实施的《景德镇御窑厂遗址保护规划》,御窑厂遗址保护范围为13.1万平方米,其中重点保护区为5.1万平方米、一般保护区8万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为72.8万平方米,其中一类9.2万平方米、二类40.9万平方米、三类22.7万平方米。目前实际保护范围仅为重点保护区内的3.7万平方米。御窑厂遗址保护范围应该符合御窑遗址保护的目标定位,按照《景德镇市城市总体规划》、《景德镇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将御窑厂遗址保护区扩大到13.1万平方米,将保护控制区扩大到72.8万平方米的建设控制地带,将周边的作坊窑房、道路码头、商铺民居、窑砖里弄等一体打造、一体保护。
三是文物保护、研究、修复和展示问题。历年御窑遗址上考古发掘出土的大量文物珍品,因没有修复和展示场所,至今仍堆积在狭小、简陋的库房里,不利于出土文物的保护、研究,修复和展示。在御窑遗址一般保护区内建设集保护、研究、修复、展示于一体的景德镇御窑厂遗址博物馆,不仅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而且可以改变当前可移动文物分散保存、安全隐患大的状况。同时,通过收缴查扣不法分子盗掘的御窑遗址文物、征集散落民间的御窑遗址文物并对文物持有人予以奖励或鼓励捐赠等形式,加大御窑遗址文物的收集、整理、保护力度。
四是整体保护问题。作为被国务院列入首批全国24个历史文化名城的景德镇,具有弥足珍贵的陶瓷遗迹。在昌江河系不足30公里的范围内,分布了以御窑厂遗址为代表的,从唐至明清的52处150余个古瓷窑址。此外,还有一大片大生产时代的近现代陶瓷工业活遗产,遗址遗迹密度之高、规模之大、时间跨度之长,在世界范围内都绝无仅有,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学术价值。因此,为全方位展示景德镇深厚的区域性陶瓷特色文化,再现“瓷都”历史风貌,进一步提高我国陶瓷在世界的影响力,加快制定整体保护规划、对历史古迹实行整体保护势在必行。当前的重点工作是进行御窑厂周边环境的整治,一方面,要加快保护区上面的占压建筑拆迁安置工作,对御窑遗址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的作坊、街巷、民居、商铺、会所、码头等6个历史文化街区进行环境整治和维护修缮,恢复相对完整的瓷业文化生态;另一方面,要尽快复原御窑厂重要历史遗迹“待诏门”、“主师庙”、“东、西辕门”,要通过御窑厂历史遗迹、遗存重点展示元、明、清三代制瓷业的辉煌。
为有效推进景德镇御窑厂遗址保护工作,坚持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实现更好的保护,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发掘整理。国家文物局对全国100个县(市、区)的文物抽样调查表明,景德镇昌江区的文物消失率排名第三,达14.29%;御窑厂已出土瓷片有几十吨,而尚未出土的更是无法计算。这些瓷片亟需进行修复、研究;景德镇历史城区整体坐落在瓷业文化遗址与文化堆积层之上,地面建筑对地下遗存占压严重,具有保护范围广、区域情况复杂、搬迁拆除量大等特点;老城区内仍有大量的作坊、民居、瓷行等古建筑地面遗存,普遍面临年久失修、私搭乱建等问题。积极与北京大学、故宫博物院、江西省社科院、南昌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等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联合设立具有一定规格的景德镇御窑研究院,防止文物流失,实施科学挖掘修复,开展整体保护,无疑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好景德镇御窑遗址。
二是开发利用。文物是人类文明的凝结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具有独特性、稀缺性、不可再生性等特点。文物本身蕴含着许多无形而真实的历史信息,可以成为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遵守“修旧如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修缮御窑遗存,大力发掘御窑遗址历史文化内涵,打造连接御窑与浮梁古古县衙、高岭、瑶里的旅游精品路线,再现从高岭采土到瓷器烧成等完整串联的制瓷工艺,在保护利用与寻求发展的最佳契合点上下功夫,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把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发挥文物资源的多重价值和综合效益,景德镇丰富的陶瓷文化遗产资源必将成为景德镇乃至江西文化旅游业的重要增长点。
三是安全保护。通过加大对损毁和盗掘古窑址行为的打击力度、建设警民共防网络、严格执行文化遗产保护各项规定、加快推进御窑遗址安保项目的立项与建设工作等措施,保护好国家文物的安全。
四是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充分利用与北京大学、故宫博物院等机构合作的契机,整合景德镇“三院三所”力量,选派一批技术骨干跟班学习,在实践中培养一批本土专业技术人才和行家里手;同时,景德镇陶瓷学院应在文保人才培养上下功夫,加快创建文博类专业博士点,可考虑成立御窑遗址研究院。另一方面,培养与引进并举,通过引进一批大师,整体提升能力和水平;通过积极引进全国各地文博专业领军人才,打造一支具有世界一流创新能力、设计能力、研发能力的陶瓷专业人才队伍。
三、以系统方法整体推进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工作
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涉及面广、要求高,难度大,需要省直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以系统方法整体推进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工作,形成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促使景德镇乃至江西文物与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顺利推进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工程,以下工作任务亟待完成:
一是组织领导。成立以江西省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省直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御窑遗址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御窑遗址保护工作的协调推进工作;景德镇市相应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御窑遗址保护工作。在御窑遗址管理体制上,可参照国内其他遗址管理办法,研究成立御窑遗址博物院,提升修复、研究、管理水平。
二是部门联动。省直各有关部门应全力推进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工作,在规划编制、资金投入、工程建设、旅游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积极争取将御窑遗址保护列入国家有关部委“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对御窑遗址博物馆、御窑厂遗址重点保护区西线北线环境修复、御窑厂遗址保护区域环境整治、景德镇御窑厂区域保护活化与利用、御窑厂遗址服务区建设、城区御窑民窑周边明清古下水道改造工程、御窑厂遗址安保、御窑厂遗址复原、御窑文化传播基地等项目的支持,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工作呈现崭新局面。
三是依法保护。省、市各级政府和文物行政部门应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并适应文物、遗址保护与城市建设、经济开发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大规模旧城改建、新农村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存在的现实矛盾,应通过分类定级、评估调整、专家论证等措施,促进文物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实现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利用相协调。应尽快出台《关于加强景德镇市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加强文物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四是教育引导。要大力开展文物知识、文物保护法的宣讲宣传,进一步唤起大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江西人的文化自豪感,树立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营造文物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