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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与两岸统一刍议

2015-02-12王英津

统一论坛 2015年2期
关键词: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两岸关系

■ 王英津

“一国两制”与两岸统一刍议

■ 王英津

“一国两制”本来是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的创造性构想,却首先用之于解决香港问题,继而用之于解决澳门问题,从而形成了“一国两制”的香港模式和澳门模式,即“港澳模式”。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大陆在一些正式场合较少提及“一国两制”,以至于有人认为中国大陆已经放弃将“一国两制”作为未来两岸统一的方案,甚至有人认为中国大陆的“一国两制”在台湾问题上已经失败了。鉴于台湾对“一国两制”的各种误解和歪曲言论,以及当时台湾政局的基本形势,2014年9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台湾和平统一团体联合参访团时重申了中国大陆的“一国两制”主张。那么,该如何看待“一国两制”的未来生命力呢?

笔者认为,当前,两岸关系的主题是和平发展,但对于中国大陆来说,和平发展的目的指向是最终实现两岸和平统一,或者说,和平发展是迈向和平统一的一个阶段,中国大陆从来没有把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割裂开来。在中国大陆看来,尽管两岸和平统一是目标,但目前跟台湾商谈统一的时机尚不成熟。在当下的台湾岛内,赞成跟中国大陆统一的民众尚属少数,即使是主张“统”的政治人物为了选举也不敢言“统”,统一问题在岛内成为一个令人忌讳的字眼,在此情形下中国大陆倘若过多地提及作为两岸统一方案的“一国两制”,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不利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所以,中国大陆的有关论述便更多地集中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方面,而较少在公开场合提及“一国两制”,但中国大陆从来没有放弃“一国两制”。笔者坚信,当两岸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的和平发展,俟统一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的时候,对于“一国两制”的关注和研究肯定会有一股新的热潮。笔者亦认为,在未来两岸和平统一模式中,“一国两制”仍是最佳选择,此论断绝非意识形态的话语表述,而是笔者在将各种统一方案进行比较研究后所得出的基本认知。

一、“一国两制”模式具有区别于“德国模式”的独特优势

邓小平是在20世纪80年代早于德国统一之前就提出了“一国两制”构想,“一国两制”的提出并非基于两德统一后的经验及教训之总结,但后来德国统一后出现的经济动荡,反衬出“一国两制”的优越性。众所周知,德国统一是以西德吸纳或吞并东德的方式来实现的,在两德统一后的最初几年里,用于体制改造的支出大量增加,这种支出并没有立即增加总产出,反而急剧的制度变换还使社会产生大震荡,并伴随着经济衰退、失业严重、通胀加速、社会秩序混乱产生。在经过一段过渡时期以后,这些不利影响才逐渐消失,统一的正面积极效应才逐渐显示出来。与德国统一模式相比,“港澳模式”不是立即用一种制度去改造另一种制度,而是让两种制度同时并存,共同发展。它通过最大限度地“维持现状”,来减少统一后因制度差异而产生的制度碰撞,从而避免社会动荡。

目前海内外对“港澳模式”都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实施“一国两制”避免了用一种体制去改造另一种体制所带来的痛苦和混乱。从政治实践来看,“港澳模式”与德国统一模式相比较,不仅风险小,而且成本低,其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众所周知,“一国两制”本身不是目的,它仅仅是为早日实现国家统一,以及保持统一后的稳定与繁荣而做出的一种制度设计。在实现统一后,通过“一国两制”的安排,让两种不同性质的制度并存互动、自然融合。

二、“一国两制”台湾模式会有区别于港澳模式的独特设计

笔者认为,“一国两制”仍是未来两岸实现统一的模式选择,只不过其模式内容与“港澳模式”有所差别,以更体现两岸关系的特殊性。中国大陆并未将“一国两制”凝固化,非要台湾接受港澳版本。“一国两制”是一个政策,是一个原则,是一个方案,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其具体内容与操作模式,需要与台湾协商。中国大陆曾在不同场合多次声称,两岸统一事宜需要由两岸协商解决。台湾问题与港澳问题的最大不同在于,港澳与中央政府之间不存在主权行使权争议,所以,港澳较容易接受“一国两制”,而台湾与中国大陆之间存在着主权行使权之争,在没有想出什么好办法解决的情况下,恐怕台湾很难接受中国大陆提出的“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之于港澳,其关键在于“两制”。因为港澳居民担心回归后,他们的利益会受损,他们希冀通过“两制”来保障他们的既有利益和生活水平,在“一国”问题上,港澳居民从来没有挑战过,也从来没有人提出过港澳是主权国家或中央政府之类的言行,港澳居民从来不具备“国家”意识,因而对于港澳回归,他们认为是自然而然的事,“一国两制”正好满足了两地居民维持现状的愿望。而“一国两制”之于台湾,其关键在于“一国”。由于历史原因,台湾政权具有一定的主体性,台湾有自己所谓的“中央政府”架构和“宪法”、“国旗”、“国徽”、“国歌”等一整套政治符号,台湾民众有强烈的“国家主体意识”。在两岸之间,自1949年以来一直存在主权行使权争议,甚至部分台湾人还主张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所以,“一国两制”在台湾问题上,难点是如何解决两岸之间的“一国”问题。这也是“一国两制”适用于台湾的最大困难之所在。

三、“一国两制”模式在台湾被意识形态化

“一国两制”是就国家统一之后的制度安排而言的,中国大陆的完整表述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即在“统一”之后,在“一个国家”的框架内,两岸实行“两制”;而不是先“两制”,然后经由两制的不断融合再逐步实现“一国”。正如邓小平所说:“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的统一”,就是强调“一国两制”的“质”的规定性在于它的统一性。在国家统一的前提下,“两制”和平共处,双方求同存异。“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政治基础,没有“一国”,“两制”便无从谈起。这表明,统一性是“一国两制”中具有决定性的方面,或者说本质的方面。

笔者发现,有海外学者和台湾学者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反过来解读为“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秉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两岸关系的现状就是“一国两制”,解决两岸统一问题,首先将“一国两制”就地合法化,先“一国两制”,再实现“和平统一”。实际上,这种解释已经与中国大陆原初意义上“一国两制”含义有了重大差异。对此,学者黄嘉树分析道,“一国两制,和平统一”论断表面上看是对中国大陆“一国两制”的引申解释,其实是一个新范畴,类似于“一国两府两治”或“主权重迭下的治权分立”之类的论述。对于台湾学者对“一国两制”的解读,虽然与中国大陆“一国两制”的精神不尽一致,但其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精神以及追求统一的心态,值得肯定。

中国大陆提出的“一国两制”之所以在台湾遇到了很大阻力,原因是多重而复杂的。但笔者认为主要有二:一是台湾不愿意和中国大陆统一。“一国两制”作为实现统一的手段,是基于统一的目的而设计出来的制度安排。如果一方没有统一的意愿,另一方提出再好的统一方案也会被拒绝。这是“一国两制”在台湾遭到冷落的主要原因。“一国两制”从提出至今已经30多年,台湾当局主要领导人对其均秉持坚决反对和拒绝的态度。二是“一国两制”在台湾被意识形态化。台湾当局长期以来的误导宣传及其他一些客观原因,使一些台湾民众对“一国两制”产生了刻板印象和种种误解,认为“一国两制”是“吞并台湾”、“矮化台湾”的统一方案。当然,也存在着中国大陆对“一国两制”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特别是没有大力宣传“一国两制”会给台湾人民带来的好处,使得台湾民众不了解“一国两制”的真谛。所以,对台湾民众来说,首先要区分意识形态化了的“一国两制”和原初意义上的“一国两制”。只有将意识形态化了的“一国两制”还原为原初意义上的“一国两制”,方能以客观、冷静、中立的态度来审视“一国两制”,只有这样,才能发现“一国两制”的真正意义和价值。

四、两岸应共同参与“一国两制”台湾模式设计

尽管两岸关系目前尚处于和平发展阶段,但作为学界应该未雨绸缪,提前为未来的和平统一进行规划,设计出力争使两岸人民都能接受的统一模式方案。在两岸学界,已有不少学者尝试从不同角度对“一国两制”台湾模式进行丰富、发展和创新,以使其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和适用性。譬如,黄嘉树曾提出过由“一国两府两制”到“一国一府两制”的构想;王丽萍曾将“一国两制”扩大解释为单一制和联邦制,认为“一国两制”和一个中国原则在理论上并不排斥以联邦制实现国家统一;笔者也曾设计过具有联邦精神但不同于搞联邦制的“一国两制”台湾模式。台湾学者纪欣曾提出“一国两制”在台湾实施的6条建议;王晓波、杨开煌以及加拿大学者郑海麟等曾提出“一国两制,和平统一”方案;江炳伦曾提出介于“一国两制”和“一国两体”之中间地带的折衷方案。两岸学者的学术努力,尽管目前尚没有达成共识,但这种创新精神值得肯定。两岸之间在这一问题上有重大分歧也是正常的,因为两岸毕竟隔绝了60多年。

后续工作仍需两岸学界来共同努力。中国大陆也多次表示要在“一个中国”框架下来考虑台湾民众的政治要求,那么,如何在“一个中国”框架下,运用“一国两制”方案来解决两岸分歧,以最终实现两岸的统一,成为摆在两岸学者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使命。为此,建议两岸学者应加强交流对话,在总结现有“港澳模式”经验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深挖“一国两制”可供资源,同时吸收和借鉴其他各种模式或构想中的积极合理因素,为共同完成“一国两制”台湾模式的探索、设计和建构而努力。笔者坚信,凭着两岸中国人的政治智慧,只要大胆构思,敢于创新,就一定能够在“一个中国”框架下找到让两岸双方都能接受的“一国两制”台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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