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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村级干部廉政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以天水市为例

2015-02-12蒲晓光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村干部党风廉政监督

蒲晓光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甘肃 天水 741018)

当前村级干部廉政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以天水市为例

蒲晓光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甘肃 天水 741018)

村级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危害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巩固,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本文对当前村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腐败问题进行剖析,意在引起有关方面对此类问题的重视和解决。

村干部;腐败问题;解决对策

一、村级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关数据显示,在当前全国查处的基层违法违纪案件中,村干部腐败案占了70%以上,由村干部腐败引发的群众信访和越级上访,已经占了农村信访总量50%以上。自2010年1月至2014年底,天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群众信访件中,反映农村党员和村干部违法违纪的占42.7%;在立案查处的案件中,农村党员和村干部占61.7%,涉案人员中,村干部占62.88%。2008年以来,在全市检察机关查处的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201件,涉及378人,占同一时期全市职务犯罪立案总数的57.2%,占涉案人数的68.9%。

近年来,天水市村级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一是有的村干部在“三资”管理方面存在不廉行为。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日益壮大,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越来越多,由此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成为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在这方面村干部的违纪行为主要表现在违规承包、租赁、出让农村集体资产,挥霍乱支集体资金,随意调整责任田、林地承包人,乱批宅基地,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等。

二是有的村干部在落实国家惠农资金方面存在不廉行为。随着中央和省、市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惠农资金连年增长,而大量惠农资金通过广大乡、村基层干部发放到村民手中,村干部经手的资金越来越多,这就为个别村干部套取、冒领惠农资金提供了机会。近年村干部在惠农资金方面违法违纪现象比较突出:有的采取虚报的形式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有的将群众的身份证、印章或存折收走后直接冒领他人低保款、五保款;有的在惠农政策上优亲厚友,办事中吃拿卡要;有的冒名领取灾后重建款或给村民办理灾后重建项目时收取回扣。

三是有的村干部在征地拆迁安置方面存在不廉行为。我国法律并没有直接赋予村干部除了作为一个普通农民以外的任何土地处置权,但实际上村干部手中掌握着很大的土地处置权以及与土地相关的其他权力,正是这些权力的存在,成为一些村干部搞腐败的主要资源。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村干部在财务管理方面,全部用白条冲账,有的做假账,变通报销不合理费用;有的村干部假借外出开会、办事等名义,公款吃喝;有的村干部在办理个人私事时也以招待费名义从村财务中列支;有的村干部在救济救灾款物发放、农村低保和宅基地审批方面不按规定程序办事、优亲厚友;有的村干部在土地承包出租方面定价偏低,有的承包出租年限过长,损害群众利益;有的村干部在换届之前,将集体与村民签订的承包合同期限由短改长,承包金由高改低,个人从中牟利;有的村干部在出具证明、盖章、化解矛盾纠纷等日常工作中违规收费等等。

村级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暴露出来的以上问题,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危害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巩固,降低广大人民群众对农村党员干部的信任度,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村级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一些乡镇领导对抓乡村两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没有正确认识,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支差应付,无所作为;有些乡镇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无实际成效;有的农村党员干部重个人名利,缺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思想意识,没有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意识。

二是法治观念普遍淡薄。由于村干部缺乏正规的系统学习、培训、轮训,加上普遍不学法、不懂法,导致法治观念淡薄,因而出现办事普遍凭关系、凭感情现象。

三是廉政教育相对滞后。长期以来,对村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基本上停留在口头上,有的虽然举办一些培训班,但时间短,以会代训,甚至多在开其他会时附带学习一些党风廉政建设文件,提一些口号性要求,根本达不到教育效果。

四是村级财务管理较为混乱。在集体资产方面,有的村账实不符、非法转让、无偿出借、损坏丢失;在债权债务方面,个别村组干部利用职权长期占用集体资金,拖欠承包费以及宅基地收入款不及时入账,债权债务底数不清;在财务收支方面,收入不入账,白条下账,坐收坐支,挪用公款,随意报账,公款私存;在财务管理方面,村会计、出纳“一身兼”,财务账目不连续。

五是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农村普遍没有建立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度、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有的虽有一些制度,但并没有严格执行。特别是受传统宗族观念影响,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般都是本村大姓人氏担任,有的村“两委”成员是一个家族,有的书记、主任一肩挑,大权独揽,独断专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比较普遍。

六是缺乏对权力的民主监督。有些村干部民主意识淡薄,决策的民主程度不够,在救灾、救济、扶贫、低保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审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同时其他干部和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也不强,普遍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这就使“上级监督不到,同级不好监督,下级不能监督”的问题更为突出。

七是乡镇纪检机构的作用发挥不够。由于乡镇纪检专职干部少,特别是工作中缺乏大局观念,责任心不强,存在怕得罪人、不想碰硬的思想,而且长期与本辖区村干部打交道,对于村干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打不开情面,监督职责缺失。

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查处不力。从近年来查办案件的实际来看,对一些普遍存在的公款吃喝、挪用公款、以权谋私等问题,有的领导认为法不责众,思想上不愿查处,或不能严格按规定处理,只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起不到震慑作用。

三、对解决村级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认真履行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乡镇是基础,县区委是关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主体。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体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责任,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融为一体,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同步推进,使党风廉政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干部考核、廉政考察、班子民主生活会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抓党风廉政工作的考核,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评定、奖励、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贯彻落实、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及影响的,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包庇、纵容、隐瞒下属违法违纪的,对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响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都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与此同时,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出发,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一是把农村基层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和协作单位在抓农村基层廉政建设中的工作职责,靠实工作责任;二是全力支持乡镇纪委大胆开展工作,确保纪检干部有职有权;三是完善村级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调动村兼职纪检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在乡镇、村严格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二)筑牢村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村级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筑牢广大村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进农村活动,努力营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社会氛围,是党在农村工作的长期任务。通过正面典型的示范教育,不断提高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公正办事、为民谋利、带民致富的思想意识,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浓厚氛围。通过反面典型的现身说法、腐败案例巡回展览,警示村干部汲取教训,自觉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教育。通过举办民主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栏等形式,对村干部进行民主法治教育,把农村基层民主纳入法治轨道,教育村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自治,不断增强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同时加强对村干部进行党的政策教育,提高其政策观念水平,引导他们把按政策办事与按法律法规办事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村干部的廉洁教育工作列入党政干部教育体系之中,形成常态化、有针对性的教育格局。

在突出以上教育内容的情况下,丰富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计划上,把对村干部进行廉政教育作为重要内容,使廉政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在教育内容上,突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作风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在教育方法上,灵活多样,通俗易懂,易于接受,提高实效。同时通过加强对村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去推动农村廉政文化建设,为村干部廉洁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形成村干部廉洁干事创业的长效机制

反腐倡廉,制度是保证。当前农村经济政治结构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农村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亟待健全、完善和认真严格地执行。

民主是最好的防腐剂。解决腐败问题必须加强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制度》,完善“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制度,严格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创新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用模式,建立权力运用公开制度,促进权力运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都是农村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当务之急。特别是必须抓住集体土地处置等重点环节和集体工程招投标等重点事项进行重点制约,使村干部依法用权、公正用权,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建设廉洁政治,选人用人是关键。严格按照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把政治素质好、市场意识强、有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强、群众拥护的、年富力强的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选拔村书记和村主任,应该从高中、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中挑选知识型人才;从私营企业骨干、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种养专业户和致富能手中挑选经济型人才;从包括村民小组长在内的普通村干部中挑选管理型人才。

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是预防村干部经济腐败的重点环节。针对有些村换一批干部建一本账,村干部集会计、出纳于一身,一手拿钱、一手拿票、白条下账甚至不建账等问题,积极推行“村财乡管”制度,建立乡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健全乡村“三资”管理制度,明晰资产产权,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并纳入村务公开,规范农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建立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接受群众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是扩大基层民主的良好形式。村务公开是农民群众获取信息的通道,是农民群众取得知情权、监督权的基本前提。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凡涉及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合作医疗、种粮直补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等情况,都应向村民公开。

在重点健全、完善、落实以上制度的同时,还必须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对农村党员干部管理所需要的工作制度进行通盘谋划,整合农村制度资源,发挥农村制度优势。一是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制度、接待制度、财务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二是建立健全村“两委”班子工作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明确界定村干部的职责范围和权力运作程序,明确超越权限、违反程序、不履行责任的处理规定,有效遏制村干部腐败现象。三是建立农村基层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把加强农村廉政建设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四是健全考核机制。由纪检部门组织乡镇对各村的村干部执行议事程序、财务制度、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和考核,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且记入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奖优罚劣。

(四)规范村干部用运公共权力的行为

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加强对村干部权力的制约监督,重点强化上级监督,确保村级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加强上级监督。乡镇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监督,重点是抓好对书记和主任的监督,着力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和公益工程的招标等方面的监督。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民主协商基础上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的监督。

重视和规范群众对村干部的监督。一方面,通过健全和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和落实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完善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另一方面,通过规范村委会村务公开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提高村务公开透明度。

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定期对村委会、村民小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要及时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在重点突出和落实上述监督的同时,紧密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加大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纠正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截留扣缴流转收益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执法监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防止乱占滥用耕地现象的发生;加强对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补贴发放的跟踪监督,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加强对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对粮食产业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以及小城镇建设、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各项投入,从项目申报、工程招标、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发挥强农惠农投入的最大效益;加强对救灾、救济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围绕涉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资金物资集中、群众关注度高、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开展专项检查,促进款物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

(五)加大对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严格执纪执法是从严治党的关键。对包括村干部在内的所有干部的腐败行为,只有坚持“零容忍”态度,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处分的处分,该追究的追究,经常抓,长期抓,才能有效遏制村干部以权谋私、违纪违法的势头。特别是严肃查处县区、乡镇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案件,一方面能使村干部搞不正之风和腐败失去依靠和借口,另一方面对村干部能够起到更加具体生动的警示教育和高压威慑作用。

F324.5

A

1009-6566(2015)05-0048-04

2015-06-04

蒲晓光(1961—),男,甘肃天水人,中共天水市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党史、党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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