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和制度保障循环经济健康发展
——日本废弃物回收利用行业的启示
2015-02-10
用法律和制度保障循环经济健康发展
——日本废弃物回收利用行业的启示
近日,由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尾矿联盟、国际部、工业循环经济部组织的赴日本考察团抵达东京,对当地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进行了为期6天的考察。
日本地狭人稠、资源短缺,有着强烈忧患意识的日本人逐渐形成了成熟完备的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和法律保障体系。无论是生活垃圾还是工业垃圾,日本的垃圾分类和回收运送时间也是不同的,这种系统化、制度化的回收系统便于每个环节的管理。
1 法规完备 严格执行
考察团在日本重点考察了高俊兴业株式会社、东铁工业株式会社、JFE钢铁株式会社、日铁住金物产株式会社四家企业。高俊兴业株式会社是一家以处理建筑废弃物为主的企业,拥有成套建筑废弃物处理设备(主要依靠磁选、风选等机选方式和人工分选),年处理能力达83.5万t,占地面积13.5亩;东铁工业株式会社是一家专门处理轨枕混凝土材料的企业,主要依靠颚式破碎机和筛分破碎成套装备,将破碎后的混凝土与钢筋分离,出售钢筋与筛选后的砂石骨料,占地面积10亩;JFE钢铁株式会社、日铁住金物产株式会社为日本钢铁企业,钢铁生产技术较为先进,环保措施到位。
日本固废企业考察小结:(1)日本废弃物处理企业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废弃物产生企业,实现了“产生者付费”的原则,如果产生废弃物的企业随意丢弃将根据相关法律被处以重罚;(2)政府对企业最大的扶持是采购企业利用废弃物生产的各类产品,没有对项目建设的资金扶持和税收优惠等政策的扶持;(3)废弃物制备的再生产品分类很细且会标注为再生产品,价格与原生材料制备的产品价格相比要便宜许多;(4)东京的废弃物处理企业都集中在都田区城南岛,在高俊兴业株式会社周边考察团看到了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处理企业和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这一片集中区乃至整个片区没有专门的政府组织来管理,完全依靠法律管理;(5)处理废弃物的企业较为单一且规模小,高俊兴业株式会社和东铁工业株式会社在日本算是该行业较大的企业,但其规模与中国无法相比;(6)日本企业对生态环保以及员工健康的关注度很高,废弃物处理现场环保措施很到位,而且一线工人都是带防毒面具进行作业,据企业介绍说如果有员工因工作环境得病,企业将要面临倒闭的风险;(7)日本的企业和个人都很守规矩、有秩序,当然可能与法律的严格有很大关系,但是也从侧面反映出在日本守序的制度已经在立法和执法的前提下建立起来,因此很少会有企业或个人抱有侥幸心理。
2 遵守规则成为常态
日本企业的规范运作体现在遵守规则、依法生产经营上,主要表现在:一是环保考察团参观的几家企业工厂都非常整洁,而且没有扬尘;二是在扬尘不多的车间,工人都是带着防毒面具进行作业,保护员工健康;三是废弃物“产生者付费”的原则在日本得以有效落实,企业自觉遵守。此外,日本民众严格遵守垃圾分类规定。考察团看到了一份很细致的垃圾分类法案,这份法案在日本几乎每个家庭都有,而且大家都会按照上面的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后再按不同垃圾桶丢弃;四是只有在允许吸烟的区域才能看到吸烟的人群,在公共场所没有主动吸烟的现象存在,而且去了日本的其他国家人员也会主动遵守吸烟的规矩。当然,违反吸烟规定的处罚是非常高,罚金达2万日元,折合人民币约1 000元;五是行人与机动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据统计,日本是发生交通事故概率很低的国家之一,这也是源于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的缘故;六是日本国民心态平和,“尽量不给别人添麻烦”的观念深入人心。
3 体系和模式值得借鉴
在此次考察中,考察团成员认为日本的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和体系建设水平已达到高度发达文明社会的阶段,这方面需追赶学习。
但我国与日本废弃资源再利用的技术差距并不大,甚至有些技术比之更为先进,因此我们应从日本垃圾分类回收法律制度体系制定与处理模式中总结、借鉴经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水平。
(1)认清我国循环经济发展阶段,规范和调整适合我国国情的循环经济政策体制。
我国目前已出台了《循环经济促进法》、《环保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多条相关法律和条例,而且制定了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近期行动计划,发布了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等多项鼓励政策,但是法制的推进和政策的落实对资源环境的影响还没有起到明显作用,很多法律的指令性或禁令性制度得不到真正落实,更难依靠人们自愿和自发的行动来实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因此,有关法律的完善和修改、法律的执行力和公平性体现是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是推进有关政策落实和规范行业发展的有力武器,是真正落实“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坚实保障。日本政府的法制进程和执法措施的制定实施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但在借鉴过程中还要考虑到我国的政治体制等因素。
(2)应抓住当前机遇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扬长避短。
当前,我国正处在新的战略机遇期,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发展更需要依靠循环经济的推动,国家制定了“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大战略,我们更应该自省自警自励,认清与发达国家发展的差距,埋头苦干、奋起直追,虚心借鉴别人的长处和经验,创造性地为我所用,走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而且,从此次考察中发现,日本的循环经济,尤其是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的技术并不比中国先进,这可能是由于日本废弃物前期的合理分类和规范管理使得后期的处理变得相对简单容易,因此,我们要学习的正是前期的规范管理,毕竟技术和管理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是相辅相成的。
(3)要进一步重视生态环保和社会的有序发展。
中国二氧化碳排放较多,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非常严重,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刻不容缓。中国应该成为一个注重节约、注重环保的国家,使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成为深入人心的观念和国民的自觉行动。
应当将生态环保作为各地官员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建设和谐社会,首先要有良好的社会秩序,要把社会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增强人民的安全感、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的和谐度。必须下决心规范社会秩序,不能将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作为有能力的评判标准;必须下决心解决中国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的问题;必须重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问题;真正建立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公平社会机制。
(4)中日之间的循环经济合作有巨大空间。
中国与日本处在不同发展阶段,具有很大互补性。日本具有技术和管理优势,中国具有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前景,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循环经济、技术创新等方面都具有巨大的合作空间,应该将中国的市场优势、中国的先进技术与日本的管理、技术和市场很好地结合起来,尤其应加强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与日本JST这样的行业组织的合作,为两国的技术和市场搭建桥梁,促进且不仅限于在循环经济方面的合作。我们应抓住这一新机遇,加快提升我国的发展水平。
转自中国有色网2015- 09-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