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四省市过万亿 广东以1.38万亿元居首
2015-02-09
央行近日公布了2013年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其中,广东社会融资规模13826亿元居首,北京和江苏分别以12556亿元和12070亿元列第二和第三位。融资规模过亿元的地区还有山东,为10838亿元。海南、西藏和宁夏分别以1084亿元、773亿元和664亿元位居社会融资规模的最后三位。
据了解,目前我国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一是当地金融机构通过表内业务向实体经济提供的资金支持,包括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二是当地金融机构通过表外业务向实体经济提供的资金支持,包括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三是当地实体经济利用规范的金融工具、在正规金融市场所获得的直接融资,主要包括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筹资和企业债券融资;四是其他方式向实体经济提供的资金支持,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赔偿、投资性房地产、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和贷款公司贷款。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快速增长,有力地支持了区域经济的较快发展。2013年东、中、西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分别为9.04万亿元、3.40万亿元和3.79万亿元,分别比2011年多1.39万亿元、1.10万亿元和1.29万亿元。
从结构看,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融资集中度持续下降。2013年我国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最多的前六个地区集中于东部六省市,即广东、北京、江苏、山东、浙江和上海,融资额合计占全国的37.9%,融资集中度比2012年下降1.5个百分点,比2011年下降6.2个百分点。
二是融资的区域不平衡状况明显改善。2013年,东、中、西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分别占同期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总额的52.2%、19.6%和21.9%;东部地区占比比2011年下降6.4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占比分别比2011年上升2.0个和2.7个百分点。
三是地区融资结构存在一定差异,中、西部地区融资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度明显高于东部地区,东部地区直接融资占比较高。2013年,中、西部地区新增人民币贷款占其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分别为51.8%和54.6%,比东部地区分别高2.4个和5.2个百分点;东部地区直接融资(报告中直接融资指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和境内股票融资合计)占其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为13.5%,比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高1.5个和3.0个百分点。
解读:
与人民币贷款相比,地区社会融资规模较全面地反映了当地实体经济从整个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支持。建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有利于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促进区域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异,也有利于改善地区融资环境,增强金融与经济间的良性互动。2002年时除人民币贷款外的其他融资占比很小,当年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91.9%,其他融资占比仅为8.1%。而2010年之后情况发生了重大改变,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下降至60%以下,2013年则进一步下降至51.4%。并且,随着金融创新快速发展,未来人民币贷款占比有可能更低。为提高金融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必须同时关注人民币贷款和其他方式的融资。值得关注的是,央行此次公布的2013年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也反映出,有些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比例较高、增速较快,其蕴含的金融风险不容忽视;有些地区与政府有关的融资增长较快,政府债务风险正进一步加大。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已超过10万亿元。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中国经济学家问卷调查结果表明,60%以上的专家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视为当前中国宏观经济运行面临的最大挑战,超过80%的专家认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重”或“相当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