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登录工作情况概述
2015-02-07路莹
路 莹
吐鲁番地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登录工作情况概述
路 莹
2013年12月,随着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圆满结束后,2014年,新疆进入到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即文物信息登录工作(下面简称第二阶段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是:馆藏文物的基本信息、管理信息、影像信息、收藏单位情况等四部分。其中馆藏文物基本信息作为第二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它包括:总登记号(或辅助帐号)、文物名称、年代、质地、类别、数量、尺寸、质量、级别、来源、完残状况、入馆时间和照片等内容。
一、前期准备工作
1.制定实施方案
吐鲁番地区第二阶段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于2014年3月起开始着手准备,并将其纳入到单位的绩效考核目录中。根据自治区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吐鲁番地区可移动文物普查办无论是安排人员参加国家局、省里组织的普查培训,还是组织本地区普查人员及二县一市文物普查培训、工作督导等,都将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每一项工作做为重点来抓。
为更好地完成此阶段工作任务,第二阶段工作开展初期,吐鲁番地区可移动文物普查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第二阶段文物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并成立了整理与登记组、文物拍摄组和文物信息录入组,根据不同的任务,对这三个小组进行人员及工作上的合理分工,三个小组之间既有明确的分工,又有互相之间配合协作,缺一不可。
2.成立专家组
为能更好地完成好第二阶段工作任务以及区普查办相关工作要求,吐鲁番普查办成立由1名特聘研究员、5名副高职称和1名中级职称人员组成了文博专业7人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作为吐鲁番学各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其研究方向和擅长领域方面非常全面,主要有陶器、木器、铜铁器、文书、壁画、纺织品及钱币等方面。为吐鲁番地区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二阶段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学术保障。
二、文物整理、影像采集、信息录入
2014年5月,国家普查办在成都举办培训班和自治区普查办举办培训班结束后,全疆第二阶段文物信息登录工作正式拉开序幕。吐鲁番地区普查办为全面完成好第二阶段各项工作,并依据《第二阶段文物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中分组情况,确保第二阶段各项工作开展。
1.文物整理与登记组
主要负责文物架上的整理、登记工作,并对部分文物进行称重和测量工作,同时进行总帐及实物清点、核对工作。
2.文物影像采集组
主要对每件文物进行不同方位的拍照,针对不同的文物,根据器型调整不同摄影角度,按照拍摄的文物的要求产民角长地摆放、移动文物,对每件文物进行认真拍摄。
3.文物信息录入采集组
主要负责将总帐中文物信息等全部录入EXCEL模板中,然后将准确的信息导入到离线平台,最后导入到国家平台中。同时,还负责将拍摄的文物影像进行规范定名。
在工作中,文物信息录入采集组的工作人员不断熟悉每个环节的操作,并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通过努力,工作人员发现录入员严把离线平台导入数据的准确性,对整个上报工作都非常有利。同时,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此次录入平台工作,他们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中他们发现,由于时差原因,平台在晚上运行非常顺畅。为此,工作人员经常利用晚上的时间进行文物信息平台导入工作。
他们为了保证数据录入平台的准确性,还经常翻阅相关专业图书。对已经出版图书的文物定名进行核对,并将准确定名上传至国家平台。特别是在进行馆藏钱币录入时,建议吐鲁番地区普查办聘请钱币专家对馆藏新疆红钱进行准确的分类和定名。在整理小组和数据录入小组共同合作和努力下,利用一周时间,将馆藏新疆红钱进行了分类和准确定名后,成功录入到国家平台中。
在全体参与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吐鲁番地区的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也圆满完成。截止2015年5月31日,已登录国家平台文物达到20933件。
三、文物信息审核自查及修改
1.珍贵文物信息自查
2015年3月,吐鲁番地区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根据自治区普查办相关文件精神,首先对珍贵文物登录信息工作进行自查和核对工作,主要是认真核对每件珍贵文物信息情况,并对在操作中出现的错误信息记录后前往自治区普查办进行了修改。当月底,完成全地区(包括鄯善县)399件珍贵文物自查、修改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统计表及珍贵文物清单。
2.一般文物及未定级文物的自查工作
根据新文物普查办发(2015)5号文件精神,吐鲁番地区在4月30日完成一般文物及未定级文物自查工作。自查工作主要是对已经上报到区普查办的文物信息,发现的文物信息错误的要准确填写《文物信息自查记录表》,对未上报区普查办的文物信息,发现错误的文物信息直接修改,并认真审核后,再上报区普查办。通过一个月仔细核对,普查办工作人员按保质地完成自查工作。
四、非专业收藏单位的文物信息录入
2015年6月,全区开展非专业收藏单位文物普查工作,吐鲁番地区普查办根据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统筹协调、制订了文博系统外文物普查工作计划。截止30日,吐鲁番地区普查办顺利完成文博系统外文物普查录入工作。
吐鲁番在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和组织专家初步认定,吐鲁番学研究院、托克逊博斯坦乡及吐鲁番地区少数民族古籍收集整理出版办公室符合这次普查范围。根据工作计划和要求,吐鲁番地区普查办对上述三个国有收藏单位申报有文物的单位展开实地调查,并最终完成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
在这次行业外文物信息登录工作中,吐鲁番地区普查办根据各单位文物收获情况不同,采取了不同的工作方法,吐鲁番学研究院提供模板资料和图片,由吐鲁番地区普查办进行平台导入工作。托克逊博斯坦乡收藏文物则委托托克逊县普查办和吐鲁番地区普查办进行信息的采集、拍摄和导入工作。而吐鲁番地区少数民族古籍收集整理出版办公室(以下简称古籍办),由于缺少人员,不能独立完成此项工作。为不影响工作进度,普查办主动承担起古籍办普查任务。对古籍办的177本古籍实地拍照,称重,测量,由于古籍涉及阿拉伯语、察合台语、波斯语、突厥语等文字种类,古籍的翻译定名成为难题。为此,普查办工作人员与古籍办专家依据古籍书本内容,逐一翻译,经过反复校对,确保信息无误后,上传至国家信息平台,最终顺利完成了此项工作。
截止6月30日,吐鲁番普查办共上报文博行业外文物202件(套),其中有古籍、木器、铁器、石器。此次认定的文物以古籍居多,共196件/套,占认定总数的97%。古籍图书以经书为主,内容涵盖历史、小说、农业、诗歌等方面,其中以察合台语刻印本小说年代最早。
五、平台数据概况
1.文物收藏量
此次文物普查结果,所辖下级收藏单位收藏文物总数21132件(套),其中一级文物有79件(套);二级文物有97件(套);三级文物有223件(套);一般文物有10288件(套);未定级文物有10445件(套)。
2.文物上报情况
截止7月31日,共上报文物(含自然类文物)21132件,完成收藏文物的100%。上报文物中一级文物有79件(套),占所有上报文物的0.38%;二级文物有97件(套),占所有上报文物的0.46%;三级文物有223件(套),占上报文物的1.06%;一般文物有7058件(套),占上报文物的33.40%;未定级文物有13672件(套),占上报文物的64.70%。
3.单位上报情况
截止7月31日,共有5家收藏单位上报了文物。
六、阶段性工作总结
吐鲁番地区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二阶段文物信息登录工作从启动到圆满结束,同时一年零两个月,吐鲁番地区普查办在自治区普查办的统一领导和全体参与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这一阶段工作任务,有不足有满意之处。不足之处主要是:
1.时间紧,任务重。吐鲁番博物馆馆藏量仅次于新疆博物馆,馆藏数量在2万件以上。根据自治区普查办统一布署,吐鲁番地区的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中文物录入及核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完成。
2.库房基础性工作薄弱。一些基础性工作未能及时完成和完善,长期遗留问题相对较多。2011年,吐鲁番物馆加大管理,增加博物馆保管部人员,逐步在完善前期遗留工作。2014年,启动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录入工作,这些遗留问题也相对制约了工作进展,因此,同时,也给此次文物普查工作带来很多困难。特别是后期查漏补缺工作增加了难度。
3.自查中的主要问题。自查发现,在文物信息录入前期,出现失误较多,分析其原因,一是工作人员对平台熟练掌握程度不够,二是时间紧,任务重,重复性工作中失误较多。后期在不断摸索下,发现通过对导入离线平台后加强核对工作,准确率会大大提高。同时,在自查中还发现,文物定名不规范,一些非必填项如重量、尺寸等内容缺少,特别是文物定名,主要按照总帐本登记为依据,而当时总帐本登记时定名就不规范,因而全部按照要求定名,需要大量时间。
4.增强基层保管人员业务技能。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工作,摸清了家底,核实帐目与实物,积累了工作经验,同时也锻炼了工作队伍,因而但也感受到基层保管人员业务技能及基础工作的重要性。
普查成果:
1.完善各馆的保管帐目,做到帐目与实物清晰,真正做到摸清家底。
2.聘请吐鲁番钱币协会人员对馆藏新疆红钱按制造局不同进行了分类及准确定名,并上报国家平台。
3.通过查阅《新获吐鲁番文书》、《吐鲁番柏孜克里克石窟出土汉文佛教典籍》、以及《吐鲁番出土砖志集注》等图书,对馆藏文书及墓志砖进行准确定名,并上传国家平台。
回顾这一年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同时,参与人员也收获颇丰,积累了很多工作经验,为下一阶段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吐鲁番地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公室)
吐峪沟石窟寺西岸中区考古新收获
吐峪沟石窟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吐峪沟乡麻扎村,地处火焰山东段吐峪沟大峡谷南端。洞窟群以分布在峡谷东西两侧断崖窟群及周边零星的地面建筑为代表,是新疆东部开凿年代最早、规模最大的佛教石窟遗址群。吐峪沟石窟是佛教石窟艺术由西域向内地传播的关键节点,是古丝绸之路上一处十分重要的佛教遗址点。
为配合丝绸之路(新疆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和“大遗址”抢险加固维修工程,在国家文物局的批准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吐鲁番学研究院、龟兹研究院组成联合考古队于2010年开始对吐峪沟石窟寺遗址群进行了全面科学的考古调查和发掘,迄今为止共完成了三期保护性考古发掘工作。2010年主要发掘区域为石窟寺东部北区窟群,共计56处洞窟;2011年主要发掘区域为石窟群西岸北区窟群,共计14处洞窟;2013、2015年主要发掘区域为石窟群西岸中区窟群,现临时编号有61处洞窟(后期整理后会有所变更)。
2010年及2011年发掘主要收获已发表相关考古简报,此不赘述。下面将2013、2015年吐峪沟石窟寺西岸中区考古发掘新收获做简要介绍。
吐峪沟石窟西岸中区窟群与东岸北区窟群隔沟相望,呈南北向分布,绝大部分洞窟坐西朝东,是石窟群的主要分布区域之一。西岸中区窟群建在峡谷西岸陡峭的崖壁上,距离沟谷约有30余米高。营造者首先将峡谷岩石向下切出一个南北长近百米、东西宽30余米的平台,其次在平台靠近山体的一面向内开凿洞窟,在平台上依据不同的分区和功用,以土坯垒砌的方式修建殿堂、僧房、禅窟等洞窟。
从总体上看,西岸中区窟群(以下简称中区)上下共分为5层,左右依据功用和布局可分为3个部分,规模十分宏大壮观。中区北段由两个中心柱式洞窟、一组禅窟和相关窟前遗迹(佛塔、僧房等)构成。两个中心柱式洞窟正面均残存像台,并出土有数量不等的壁画和纸质文书。禅窟分为前后两室,前室土坯垒砌、后室依山开凿,坐西面东。在前后室南北两侧分别开3个禅室(共计12个),在前室南北两侧的禅室内新发现有大量的回鹘文、汉文墨书题记和朱书婆罗米文题记。依据洞窟形制和出土文物推测该洞窟应为高昌回鹘时期。中区中段由一个中心柱殿堂和周边呈对称布局分布的僧房组成,均坐西面东,上下共分4层。中心柱殿堂分为前、中、后三室,后室为主室。后室与中室处于同一水平,前室与中室以三级台阶相连,高差50厘米,地面均铺有40厘米见方的青砖。后室为中心柱回廊式,正面残存有像台和背屏,依据规模可判定此处原应有一尊坐佛。在左右甬道和后甬道两侧均绘有壁画,顶部绘有菱格纹,菱格内绘莲花;中部绘多组一佛二菩萨像,下部绘连珠纹和三角垂带纹。中心柱左右两侧和后方开有三佛龛,原有塑像,现已毁坏,可见部分背光残存。中心柱殿堂左右各建5处僧房,分上下两层,僧房均分前后室,其中两个僧房内绘有壁画。出土有大量汉文、回鹘文纸质文书、纺织品等。中区南段主要为僧人生活用窟,分上下两层,布局十分复杂,后期改造和破坏干扰严重。各窟规模较小。发现大量用火痕迹,有炉灶、土炕、壁龛等。在其中的一个灰坑中出土有北宋年间的铜钱。
吐峪沟西岸中区窟群发掘出土有大量壁画、塑像残块和纸质文书,其中较为重要的有回鹘文-汉文双语完整卷轴、书写在桦树皮上的梵文残片、古藏文册页等。内容以佛教经卷为主,鲜有世俗文书。另外还出土有大量纺织品和僧人生活用品(如铜钵)等。
通过发掘我们可以看出,吐峪沟西岸中区窟群以多层式组群布局,以礼拜窟(中心柱窟)为中心,上下左右开凿或土坯砌筑僧房窟、禅窟、及其他生活用窟。礼拜窟多建在各组洞窟的显著位置,通常地面均铺有方形青砖。年代次序上以中区北段较早(公元5世纪),中段次之(公元9世纪),南段最晚。在发掘过程中还清理出大量窟前建筑,如门道、台阶等,并发现多处洞窟改建、维修、甚至封闭的迹象。这为我们解决吐峪沟石窟洞窟开凿次第、洞窟组合关系等问题提供了重要线索,也使我们对吐峪沟石窟艺术与周边其他地区的关系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为我们研究古代佛教石窟、古代建筑、新疆佛教区域特点、宗教传播更替、古代语言文字等学术课题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执笔:丁晓莲、王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