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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网2015”行动严查各类网络侵权盗版

2015-02-07冯杰

中国防伪报道 2015年6期
关键词:山东省整治专项

文 冯杰

“剑网2015”行动严查各类网络侵权盗版

文 冯杰

6月10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福建厦门举行全国版权执法监管工作座谈会。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于慈珂说,“剑网2015”专项行动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突出整治非法传播音乐、影视、新闻、游戏、文学、软件等作品的侵权盗版网站,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的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净化网络版权环境,优化网络版权生态。

根据国务院2015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部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决定于2015年6月至11月联合开展第十一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并重点开展对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行动、网络云存储空间版权专项整治行动、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侵权盗版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网络广告联盟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加强数字出版内容的版权保护等工作。

于慈珂指出,“剑网2015”专项行动有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开展规范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音乐网站的版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推动音乐网站版权自律和相互授权,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二是开展规范网络云存储空间版权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重点网络云存储企业就其版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查办利用网络云存储空间进行侵权盗版的违法活动,遏制利用网络云存储空间侵权盗版的势头;三是开展打击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侵权盗版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应用程序企业及应用程序商店的版权秩序;四是开展规范网络广告联盟专项整治行动,对故意为侵权盗版提供支持的网络广告联盟进行查处,指导大型网络广告联盟建立版权保护机制;五是进一步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加强数字出版内容的版权保护,强化对互联网媒体的版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经许可非法转载、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保障和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剑网2015”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6月1日至30日为工作部署阶段,各地上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7月1日至31日为清理检查阶段,各地组织引导重点互联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侵权盗版问题;8月1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地根据上级移交和自行搜集到的案件线索开展打击行动,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集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11月1日至30日为督查总结阶段,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链接:“剑网2015”专项行动山东今年将专项治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3月1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介绍版权方面的有关情况。据悉,2014年全省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32起,关闭侵权网站24家,关闭、屏蔽不良网站150多个,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06万件,查办行政处罚案件1500多起,列入国家挂牌督办案件4起。依法严处了一批侵权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了侵权盗版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侵权盗版违法者。

2015年,多部门将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剑网行动”一直在路上

侵权盗版问题严重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遏制创新创造,也是国际知识产权争端中矛盾最突出的问题。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近年来,山东省版权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强执法,严格监管,连续多年开展出版物市场集中检查整治行动,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2014年,全省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32起,关闭侵权网站24家,关闭、屏蔽不良网站150多个,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06万件,查办行政处罚案件1500多起,列入国家挂牌督办案件4起。依法严处了一批侵权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了侵权盗版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侵权盗版违法者,打击侵权盗版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2015年,为了进一步打击网络盗版侵权行为,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联合公安、工信及网信等部门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对各类新型网络服务涉及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分类管理,探索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完善重点监管,加强网站分类管理,把APP等新型传播网站纳入监管范围,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传播作品的版权秩序。做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和督办工作,做到“查信息、追源头、抓案件、重处罚”,追根溯源,严查彻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建立查处侵权盗版快速反应机制,运用技术手段,对互联网传播作品侵权盗版进行监控、取证,服务案件查处。

为了实现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推进版权进课堂、社区、企业、家庭、园区“五进”活动,4月26日在全省17市将同时开展集中销毁非法出版物活动和“绿书签”宣传周活动,大力开展版权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版权保护意识,倡导大家自觉抵制侵权盗版,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软件正版化,保护软件知识产权

加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促进民族软件产业发展,保障国家信息安全以及树立良好国家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9月底,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完成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共采购各类正版软件33.51套,投入资金2.9亿元。2014年,全省党政机关补充更新正版软件9195套,全省298家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采购正版软件2112套,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效显著。

2015年,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研究建立正版软件管理系统,完善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责任制度。推进各地、各部门以《山东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为抓手,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软件采购、安装使用、资产管理、审计监督和督促检查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通过随机抽查、直接督促相关责任人等方式,及时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推动政府机关规范使用软件行为,巩固软件正版化成果。

推动版权创意产业发展版权示范功能建设数量全国第一

版权产业是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智力作品进行经营和持续发展的产业,是创新经济的重要支柱和组成部分。文化产业的根基是版权,因为文化的生命力在于创新,而创新的核心内容就是版权。《山东省版权创意产业调研报告》显示,山东省版权创意产业增加值从2006年的600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近3000亿元,占GDP的比重由2.7%提高到5.4%。其中,济南、青岛两市的版权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7%,威海市超过6%,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

近年来,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产权产业发展,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积极推进版权交易中心、版权示范城市、版权示范园区建设,数量居全国第一位。目前已建成国家级版权贸易中心3个,省级版权交易中心2个;创建国家版权示范城市1个,国家级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8个;国家级版权示范企业1个。

版权作品免费登记,促进版权社会服务建设

据悉,自2013年10月起,在山东省著作权作品登记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2014年5月,山东省开发的数字版权登记平台正式上线,网络在线登记方便快捷,所有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全部实现网上免费办理。山东省版权作品登记数量已连续两年超过4万件,居全国前列。

《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作品实行自愿登记。再次也号召广大著作权人积极参与作品登记,这有利于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作品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山东省已实现网上数字化登记管理,具体登记流程大家可以登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进行了解。对于不会使用电脑的著作权人,可以直接到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管理出现场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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