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荐制提名法”拓宽选人渠道
2015-02-07邵建铭,杨学军
四川党的建设 2015年5期
“四荐制提名法”拓宽选人渠道
岳池县扩大初始提名范围,积极推行“四荐制提名法”(非定向民主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多层面、全方位推荐产生初始提名人选,有效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我到团县委工作3年多了,通过非定向民主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等环节,有幸当选为团县委副书记,我对自己更加有信心,相信能为大家服好务。”团县委干部王镱鸂高兴地说。
“通过扩大初始提名范围,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了‘一把手’用人行为,有助于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岳池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而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真正做到让‘有为者有位,实干者实惠’。”
据悉,该县自去年底推行“四荐制提名法”以来,通过在县电视台、县公众网、各单位广泛发布公告,向全县公开宣传职位空缺信息、提名任职条件和推荐程序,广泛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提名推荐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先后收集到各类初始提名人选58名,其中49人已按程序提拔使用,有效提升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邵建铭 特约通讯员 杨学军)
在岳池县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大会上,参会者慎重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