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飞散视角解读《看不见的人》之语言混杂性
2015-02-06许炜徐天戍
许炜 徐天戍
摘要:飞散,这个在后殖民和多元文化视野下获得新意的古词为文化文学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拉尔夫·埃里森在《看不见的人》中有意营造了语言层面奇妙的混杂性现象,以彰显两个族群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并最终建立起自己的飞散写作身份。
关键词:看不见的人;拉尔夫·埃里森;飞散;混杂性
中图分类号:H31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21101(2014)06009404
Abstract:Diaspora, a word with Greek origin, which has acquired a new meaning in this postcolonial and multicultural environment, provides a brand-new angle for literary studies. In his Invisible Man, Ralph Ellison intentionally creates a fantastic hybridity of language to manifest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ethnic groups, and ultimately establishes his own identity as a diaspora writer.
Key words:Invisible Man; Ralph Ellison; diaspora; hybridity
《看不见的人》是美国著名非裔作家拉尔夫· 埃里森生前出版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 1952年问世后即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在1965年《图书周刊》组织的对二百多位知名作家、评论家和编辑的民意调查中,《看不见的人》被投票推选为“过去20年来最优秀的单部作品”。该小说以其深刻的主题内涵和独特的艺术手法成为美国黑人文学当之无愧的经典,也奠定了其在美国文学中的独特地位。
一、飞散与埃里森之飞散意识
飞散(diaspora)是个在后殖民和跨文化视野下获得新意的古词。它源于古希腊语,本源意义是指植物借助花粉的飞散和种子的散播以繁衍生命、延续物种。古希腊人用这个词来描述古风时期(公元前8~公元前6世纪)在小亚细亚和地中海区域的殖民活动,从而赋予了它迁移、旅行的含义。自《旧约》后直到20世纪60年代,大写的“Diaspora”一直和犹太人被奴役、被流放的悲惨历史密切相关,常用来指称犹太民族背井离乡、散居世界各地同时仍心系“希望之乡”的悲惨境地,亦用于指称离开家园、旅居他乡的犹太飞散个体。
二十世纪中期后,人们渐用小写的“diaspora”指称有着和犹太民族类似经历的个体或群体,他们亦主动或被迫离开家园,同样面对着来自所在国主流社会和文化的歧视、排斥以及如何适应和融入该社会和文化的问题。七十年代后,随着后殖民和全球化时代的到来,飞散被赋予了更贴近词源的本意,少了些背井离乡的凄凉无奈,多了些种族延续的执着顽强和生生不息。新意义上的飞散更是给文化文学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1]。在飞散新视角下,身份和家园于飞散个体而言,并非一成不变的概念,而是随着历史和时间的推移及个人的经历不断地发展变化。他们带着对历史的认同、对家园的怀念和维系传统的不懈努力,去积极地面对并投入所在国主流文化。
拉尔夫·埃里森作为土生土长在美国的黑人作家,可谓是非洲飞散群体的杰出代表。在《看不见的人》中,他带着飞散作家的责任使命感,探求在 “历史上被动或主动地散居状态下,基于起源和社会现实条件的故乡外文化身份的出现”[2],如何以更广阔的跨民族、跨历史文化的飞散视角去反思本民族的历史和文化,用自身的艺术实践去抵抗美国主流社会中如影随形的种族主义,谋求本民族的时代定位,以实现对故乡非洲文化家园的认同和心灵的回归。
二、混杂性(Hybridity)
在生物学意义上,“hybridization”一词指不同种、属或品种的动、植物进行交配,“hybrid”则指杂交生成的生物体。然而,在多元文化环境下,混杂性(hybridity)常用来指称普遍存在的意识形态领域和身份的交叉、流动现象,这一现象由殖民主义引发并因科技发展而加速。最初,混杂被殖民者用作欧洲化当地居民的一种手段,然而,极具讽刺意味的是,混杂性却被逐渐用作抵抗殖民主义统治的一种策略。被殖民者有意识地在强加其上的西方思想和语汇中夹杂本土语汇和观念,使混杂性成为以本土视角重新诠释和维护主张与殖民者间不可调和的文化他异性的有效手段。进入后殖民时期,和平发展渐成为主流,多元文化已是时代的口号,被殖民者亦接受混杂性为本群体的特质并将其作为融入新环境的武器。正如著名的古巴诗人、文学评论家R. F. 拉塔曼(Retamar)在其1971年里程碑式的论文中写道:“‘我们的混血美国因其人口的大多数种族上是混杂的,它继续使用着殖民者的语言,而他们的许多意识工具,……如今亦已成为我们的意识工具。”[3]混杂性的演变历程和时代特质决定其成为飞散写作的一个重要特色。
美国社会现实中,黑人群体常常因主流社会白人群体的歧视和排挤而感到迷失,是融入主流还是维持自我?这是常见于早期美国黑人作家文学作品中难以调和的二元对立。埃里森,作为一位成长于20世纪的美国社会并接受了系统的西方学校教育的美国非裔作家,在对自身的非洲传统怀有深厚情感的同时,亦沉醉于西方那气势恢宏的文学宝库。于是,在运用居住国语言文学创作时,他有意识地融合了西方文化和黑人传统,用黑人土语和民间材料来干预居于主导地位的西方写作方式,造就了作品《看不见的人》语言层面独特的混杂性现象。
(一) 对标准英语的扭曲和黑人土语的运用
于埃里森而言,从族群耳濡目染获得的黑人土语和官方教育系统传授的标准英语包含着不同的政治文化意蕴。前者既是本民族被摧残流放的血泪史,也维系着对故国家园的眷恋和民族文化的传承。而后者,虽然和统治者的优越特权和主导地位密切相关,亦有其不可抗拒的魔力。埃里森深深被其吸引并大受裨益,他在汲取西方文化营养的同时也十分明白,自己所学习的语言正是西方文化维护其在政治意识形态领域统治地位的主要工具。因此,在《看不见的人》中,不光有着典雅的标准英语书面语的精妙使用,也有意出现了大量的黑人土语。作家试图用这种洋泾浜英语来提示读者这样一个族群的存在,来证实美国黑人亦是美国历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endprint
在小说中,以下一段文字被用来描述叙述者梦境中一个喧闹的黑人教堂的布道场景:
“Now black is…” the preacher shouted.
“Bloody…”
“I said black is…”
“Preach it, brother…”
“… an black aint…”
“Red, Lawd, red: He said its red!”
“Amen, brother…”
“Black will git you…”
“Yes, it will…”
“Yes, it will…”
“… an black wont…”
“Naw, it wont…”[4]9-10
这段文字中不难发现黑人土语和标准英语在发音上的差异,如“an”,“git”,“naw”,“Lawd”分别被用来代替标准英语中的“and”,“get”,“no”,“Lord”。和标准英语相较,黑人土语词汇音调往往变高,更倾向于使用短句从而表述中有着较多停顿。
下面一段文字描写了特鲁布拉德自述在梦境中和女儿的不伦被老伴发现后的情形:
“‘Wait a minute, Kate, I says. ‘Stop it! ”
“Then I hears her stop a second and I hears her runnin across the floor, and I twists and looks and Lawd, she done got my double-barrel shotgun!
“And while shes at the mouth and cockin the gun, she gits her speech.
“‘Git up! Git up! she says.
“‘HEY! NAW! KATE! I says.
“‘Goddam yu soul to hell! Git up offa my chile!
“‘But woman, Kate, lissen…
“‘Dont talk, MOVE!
“‘Down that thing, Kate!
“‘No down, Up!
“‘That theres a buckshot, woman, BUCKshot! [4]61
这段自述中除了黑人英语中常见音韵上的特点如“runnin”、“ foamin”、“ yu”、“ Git up offa my chile”、“ lissen”等外,还有一些句法上的不同:时态规则被忽略第三人称单数形式被泛用,如“I says”、“ I hears”、“ I twists and looks”;助动词被误用,如“she done got my double-barrel shotgun”;还有介词因说话人的便利而被当作动词使用,如“‘Down that thing, Kate!、‘No down, Up!”
由此可见,洋泾浜英语已被埃里森用作挑战白人主导话语权建立黑人文化身份的有效策略。黑人英语对标准英语在语音、词汇、句法、语义等方面的背离,在埃里森看来,无疑是黑人在白人主流社会中彰显本民族话语权及飞散身份不可或缺的手段,亦成为其笔下消解、动摇英语作为国家语言和主体语言中心统治地位的重要武器之一。
(二)对西方文化的指涉和黑人民间材料的运用
作为一位美国非裔作家,埃里森一直有意识地履行着双重职责,即同时为世界文学和民族文学做出贡献。一方面,他拥有一位优秀的作家应该具备的对西方文学传统的透彻掌握和熟练运用的能力;另一方面,他力图从本民族的民间材料中去获取这样一种文学创作语言,一种源于马克·吐温的灵活而逼真的大众语言。于是,在《看不见的人》中,西方文化材料和黑人民间传说都各得其所,共同体现了埃里森高超的写作技巧。
如小说中特鲁布拉德和女儿间的不伦可以说是对古希腊俄狄浦斯神话的现代戏仿。俄狄浦斯王和特鲁布拉德都是在一种“未知”的境地下犯下不伦行为,前者是不知道自己真正的身份,而后者是在梦境当中。西方神话中的俄狄浦斯王最后通过自我流放和自毁双目来接受命运的惩罚和安排,而埃里森笔下的黑人特鲁布拉德则完全颠覆了神话中的俄狄浦斯形象。首先,他并不接受对他的行为的评判,因为这是在极为悲惨的境地下发生的,即由于贫困造成包括成年女儿在内的一家人不得不挤在一张床上,而且是在梦境当中,所以,他认为与其为一个不可定罪的行为赎罪,还不如回来勇敢担当起一家人经济顶梁柱的责任。另外,特鲁布拉德并不拿梦境的“未知”作借口而是承认男人的潜意识动机,他说:“因为这个事是我睡着的时候发生的——虽然有时候有的男人一看到打小辫子的姑娘就以为找到了个妓女——这你们都晓得的吧?”[4]60由此可见,埃里森笔下呈现的是一个摒弃了道义的面具并承认人本能欲望的现代版俄狄浦斯,他使人认清残酷的现实和现存的秩序,并以自己的选择和意志来和道德中心作抗争。
在《看不见的人》中,埃里森还引用或暗指了大量的宗教人物、故事和圣经典故,其中最突出的莫过于这位人物——红头发的杰克兄弟。在小说中,杰克把主人公介绍进入兄弟会,使他的演讲和领导才能有了施展的平台,而当他发现主人公试图去维护本民族的主张而不是仅仅执行兄弟会的决定时,他暴怒了,先是卑鄙地给主人公写了封恶毒的匿名信,进而剥夺了他一切权力,最后,更是有意地让主人公遭遇一场街头暴乱已达到将其置于死地的目的。杰克的形象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圣经故事中出卖了耶稣基督的犹大,他们同样有着一头红发。endprint
埃里森对西方文学传统的继承在小说中的表现是对一些文学经典的映射和其创作手法的沿用。如小说开头的引言就分别来自赫尔曼·麦尔维尔的《贝纳托·塞雷诺》和T. S. 艾略特的《家庭团聚》。而众所周知,《看不见的人》创作之初,埃里森就很受陀斯妥也夫斯基的《地下室手记》之启发,这在1981年版本的前言中得到了他本人的认可。在小说的情节安排上也不难看到一些西方经典的影子,比如主人公在托德·克里夫顿葬礼上的演讲就和莎士比亚《凯撒大帝》中安东尼在凯撒葬礼上的演讲不无联系。因为两位死者都是作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被刺杀,演讲者亦都是出于政治目的在广场上用气势恢宏的语言向着一大群无知的听众发表演说。
在论文集《影子和行动》中,埃里森指出,“我在作品中运用民间材料并非因为我是黑人,而是因为像艾略特和乔伊斯这样的作家使我意识到民俗传承的文学价值。我的文化背景和大多数美国人一样,也是双重的。”[5]在他看来,民俗不仅是一个群体社会文化经历的体现,也是其情感和价值观的表达。
在《看不见的人》中,埃里森对民俗的喜好首先表现在对布鲁斯,这一黑人流行音乐样式的大量运用。在小说的前言部分,作者引入了美国著名歌手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一首歌:“我作了什么孽?为什么我周身漆黑,如此忧伤”[4]7,借用音乐,主人公试图引发对自己不可见这一尴尬处境的思考,并暗示整个故事将对阿姆斯特朗的问题作出叙述性的解答。
在小说的第九章,主人公街上邂逅的一位布鲁斯歌手用一首伤感的黑人民歌向这位新来的外地男孩传递着种族亲情:
“她的脚像猴子的脚
腿像青蛙的腿——上帝,上帝!
可是她一开始爱我
我就叫喊,嗬嗬嗬,上帝的狗!
因为我爱我的姑娘,
胜过爱我自己……”[4]170
这位布鲁斯歌手的率真和纯朴引起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和对自己民族的反思:“该死,我想,他们真是难言的民族啊!我说不上那突然掠过心头的思绪是引以为豪的,还是令人厌恶的。”
[4]175
在稍后,主人公发现所谓的推荐信只不过是一个陷阱,目的是让他为了一个不可实现的理想而无休止地徒劳奔波,他残存的幻想彻底破灭了,这时候街道上回响的布鲁斯旋律无疑是他此刻心境的绝佳写照:
“哎呦呦他们把可怜的知更鸟拔得一毛不剩
他们还把可怜的知更鸟在一根树桩上栓定
哎呦呦他们把知更鸟尾部的羽毛完全拔尽
哎呦呦他们把可怜的知更鸟拔得一干二净。”[4]192
这首“知更鸟”的歌曲极具讽刺意味地描述了布莱索博士对主人公犯下的不公正待遇,引发他对自己身份的反思:“但是知更鸟是谁?他为什么会受到伤害,受到羞辱?”[4]193
三、结语
作为一位处于飞散状态的美国非裔作家,同时也是生活在后殖民时代的现代作家,埃里森在自身的文学实践中以广阔的跨民族、跨文化的飞散视角去反思本民族的历史和文化,用自身的艺术实践去谋求本民族的时代定位。在《看不见的人》中,埃里森通过对创作语言——英语有意识地扭曲、黑人土语的大量运用、对西方文化的指涉和黑人民间材料的引用等方法的运用,营造了语言层面奇妙的混杂化现象,而混杂化亦成为埃里森彰显两个种族群体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并最终建立其飞散写作话语权和文化身份的一种有效策略。
非洲飞散写作和众多的移民飞散写作一样,位于两种乃至多种语言和文化的交汇处,以非主流的方式在主流文化中彰显话语权利、表达政治和文化诉求,在更广阔的新时代文化坐标中重新定位身份、故乡、家园等概念以谋求民族发展和出路。而同时,由于不同的族群携带不同的母国或母族历史、文化及民族传承,进入了不同的异国或异族文化,各种遭遇和诉求发生着单向、双向甚至多向的文化冲突、采借、同化,这必然造就了飞散写作所特有的异彩纷呈,也为文学、文化、意识形态等多个层面的研究提供了无限可能。参考文献:
[1]童明.飞散的文化和文学[J].外国文学,2007(1):89-99.
[2]Harris, Joseph E.(eds). Global Dimensions of the African Diaspora [M] .Washington D C: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3:3-4.
[3]Retamar R F,Carliban. Notes Towards a Discussion of Culture in Our America [J]. Massachusetts Review 15 Winter/Spring,1974:9-11.
[4]拉尔夫·埃里森.看不见的人[M].任绍曾,译.北京:外国文学出版社,1984.
[5]Ellison, Ralph. The Collected Essays of Ralph Ellison[M].New York: The Modern Library, 1995:111-112.
[责任编辑:吴晓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