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能上能下关键要“真下”
2015-02-06乳山市委组织部王玉丹
党员干部之友 2015年10期
□ 乳山市委组织部 王玉丹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剑指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明确重点是解决领导干部“能下”问题,这是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
干部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困扰干部队伍建设的难点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受传统的“上荣下辱”“下必有过”的旧观念影响,导致领导干部“不愿下”“不想下”;另一方面,由于存在制度短板,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导致一些被问责的干部要么“免职不降级”,要么风头一过又“官复原职”。这种“该下而不下”“有进没有出”的状态,不仅会助长“庸懒散”“为官不为”的不良社会风气,还容易堵塞上下流动的通道,造成干部队伍“稳定”有余、活力不足、责任流失的局面。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铲除庸政懒政官员生存的土壤,健全制度是根本。《规定》首次对干部能上能下做出专项规定,聚焦“不正、不为、乱为”3大为官问题,明确6种“能下”的渠道,树立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切实弥补了制度短板,让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法、下得服气,必将在激励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奋发有为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严是爱,宽是害,严整治家家兴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落实责任是关键。“下”必然会触及部分人的利益,不可避免地遇到某些障碍,甚至还会给自己“惹麻烦”。各级组织部门必须具备担当精神,克服“老好人”主义 ,对干部常扯袖子敲木鱼,抓早抓小抓常,能力不够就调整、有问题就处理、违法乱纪就问责。只有让“下”成为一种新常态,让肯干的受激励、不干的受惩戒、慢干的受鞭策,才能切实激发干部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全部精力凝聚到改革发展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