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做法与建议
2015-02-06漳州市老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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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做法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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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法与体会
1、健全工作机构,搭建服务平台。
土地流转虽然是市场行为,但必须有政府作为有力的推手。据调查,目前全市已建立起超过百个的涉农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平和县五寨乡的做法走在了全市的前列。该乡成立了以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从农业服务中心、土地所、财政所、司法所抽调6名干部,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9个行政村都配备了土地流转信息员。乡政府还制定了《土地流转服务指南》、《土地流转审批受理流程图》。在乡政府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土地流转信息,已流转的土地全部制表造册归档。由于服务周到,管理完善,全乡土地流转率超过40%。
2、以家庭为基础,以能人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
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不能脱离“家庭经营”这个基础。同时要大力鼓励农村中的能人带领农民改革创新。芗城区石亭镇安山村的“闽兴蔬菜合作社”就是以村里的先富户、能人陈志杰为核心组建起来的。陈志杰从事蔬菜生产、运销10多年,懂经营、善管理,长期走南闯北,有很强的市场开拓能力。以陈志杰为首的5个股东,每人各联系一二十个农户,在本村建立蔬菜基地1100亩,由合作社实行“五个统一”:统一安排品种、统一发放种子、统一使用农药肥料、统一进行技术指导、统一安排销售。同时还在平和、诏安以及海南建立蔬菜基地,建设两个共1300吨的冷库。5个股东每人分管3个城市,建立一个公共信息平台,既产又销,2013年营业额达3亿元,社员人均收入1.2万元。
工商资本的介入,给新的经营主体注入了勃勃生机。长泰格林美提子观光园有限公司在科山村流转土地250亩,投入5000多万元,搭建标准化大棚,添置喷灌设施及滴灌管道,完成田间道路硬化8.5公里,开挖沟渠20公里,使原来的易旱易涝地变成了高产稳产田。
3、搞好土地整理和农田基本建设。
土地流转能否顺利开展,一个重要因素是前期工作必须做好,即:土地平整、道路和水利建设。漳浦县石榴镇已流转土地2.39万亩,流转率达53.1%,关键是前三年共投入1.2亿元,进行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和标准农田建设,使土地由家庭承包造成的“碎片化”变成“连片化”。整理后的土地,村民只认面积,不认地块,然后由村委会统一安排流转或招商。
4、允许多种形式,保持适度规模。
目前全市老区出现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多样,但大多属于松散型的结合,真正以土地入股,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为数很少,而且操作的难度很大。这里的核心问题是农民自愿,切忌强迫命令,更不能下指标,定任务。芗城区石亭镇的安山村,开初两委贪大求快,把全村220户统一搞成一个“芗安蔬菜合作社”,由于明显带有捏合性质,运作不良,不久就一分为四。农民通过自由结合,把家族中的亲戚和朋友结合在一起,分别成立了四个合作社,规模虽然小了,但运作反而顺畅了。看来,保持适度规模很有必要。早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子恢同志到漳州调研时就说过,生产队的规模要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在经营体制创新中应当吸取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搞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若干经验教训,只要土地不脱农,又能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就要放手让农民去选择适合他们自己的生产关系,允许“先组建,后规范”,“先松散,后紧密”,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切勿贪大求快,拔苗助长。
二、问题与建议
1、加大土地流转力度。
当前全市老区土地的流转率仍然偏低,特别是那些自然条件差的边远老区,发展更慢,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恋土情结”。土地承载着特殊的生存保障功能,成为农民的“保命田”,因此流转的意愿不高;二是对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农村中出现的“一大二公”和“一平二调”心有余悸,怕流转出去的土地一旦风吹草动,再也要不回来了;三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之后,对集体土地进行分割,产生了“碎片化”,加上有的水利设施年久失修,给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增加了困难。据此我们建议: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说明土地流转和经营体制创新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它同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共产风”和“平调风”完全不同;二要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三要搞好土地整理和农田基本建设,以土地整理带动土地流转。龙海市东园镇之所以能把80%以上的土地流转出去,关键因素是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抓土地整理工作,做到田成片,路相通,渠相连,涝能排,旱能灌,机能耕,使全镇大部份土地成为标准农田。
2、切实解决信贷问题。
金融一直是农村工作的一条短腿。当前农民有“三难”:贷款难、抵押难、担保难。这里有三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信贷规模问题。目前直接与农村发生金融关系的农行、农信社的放贷规模普遍偏少,无法满足大宗农产品生产、流通所需资金。如平和县有65万亩蜜柚,需要几十亿的流动资金,但现有信贷规模只是杯水车薪。因此,除了本地的金融机构要增加信贷规模之外,还要借助外力,引进外地民营银行的资金。二是抵押物问题。有关部门要抓紧探索、制定农民利用土地、山林、海域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抵押贷款的办法,该放宽的放宽,该变通的变通。三是担保问题。要推广农户联保,龙头企业出面担保的办法。有条件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担保机构,同时积极鼓励民间资本组建担保公司。建议县一级财政要设立奖励基金,对较大规模的新型经营主体实行奖励,并给予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诏安县在解决信贷问题中提出“三社联动”的概念,即组织供销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三社联动,把全县4个农资配送中心、18个农信社营业网点和16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捆绑一起,互相配合,协同动作,此经验值得推广。
3、健全完善办事机构。
从本次调查的情况看,农村土地流转和经营体制创新工作,县以上主要由农业局和农办负责,但到了乡镇一级,不少地方出现了“断腿”。因为乡镇的经管站被撤消了,现有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多是临时抽调的人员,存在无编制、无经费、无场地的“三无”状况。据此,建议尽快恢复乡镇经管站建制,配备得力干部,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切实改变“三无”状况。同时要认真做好土地流转信息入档工作,规范合同文本,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止土地纠纷的发生。鉴于基层普遍缺乏人才,是否可以考虑吸收一批应届大学毕业生到一些较大规模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工作,其人事关系可挂靠在乡镇。
4、强化领导,搞好服务。
在风起云涌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中,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特别要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当前新型经营主体在开展农产品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等品牌建设方面,困难重重,存在门槛高,收费高。我省绿色食品和GAP认证一般收费3万元左右,还有年审费1.5万元。有机食品认证的收费更高达5万元。如从外地请专家,还要支付2万元费用,年审费则高达2.5万元。这样昂贵的费用,让小小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望尘莫及。建议政府对这部份的费用应予部份埋单或实行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