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官员狱中讲述贪腐之路
2015-02-06杨玉华凌军辉傅勇涛
文/杨玉华 凌军辉 傅勇涛
落马官员狱中讲述贪腐之路
文/杨玉华 凌军辉 傅勇涛
(图/CFP)
最近,在江苏、安徽、海南、湖北等地监狱,十多名近两年落马的贪腐官员接受采访,讲述他们的贪腐路径以及痛心疾首的忏悔。
贪腐大都从“人情往来”开始
从昔日无比风光到如今囚于监舍,尽管贪腐官员罪行不同,但分析他们的贪腐路径却有着很多相似之处,其中以吃请送礼的“人情往来”为“马甲”收受钱财,几乎是他们走向贪腐的第一步。
在南京监狱,赵某某不久前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两个月。案发前,赵某某在南京市某开发区负责渣土车运输管理,平日里和车队老板打交道多。逢年过节或家里有事,老板们都会奉上红包礼品。因为钱数不多,赵某某自认为很正常。“每次也就几千块,跟那些动不动就百万、千万的贪官比,总觉得我这算不上事。”
2006—2013年,赵某某几乎每年节假日都收受钱财礼金,总计24万余元。“以前在职时,我一年各种收入加在一起也有20万元,实在太得不偿失了。”赵某某悔恨道,“如果以前像现在这样严格要求过节过年的人情往来,我可能就不会犯这事了。”
安徽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因受贿2000余万元被判无期徒刑。毋保良说,送礼者是看中他手中的权力进行“感情投资”,而他则错误认为这是密切同事关系、搞好工作、提升威信的必然途径,而且节日收礼也可以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有时发现某些干部节日期间没给自己送礼,思想上还会有想法,是不是这个干部对自己有意见,是不是在哪方面得罪了他,直到这个干部补上礼金后自己才放心。”
采访中,一些落马官员表示,近年来,办事要找人,找人要送礼,有了熟人好办事……这些风气和思想就像病毒一样传染着每个人,让人与人之间原本纯朴的关系出现了异化。遇到难事,小事请客吃饭,大事送钱送物,事就顺利办成了。这样,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慢慢从小节就变成了贪腐的大事。
亲朋好友情人老板齐上阵
不少入狱贪官谈道,以“人情往来”遮掩行贿受贿只是初级手段,寻找腐败利益的“代言人”,是不少人隐蔽贪腐的又一路径。
今年48岁的海南儋州市委常委、秘书长权晓辉曾是当地一名年轻有为的干部,他的贪腐手段实在令人惊叹。在2002—2013年间,他多次以“借款”名义索贿,收受贿赂超1300余万元。他坦白,以他人名义圈地经营谋利是他的贪腐幌子。自2000年开始,他先后以三家公司名义承包了儋州、三亚等地的近2000亩土地,而每亩土地的年租金只有35—60元,最高一处为500元,且租期都在30年以上。权晓辉表示,为了逃避监督,这三家公司他都是以其亲属名义注册的。
不少落马贪官表示,他们寻找的利益代理人既有亲朋好友、也有情人和老板,不管是谁,都希望能达到掩人耳目、逃避组织调查的目的。毋保良说,在收受大量钱财后他害怕出事,就想了一个自认为是万全之策的办法,动员自己的弟弟开酱菜厂,把赃款投进去。“我弟弟开过多年大酒店,有些积累,以他名义办厂顺其自然,不会引起外界和组织上怀疑,同时还可以漂白赃款、规避组织调查。一旦组织调查,可以说是弟弟的资产。”
因受贿2900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安徽省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某某坦言,“收钱的人不办事,办事的人不收钱”是一些腐败官员收受贿赂的“规矩”。他任太和县委书记时也依此行事,自己从未亲自收过钱,也没有和开发商有直接经济往来,但其情人却暗中接受开发商请托大肆敛财,利用他的权力为开发商在批地拆迁方面牟取利益,太和县一度出现“没有刘某某点头,谁也进不了太和的房地产市场”的局面。
(摘编自《半月谈》)
责任编辑: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