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扶贫机制 增强内生动力
2015-02-03王国生
王国生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对扶贫工作的高度重视,展示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彰显了“向贫困宣战”的坚定决心。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没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小康,就不可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要把扶贫开发作为巩固执政基础的责任担当,作为扩大内需的有力抓手,作为增强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创新扶贫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扶贫开发的内生动力。
一、创新协调推进机制,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牢固树立扶贫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两个重中之重”的理念(“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在“三农”工作中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的主体责任。
坚持紧盯目标。我省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要解决58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2014年要稳定解决6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生态条件要有较大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要有较大提高。要围绕这些目标,咬定青山不放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兑现政府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庄严承诺。
坚持突出重点。抓紧建档立卡,是今年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也是实施精准扶贫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一家一户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贫困原因,研究脱贫途径,制定帮扶措施。继续高位推进片区扶贫攻坚,围绕村级道路畅通、安全饮水、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旅游扶贫、教育扶贫、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十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制约片区发展的瓶颈问题。抓好恩施市龙凤镇综合扶贫改革试点、脱贫奔小康试点和钟祥市柴湖振兴发展工作,为实施精准扶贫、推进集中连片开发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完善贫困县扶贫考核机制和脱贫退出机制,形成对贫困县的考核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按照“精准扶贫、突出重点、权责匹配、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强化扶贫公共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着力完善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机制,下放项目审批备案权限,不断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创新产业扶贫机制,发挥市场的带动作用
用市场机制推进优势转化。我省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四大连片特困地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文化底蕴深厚,拥有巨大的开发潜力和发展空间。我们要运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培育市场主体开发资源,强化市场监管保护资源,做到保护与开发并重、生产与生态和谐,努力把贫困地区丰富的特色资源优势转化为强大的产业优势。
借市场力量突破资金瓶颈。引导金融机构创造适合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优化金融生态,积极发展普惠金融,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组织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活动,为全省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创造经验。积极推动贫困地区政策性贷款发放,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的引导作用,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户增收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力度,逐步实现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全覆盖。
靠市场主体实施产业带动。产业是脱贫之基、强县之本、致富之源。贫困地区要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产业发展离不开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种养大户的带动。要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其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走“公司+合作组织+基地+农户”合作发展的路子。积极培育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更多贫困户加入到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大力扶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让贫困户在参与产业发展中实现增收致富。
三、创新全社会参与机制,发挥以帮扶促自强的联动作用
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制度,构建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省内区域协作扶贫、驻鄂军队和武警部队扶贫、国有及民营企业扶贫、社会组织扶贫、个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扶贫工作格局。组织开展联县、带乡、驻村的对口帮扶活动。进一步完善省内部分市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县(市)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实施“616”对口帮扶工程。
搭建扶贫信息服务平台。以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为基础,搭建全省扶贫信息服务平台,设立贫困村定向投资兴业、贫困户定向捐助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贫困村、贫困户困难现状和需求信息,让有爱心和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贫困地区特色资源开发、特色产业培育、农民工技能培训及结对帮扶等扶贫活动,实现外力帮扶与自我发展有机对接,真正做到帮群众之所想,扶群众之所需,提高对口扶贫的针对性、实效性。
整合扶贫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干部驻村帮扶组织领导制度、驻村干部选拔培训制度、驻村帮扶工作检查考核等制度,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建立志愿者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行动,引导扶贫志愿者到贫困地区开展扶贫调研、助教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创业引领、资源开发等活动。创新社会扶贫资源筹集、配置、使用、监管机制,形成扶贫工作合力。
完善和落实扶贫公共政策。落实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等鼓励支持扶贫公益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贫困地区。落实人才支持政策,鼓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人员和志愿者定期到贫困地区服务,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抓好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和农民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贫困地区群众自力更生、增收致富的能力。
开展“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主要目的是让全社会进一步了解扶贫现状、更加关注贫困问题;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同舟共济”的优良传统,引导社会方方面面更多参与扶贫开发;宣传扶贫政策,为扶贫工作改革创新营造浓厚氛围。我们要精心组织,把这项公益宣传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品牌、办出效益,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意识、全社会的参与意识和贫困帮扶对象自我发展意识,努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工作格局。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