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局:严整重治让非法采矿不再“任性”
2015-02-01马龙
资源导刊 2015年7期
◎马龙
南召局:严整重治让非法采矿不再“任性”
◎马龙
“在严格落实土地、矿山长效监管机制以来,国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特别是在整治和规范矿产秩序及保护生态环境方面,敢于动真碰硬,铁腕整治,有效保障了全县矿产秩序的持续向好。”近日,南召县县长王放在全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上对国土部门的工作给予肯定。
今年以来,南召县国土资源局把打击非法采矿、保护鸭河口水库生态环境作为工作重点,持续保持打击非法开采矿案件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目前,共查处非法采矿案件6宗,立案4宗,查扣控据机等大型设备4台(套),对依法取缔的4宗非法开采白石矿全部按照“三不留一毁闭一恢复”原则整治到位,对1宗死灰复燃的非法开采铅锌矿点报请县政府进行爆破炸毁。
该局进一步完善了动态巡查制度,确定重点区域,加大防控力度,充分发挥村组矿山协管员和基层国土所的前沿哨所作用,把违法行为的发现、报告、制止情况和案件移送列入基层所绩效考核目标,实行“查处、移送、追究、执行、问责”五到位,把非法采矿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与全县59家持证开采企业全部签订开采治理目标责任书,促其积极落实恢复治理责任。目前,全县矿山企业已缴存治理保证金800余万元,治理矿区面积1000余亩。同时,责令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开发利用设施设计方案,规范施工,对核查出的擅自扩大生产规模、违反设计方案施工、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并进行信誉“拉黑”。
今年以来,该局对非法采矿案件全部立案并促使依法追究2人刑事责任,县检察院对1起涉嫌干部参与失职渎职行为展开调查,公安机关立案调查4起,县法院强制执行2起,以重典问责确保南召县矿政环境和谐有序。
(作者单位:南召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