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土资源十大关键词
2015-02-01
1❖节约集约
节约集约,无疑是2014年国土资源工作的最强音。
3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一次部务会议通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要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第24个全国“土地日”前夕,国土资源部将2014年的主题确定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并于6月23~27日举行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9月,《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出台,要求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加强产业与用地的空间协同。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推行,将在这方面作出有益探索。10月起,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开展以清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为主要内容的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11月底,召开动员部署会,启动新一轮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
2❖耕保优先
这一年,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得到了空前强调。
2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指出要全面强化规划统筹、用途管制、用地节约和执法监管,加快建立共同责任、经济激励和社会监督机制,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实有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
耕地保护,不仅要保数量,更要优质量。目前全国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9.96 等,等别总体偏低,中、低等耕地面积占耕地评定面积的70.6%。基于此,4月,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与此同时,9月,国土资源部在吉林召开全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现场会,推广吉林等地以表土剥离提升补充耕地质量的成功经验,有效破解占优补劣难题。
3❖土改底线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深改元年”的重头戏。
2014年社会关注度最高的一个话题就是:土改怎么改?这个问题在2014年即将走过时,看到了明晰的框架思路,就是“坚守底线,试点先行”。
12月初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12月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了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问题,提出要由单纯在耕地上想办法到面向整个国土资源做文章,土地经营权流转要避免“非粮化”,坚决禁止耕地“非农化”,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严格保护耕地和水资源。
4❖简政放权
在简政放权中改革创新,贯穿这一年的始终。
2月,国土资源部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目前保留的45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
8月,国务院再次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5项涉及国土资源部。
12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公告称,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有关精神要求,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为全年简政放权画上圆满句号。
5❖不动产登记
2014年,国土资源领域最吸引公众眼球的,莫过于不动产统一登记。
5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标志着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组建,不动产登记“四统一”工作(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迈出了坚实一步,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12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6❖法治国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奏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而打造法治国土,是践行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1月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提出,推进改革要立好规矩,做到有序推进,发挥法律法规对改革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加强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的协调配合,全面总结近年来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践的经验,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的准备工作;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加强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资源收益分配关系、矿业权市场和资源储量管理等重点问题的研究。
有法可依之后,还要执法必严。2014年3月,国土资源部在全国部署开展2013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加大查处力度。
7❖找矿突破
一年来,全国新发现中型及以上矿产地451个(其中大型162个),发现了一批天然气、铀、钼、钨等矿种的世界级大矿床。
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自2011年实施以来,全国累计投入找矿资金约3500亿元,与2008~2010年的3年相比,增加了28%,其中社会资金投入占85%以上。
石油、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保持高位增长,新增石油39.47亿吨、天然气2.3万亿立方米,分别是以往累计探明储量的12.57%、25.3%。
更为可喜的是,页岩气资源实现了从“找矿突破”到“开发突破”。
8❖土地督察新格局
“督察—约谈—整改”,一年来,土地督察效能链条加速运转。4~6月,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全国56个市(州、盟、区、县)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7月,国家土地总督察决定,由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分别对河北省邢台市、吉林省四平市等9个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地市人民政府,进行公开约谈。
为显化督察成果,提升督察效能,11月中旬,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向全国31个省(区、市)的政府“一把手”致函。姜大明在信中感谢地方党委、政府对国家土地督察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同时表达了“更好地加强沟通交流,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履行好共同责任、共同维护土地利用和管理积极向好局面”的真诚意愿。信函随附该省(区、市)2013年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督察报告,对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督察意见一一详列,指向性明确,针对性极强。
9❖地灾防治
这一年,国土资源防灾减灾成效显著。
12月,全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交流会在京召开。会议透露,2014年我国地灾防治工作成效明显,截至11月底,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与2013年同期相比下降48.9%。
据了解,前11月,全国共发生地灾1.073万起,造成392 人死亡、失踪,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412起,避免人员伤亡33581 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8.1亿元。与2013年同期相比,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大幅下降外,地灾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均大幅减少,分别减少30%和40.2%。
10❖国土资源扶贫
2014年,国土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将其任务分工纳入部年度重点工作布局,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从规划、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形成了具有部门特色的国土资源扶贫工作新机制。
这一年,国土资源部持续加大土地政策倾斜力度,支持矿产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促进贫困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保障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土地整治,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据统计,2014年各地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安排土地整治项目1820个,建设规模1739万亩,投入资金247.23亿元。(摘自2015年1月4日《中国国土资源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