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有效激励,人人争做“宣传员”
2015-01-31陈海
◎特约记者 陈海
汝阳:有效激励,人人争做“宣传员”
◎特约记者 陈海
近年来,汝阳县国土资源局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国土资源宣传报道工作力度,有效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热情,使汝阳县国土资源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不仅有效树立了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新形象,促进了社会各界对国土系统的进一步了解,而且营造了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2012年,该局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局党组不断加强国土资源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报道稿件的内容审查,主管副局长负责稿件质量审查和年终考核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宣传报道管理体系。同时,下发了《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研究制定工作细则,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促进宣传报道工作有序开展。
每年年初,该局在制订目标责任书时,就把全年对外宣传和政务信息计划分解到各个股室和国土所,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对没有按照时间要求上报政务信息和对外宣传报道的股室、国土所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每月少报1篇计0.5分,在年终考核时在总分中扣除。
该局要求宣传报道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本着对全局发展稳定有利的原则来开展,凡需要对外发布的新闻稿件,按照“一个口子把关,一只笔审签”的原则,严格审签制度。同时,按照国家、省级、市级不同级别发表文章和字数给予不同的奖励,以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学习新闻写作的积极性。该局出台的《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规定,在国家级报刊发表200~1000字的文章每篇分别给予300元、400元、500元奖励,1000字以上的奖励1000元;在省级报刊发表150~1000字的文章每篇分别给予100元、300元、400元、500元奖励,1000字以上的奖励700元;在市级报刊发表200~1000字的文章每篇分别给予20元、200元、300元奖励,1000字以上的奖励500元。每月底由办公室统一按照各报刊刊登内容、字数,造表递交分管副局长审核,由局长签字后,由财务股兑现。自奖励办法出台以来,共兑现奖金23000多元。根据规定,除奖励之外,在国家、省、市级报刊上每刊登一篇文章,作者所在股室年终考核分别加10分、5分和2.5分。
有效的激励措施,在全局形成了人人参与新闻宣传的良好氛围。该局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取得了逐年上台阶的新成效。2013~2014年,该局分别在《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矿业报》《河南日报》《资源导刊》《洛阳日报(汝阳版)》刊登各类稿件70余篇;连续3年被资源导刊杂志社授予“宣传报道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3年被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评为新闻宣传先进单位。
(作者单位:汝阳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