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典之下,国土执法更要敢于“亮剑”
2015-01-31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重典之下,国土执法更要敢于“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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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土执法而言,新的一年最亮眼的莫过于这么一个词:重典问责。回眸过去的两个月,我们不难发现,上至党中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下到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厅,制止土地违法违规的决心之大、措辞之严前所未有。
1月5日,李克强总理对国土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动真碰硬、重典问责。
1月15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姜大明部长强调,所谓用重典,就是要执行法律法规处罚规定的上限。各地要抓住一批典型案件,从重处理,以儆效尤。
2月4日,李亚副省长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为抓手,硬起手腕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2月4日,盛国民厅长在全省国土资源会议上表示,国土部门今后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就是渎职。
……
国土执法为何要用“重典”?显而易见,这是由我国当前严峻的形势决定的。眼下,伴随着经济增速换挡,下行压力加大,土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进一步积累,加上大规模、高强度的国土资源开发活动使得国土资源难以为继,致使各种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屡禁不止。因此,“重典问责”势在必行。
古人曰:“禁奸止过,莫如重刑。”那么,如今的“重典问责”重在何处?该如何实施?简而言之,“重典问责”不仅要处理事,还要处理人;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
春意渐来,清风拂面。在今后的国土执法过程中,“重典问责”将如同一个重磅炸弹,极大震慑着铤而走险的违法占地者;又如同一把悬剑,让地方政府的领导干部不敢“恣意妄为”。当然,对于国土部门,它又如一颗定心丸,让执法部门执法有了“底气”,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敢于亮剑,要敢于同一切违法违规占地行为硬碰硬,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那么,国土执法之剑,该如何“亮”?国土部门不妨从“严查”“法治”“问责”“约谈”四个方面入手:
“严查”就是要求国土部门勇于担当,对土地违法“动真碰硬”。要继续保持打击违法占地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案件要一盯到底、查处到位。
“法治”就是要求国土执法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法治国土”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执法严明、勤政廉洁、依法行政的国土执法队伍,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还要配合立法机关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重点法律的修改,为“法治国土”助力。
“问责”就是要求执法人员对违法案件做到该查处的查处,该移交的移交,决不能姑息迁就,否则就会被问责,造成工作上的失职或渎职。
“约谈”就是要求各部门齐抓共管,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国土资源部提出,对于违法较为严重的市县,由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实施约谈,并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挂牌督办。这将为落实共同责任机制打下坚实基础,变国土资源“一家管”为“大家管”。
赏善罚恶凭正气,利剑出鞘斩“魔手”。“重典问责”展示了中央整治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坚定决心,更是给国土执法者的一把尚方宝剑。各级国土执法部门要敢于亮剑,勇于亮剑,斩断伸向土地的“魔手”,迎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稳中有进、和谐发展”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