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海原县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退耕现状探析
2015-01-31哈万录宁夏土地勘测规划院宁夏银川750002
文/哈万录 宁夏土地勘测规划院 宁夏 银川 750002
宁夏海原县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退耕现状探析
文/哈万录 宁夏土地勘测规划院 宁夏 银川 750002
该文利用海原县2011年-2013年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分析了海原县“十二五”期间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退耕现状,针对生态退耕地变更调查滞后、还林率偏低、合理利用措施不完善等问题,提出加快生态退耕地的变更调查、优化植被配置和完善合理利用措施的建议,以期对当前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退耕有所帮助。
土地生态;迁出区;生态退耕;可持续利用
1.海原县“十二五”生态移民情况
1.1 县域简介
海原县地处黄土高原西北部,位于宁夏中部干旱带,属于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六盘山区,是宁夏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区)之一。现辖5个镇、12个乡、1个管委会、1个自然保护区,2013年末总人口39.38万人,土地调查总面积498954.80公顷。海原县境内生态环境非常脆弱。
1.2 生态移民迁出情况
根据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规划,“十二五”期间,将对海原县16个乡镇1个管委会,1个自然保护区78个行政村12775户55595人实施移民搬迁,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环境建设面积32133.33公顷,其中生态退耕面积22238.00公顷。截止2013年底,2011年至2013年三年间共移民搬迁10436户43227人。
2.退耕地变化情况分析
由2011年度至2013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得知,因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海原县迁出区三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面积4117.56公顷,其中:生态退耕面积为3523.06公顷,占85.56%。
2.1 退耕地占比分析
迁出区三年生态退耕面积为3523.06公顷,占全自治区三年生态退耕总面积4784.78公顷的73.63 %,占海原县迁出区三年变更面积4117.56公顷的85.56%,占海原县“十二五”期间迁出区生态退耕总面积22238.00公顷的15.84%。
2.2 退耕地去向分析
在迁出区三年生态退耕面积3523.06公顷中,变更为其他林地391.95公顷、变更为天然牧草地3118.16公顷、确因环境恶劣而变更为其他草地12.95公顷,分别占生态退耕面积的11.12%、88.51%、0.37%;分别占变更面积的9.52%、75.73%、0.31%。
3.生态退耕地出现的问题与对策
3.1 出现的问题
3.1.1、迁出区大面积的退耕地亟需变更。由退耕地占比分析可以看出,海原县2011年至2013年生态退耕面积与全自治区三年生态退耕总面积相比,达到了73.63 %,占比看似很高,但与“十二五”期间海原县需生态退耕面积相比,仅为15.84%,占比率很低,差距很大,而且海原县这三年移民搬迁户数、人口分别已达到了“十二五”期间移民搬迁总户数的81.69%、总人口数的77.75%。由此可见,当前迁出区面临着大面积撂荒的耕地亟需变更,如若不及时对退耕地进行变更调查,就不能准确掌握迁出区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不能客观真实的反映迁出区生态退耕的状况,影响对迁出区土地的科学有效管理和利用。
3.1.2、还林率偏低,与建设目标尚有一定差距。由退耕地去向分析可以看出,各土地类型变化去向数据中,变更为天然牧草地面积占比量最高,达到了88.51%;变更为其他林地面积占比量为11.12%,与自治区政府确定的移民迁出区2017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6%、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8%的建设目标相比,还林率偏低,尚有一定的差距。从整体变化去向情况来看,生态退耕以还草为主,还林率偏低,森林覆盖率低对防止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的有效控制不显著。
3.1.3、退耕地合理利用措施不完善。不论是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是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规划,更多的从整个生态环境的角度搞好迁出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提出了宏观性指导,没有要求退耕地生态恢复从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角度考虑优化植被配置结构。这种情况导致了退耕地植被恢复处于自然性、随意性状态,造成植被恢复散乱随意,没有得到有效的管控。
3.2 对策思考
3.2.1、加快迁出区生态退耕地的变更步伐。要抓住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的机遇,充分用好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农村扶贫开发等有关政策,把握“十二五” 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规划实施剩余的时间,利用年度变更时机,在不影响耕地保有量的情况下,加大迁出区大面积撂荒耕地变更的力度与步伐,把变更调查工作做好做实,确保迁出区生态退耕退的干净、变的及时,确保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真实性,为迁出区实施科学有效管理和利用提供基础资料,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2.2、退耕地优化植被配置,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迁出区地形坡度、降雨量、交通条件、生态特点和生态建设水平,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迁出区生态建设要尽可能从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角度考虑,结合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现状,兼顾草产业、林果业、养殖业等产业发展,合理调整迁出区土地利用结构,退耕地优化植被配置,提高迁出区灌林种植率,确保自治区政府确定的移民迁出区2017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6%、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8%建设目标的实现。
3.2.3、完善退耕地合理利用措施。生态退耕地的利用要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移民规划为指导,以保护生态脆弱区为重点,以生态环境建设为根本,以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为着眼,坚持草、灌、林相结合和治沟与治坡相结合的原则,完善退耕地合理利用措施,保证生态恢复,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1)陡坡耕地以及自然环境恶劣、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区域的耕地以营造草、灌、林为主;(2)自然环境条件适宜,交通便利,距离周围现有集镇村庄较近区域的缓坡耕地,实施休耕种草,培肥地力,为储备后备资源打好基础;(3)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土地的管护,严格坚守“生态移民迁出区土地在2020年以前不得进行任何经营性开发建设,不准以任何名义引入企业、个人对土地进行承包、经营和使用”的“红线”,保护生态,持续利用。
总之,及时做好迁出区生态退耕地的变更调查,准确掌握迁出区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完善退耕地合理利用措施,优化植被配置,提高森林覆盖率,以此有效防范迁出区生态环境的恶化,实现迁出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1]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规划的通知(宁政发[2011]34号)[Z].2011年2月.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意见的通知[Z].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3(23).
[3]柯进梅.海原县生态移民的问题研究[D].银川:宁夏大学,2013.
及联系方式:
哈万录(1961-),男,宁夏银川市人,高级工程师,宁夏土地勘测规划院,主要从事区域土地调查、土地勘测及土地利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