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补贴鼓励真正种地的人
2015-01-31中国农资评论员阴剑锋
□ 《中国农资》评论员 阴剑锋
从2004年以来,我国最大力度的农业补贴制度调整终于尘埃落定。近日,财政部和农业部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将启动对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农业补贴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工作。从过去“撒胡椒面”似的全民补贴到现在重心偏向种粮大户,补贴政策显然要鼓励热爱种地、真正种地的人。
近年来,随着农民工资性收入的不断增加与农产品生产成本的快速上涨,在廉价进口农产品的冲击下,原有的农业补贴制度体系逐步“失效”。政策对农民种植积极性的调动作用减弱,并且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而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却很难得到更加有力的补贴支持。同时,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约束下,继续增加现有补贴种类的总量,将使我国对农业的支持空间进一步缩小,不利于充分利用规则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种粮农民收入水平。
专家表示,在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等“三农”问题不断呈现的新形势下,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保障体系,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补贴,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补贴制度需要改革调整,而如何调整广受关注,这次的改革政策可以说符合现实农业国情,至少这份文件“看上去很美”。从新政策能明显感受到,未来的农业补贴重心将向种粮大户偏移,向规模农业发力。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将从2015年起将各地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补贴种粮大户试点的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指导意见》时表示,这笔资金将重点补贴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即“谁多种粮食,优先补贴谁”。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也可以采取贷款贴息、现金直补、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指导意见》同时指出,还将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即将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改革意味着要朝着更美好的方向与时俱进,虽然道路漫长,但是总让人充满期待。农业补贴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农业政策,对于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具有深远影响,期待这场新常态下的改革能为我国农业发展释放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