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签订临床学习合同对临床护理教学质量的影响
2015-01-31姜丽娟顾冬梅郁红霞朱玉琴严海霞
姜丽娟 顾冬梅 郁红霞 朱玉琴 严海霞
探讨签订临床学习合同对临床护理教学质量的影响
姜丽娟顾冬梅郁红霞朱玉琴严海霞
目的 探讨签订临床学习合同对临床护理教学质量的影响。方法 选取来我院实习的2011~2013级的130名护生作为研究对象,按照自愿原则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各65名,两组均由临床护理专业带教老师负责带教,对照组未签订临床学习合同,研究组签订临床学习合同,实习期结束后,由带教老师负责对护生进行考核,对比两组护生在带教老师干预前后技能考核、理论考试、护理工作质量情况。结果 带教老师干预前,两组技能考核、理论考试、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带教老师干预后,两组技能考核、理论考试、工作质量等方面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签订临床学习合同可提高临床护理教学质量。
临床学习合同;教学质量;临床护理
临床护理教学一直以来都是护理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护生将在学校所学到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开展的临床实践教学过程,与其他阶段相比,这一阶段是为护生护理实践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临床护理教学不只是教和学,更是二者的结合,教学质量与之密切相关[1]。本文选取来我院实习的130名护生为研究对象,现进行如下总结报告。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来我院实习的2011~2013级的130名护生作为研究对象,均为女性,年龄20~24岁,平均年龄(21.5±0.5)岁;按照自愿原则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各65名,对比两组护生的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两组均由临床护理专业带教老师负责带教,对照组未签订临床学习合同,具体带教方法:护生被安排到各个临床科室之后,由各科护士长随意安排带教老师进行带教,对照组护生只需要在老师的安排指导下,完成相应的岗位任务即可,学习内容方面则完全取决于带教老师。
研究组签订临床学习合同,具体带教方法:首先由护理部对本组护生进行理论考试,进而签订临床学习合同。根据本实验中规定的质量控制条件,由带教老师对本组护生进行统一培训,使学生可以充分掌握临床学习合同的含义、基本内容和运用方法,培训结束后,对其进行考核;本组带教老师应严格按照护生阶段培养目标对护生进行带教。
两组均进行10个月的临床实习,实习结束后,护理部严格按照本次实验的质量控制标准分别进行综合评价与考核。
1.3观察指标
(1)本次实验中,护生理论考试试题选自全国专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习题。(2)严格按照《常用护理技术操作程序和考核评分标准》对本实验中130名护生的常用护理技术操作进行评价考核。(3)在结合本院基础和专科护理标准自制的《临床护理工作质量考评表》基础上,参照卫生部颁发的分级护理标准,对130名护生的护理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1.4统计学方法
选用SPSS 18.0统计学软件对此次试验得到的全部数据加以统计处理,计量资料使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两组间计量资料比较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两组带教老师干预前各项护理指标评分情况比较
带教老师干预前,两组技能考核、理论考试、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带教老师干预前各项护理指标评分情况比较[(±s),分]
组别例数 技能考核 理论考试 工作质量研究组 65 58.55±11.76 63.52±10.16 57.78±12.91对照组 65 59.77±10.87 63.82±11.02 54.82±14.55 t 1.098 4 0.213 5 1.235 4 P >0.05 >0.05 >0.05
2.2两组带教老师干预后各项护理指标评分情况比较
带教老师干预后,两组技能考核、理论考试、工作质量等方面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带教老师干预后各项护理指标评分情况比较[(±s),分]
组别例数 技能考核 理论考试 工作质量研究组 65 80.85±8.83 84.685±8.02 79.1±10.82对照组 65 62.43±12.76 62.43±12.76 61.06±11.67 t 1.098 4 0.213 5 1.235 4 P <0.05 <0.05 <0.05
3 讨论
临床学习合同是护理部为了提高临床护理教学质量,使师生之间签订的以更好地实现预期学习目标的同意书,其属于一种集整体化和个体化于一体的学习计划。各科室临床护理教学质量标准、各级教学人员职责、护生预期培养目标、临床各科室护理教学流程等是合同的主要内容,此外,《护生对科室教学工作评价表》以及《护理学习综合评估表》也是合同涵盖的主要内容之一[2]。临床学习合同针对教师和护生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以一种契约的形式表现出来,虽然这种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双方形成约束,从而对护生临床学习以及带教老师履行临床教学职责具有明显的监督效用[3]。本组实验结果显示,签订临床学习合同的研究组和未签订临床学习合同的对照组,两组在带教老师干预前,理论知识、护理质量以及实践技能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在带教老师干预之后,两组各项指标进行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证实签订临床学习合同,可提高护生的实习成绩及护理教学质量。
从护生角度分析,因为多数护生家庭条件都比较优越,独生子女娇生惯养的习惯使它们中的很多人都比较骄傲自大,缺少谦虚的学习态度,对实习也缺少积极主动性,难以准确、高效完成带教老师布置的教学内容,甚至个别护生通过拖延时间和肆意敷衍的方式应对带教老师;也有的护生因为过于担心就业困难的问题,时常以各种理由和借口逃脱带教老师的教学;还有的护生不愿意参加临床学习。但是,在学生和带教老师签订临床学习合同后,很大一部分护生改变了以往散漫、懒惰心理,更正了不认真的学习态度,在进一步强化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提高了其自身的临床实践和运用能力,进而促使整体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高。所以,护生和护理部签订的临床学习合同,可改变护生的角色意识和学习态度[4]。
从带教老师角度分析,带教老师的一言一行直接和护生的临床基础知识以及实践技能挂钩,同时还会影响护生的专业态度认知能力。就目前而言,绝大多数的医院在进行临床护理带教效果评价总结时,总是单纯从带教老师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回顾,基本上不考虑护生,难以从教学行为主体及综合全面的方向进行评定。签订临床学习合同之后,护理部针对带教老师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的临床护理教学监督管理机制,对带教老师进行资格认定,使其竞争上岗,同时对护生和带教老师进行双向考核,确保带教计划可以按时完成。因此,签订临床学习合同,促使带教老师明确了教学目的和态度,完善其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使临床护理带教老师明确认识到角色的重要性[5]。
从医院的角度分析,临床学习一直都在护理教学过程中占据较大比例,可谓是学校基础教育之上的一种延展和深化,其质量卓越与否和学校整体教学质量密切相关。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不断提升,毕业生就业率也会随之增加,这样才真正实现了以教学质量促进就业,再以就业带动招生的根本目的。所以,对学校而言,护生和护理部之间签订的临床学习合同,可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对扩大招生、促进就业以及推动学校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6]。
虽然目前签订临床学习合同取得了一定的显著成果,但此种行为还未完全在各个医院普及,评价方式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以后的研究实践中,应该不断探索出更加行之有效的综合评价标准和规范,以免实验结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确保临床护理教学过程可以真正得到推动和落实[7]。
[1]刘丽君,邓爱辉. 签订临床学习合同对提高临床护理教学质量的影响研究[J]. 当代护士(专科版),2012,25(4):157-159.
[2]古素娥,屈盈莹,冯晓玲,等. 罗杰斯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在临床护理教学中的应用[J]. 中华护理教育,2010,7(11):498-500.
[3]胡春杰. 关于临床护理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及相关问题的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4,12(32):389-390.
[4]任慧青. 临床护理教学中人文环境对教学质量的影响[J]. 现代医药卫生,2010,26(6):953-954.
[5]邓海波. 临床护理教师教学消极因素分析及对策[J]. 基层医学论坛,2010,14(26):839-840.
[6]张咏梅,曾芬莲,陈凌云,等. 影响临床护理教师教学胜任能力的原因分析及对策[J].中国医药指南,2011,9(30):388-389.
[7]李洪芝,刘倩倩. 影响临床护理教学质量的因素分析及对策[J].中国医学创新,2013,10(1):141-142.
To Explore the Effect of Clinical Learning Contract on the Quality of Clinical Nursing Teaching
JIANG Lijuan GU Dongmei YU Hongxia ZHU Yuqin YAN Haixia,Emergency Department, Affiliated Hospital of Nantong University, Nantong 226001, China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effect of clinical learning contract on the quality of clinical nursing teaching. Methods 130 nursing students from 2011 to 2013 in our hospital were selected as the research objects,divided into control group and research group according to the principle ofvoluntary, each group of 65 cases, two groups were taught by the clinical nursing professional with a teacher, the control group did not sign the clinical study contract, the research group signed the clinical study contract,after the end of the internship, by the teacher is responsible for assessment of nursing students, compared two groups of nursing students with teaching teachers before and after the intervention skills assessment, theory test,the quality of nursing work situation. Results Teach the teacher before the intervention, compared the two groups of skills assessment, theory test and the work quality, the difference was not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0.05),teachers after the intervention,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wo groups of skills assessment, theory test and the work quality with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P<0.05). Conclusion Signing the contract of clinical study can improve the quality of clinical nursing teaching.
Clinical learning contract, Teaching quality, Clinical nursing
R474
A
1674-9308(2015)33-0011-03
10.3969/j.issn.1674-9308.2015.33.008
226001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急诊科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科研基金项目(编号:Tfh 1003)通讯作者:郁红霞,E-mail:10045336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