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专利法律环境及中国企业应对策略研究
2015-01-30乔刚牛新民
□文/乔刚 牛新民
俄罗斯专利法律环境及中国企业应对策略研究
□文/乔刚 牛新民
俄罗斯专利法律建设以苏联时期的专利法律为基础,经历俄罗斯独立初期的积极探索和新世纪以来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以《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第7编《智力活动成果和个性化标识权》颁布为标志,与此前的专门法——《俄罗斯联邦专利法》相比,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中有关专利法律的一些理念发生变化,与中国专利法律理念相比也存在一些明显差异。
俄罗斯专利法律环境
知识产权法的主要内容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第7编《智力活动成果和个性化标识权》中,对知识权利、知识权利与所有权、智力活动成果的作者、专有权、专利的代理人、专利费和其他规费等作出规定。其核心理念包括:明确了“专有权”属于“财产权”;物的所有权的转移并不导致对体现在该物中的智力活动成果或者个性化标识的知识权利的转移或者被提供;作者身份权、署名权和其他人身非财产权不可转移且不得让与。对该权利的放弃无效;权利持有人可以依照自己意愿允许或者禁止他人使用智力活动成果或者个性化标识。没有禁止不得视为允许(批准);如果法人多次或者严重侵犯智力活动成果和个性化标识专有权,则法院可以作出注销该法人的判决。
这些法律理念对许多中国专利权利人来说还是比较陌生的。因此,特别需要中国专利管理部门和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工作者的注意。
专利法的主要特点
一是专利权法律条文布局呈三个层面,即通行的“一般规定”和专利法的“基本规定”、“具体规定”;二是一些专利法律概念有所变化;三是专利专有权效力期限作出调整;四是明确专利效力期限届满后成为社会财富;五是明确职务创造的作者地位权属于雇员(作者);六是在秘密发明的法律保护和使用之外,另行制定了《技术秘密权》。这一规定使得那些十分重要而又十分敏感的专利和技术有可能享有“双重保护”的法律环境。
专利权《基本规定》的解读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第7编《智力活动成果和个性化标识权》的《一般规定》明确了智力活动成果和个性化标识属于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在第72章有关《专利权》的“基本规定”中开宗明义:“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设计的知识权利为专利权。”这个定义至少包含三层含义:一是在俄罗斯联邦,专利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设计三种类型;二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设计都是智力活动成果,属于知识权利范畴(知识产权);三是专利权具有知识产权的一般属性,有关专利权的基本规定都遵循知识权利的一般规定。
对于外国公民和法人,要了解俄罗斯专利法律,基本规定是入门知识,必须认真研读。
中俄专利权获得的差异
专利权获得方法及特点
中国与俄罗斯两国法律在专利取得权上的主要差异,在于中国专利法强调“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而俄罗斯法律则明确两种特殊情形下的“专利取得权属于雇员”,使雇主与雇员双方权利受到最大维护。俄罗斯专利法还规定,当没有被持有人使用或者充分使用,或者第一个专利限制第二个专利的使用时,通过专利的强制许可使用,也可以使相关利害人获得专利使用权。另一种特例是,专有权在效力限期届满后成为社会财富,任何人无须他人许可或者批准也无须为使用支付报酬地自由使用。
取得专利的程序及关键环节
专利的取得可通过直接或者通过代理人申请俄罗斯联邦专利、欧亚专利、国际PCT申请三个途径。
从申请颁发专利,到获得专利证书和国家登记的过程,包括“专利颁发申请、变更与撤回”,“优先权”,“专利申请鉴定和临时法律保护”,“登记与专利颁发”四个环节。这与中国在法律形式上大体相近,但具体规定和实施过程有所不同。
专利获得的确认和标志
在俄罗斯,专利获得的确认和标志是完成国家登记并颁发专利证书。如果专利是以多个人的名义申请的,则仅颁发一个专利证书。相关法定程序还包括由专利行政机关公布相关资料,以利于社会监督及利害关系人的检索。
俄罗斯专利权与司法保护原则及依据
一是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定方式保护,依请求实施保护,以及无过错亦承担法律责任(无过错责任)三种保护方式。二是对作者地位权(人身非财产权)的保护,主要通过权利确认、恢复原状、排除侵权行为或者有侵犯权利危险的行为、赔偿精神损害、公布法院关于其侵权行为的判决来实现。三是对专有权的保护,可以通过提起确认权利,制止侵权行为或者有侵权危险的行为,赔偿损失,依法没收物质载体,公开曝光等请求来实现。也可以通过采取保全措施;判决支付补偿;判决禁止流通,无须补偿地销毁(侵权物质载体);判决禁止流通,靠加害人费用销毁(侵权设备);涉及不正当竞争时,可依据反垄断立法维权。四是对被许可使用人的权利的保护的特殊性。主要是对无过错者要求承担责任,提起请求保护专有权的法律措施,追究法人或者个体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等。五是法定专利保护期限(效力期限)问题。俄罗斯专利法律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其中药品、杀虫剂或者农业化学发明之类的专利可依申请延长5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可依申请延长3年;工业设计15年,可依申请延长10年。当专利无效或者提前终止时,保护期限也随之终止。六是专利效力的终止与恢复。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专利效力(即专利的专有权效力期限)可能被依法终止。专利效力终止有两种结果:一是确认专利无效,二是提前终止专利效力。
中国专利申请人在俄罗斯获得专利途径及保护应对
获得专利的途径及对策
在俄罗斯联邦,可供选择的国际专利主要是PCT体系、欧亚专利体系以及巴黎公约。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一是依据发明创造的类型,巴黎公约可以受理三种类型的发明创造,而PCT、欧亚专利只受理发明和实用新型。二是依据申请专利目标国的数量和申请人资金状况。对于目标国数目较多、申请人资金不十分充足的情况,选择PCT途径更适合一些。三是依据发明创造的价值和获得俄罗斯保护的时间。如果申请人希望发明创造尽快进入俄罗斯市场,并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价值比较有把握,则适宜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直接向俄罗斯提交专利申请。如果申请人对自身发明创造的价值把握不大,而且该发明创造涉及的产品并不急于进入俄罗斯市场,那么,就适宜通过PCT途径向俄罗斯提交专利申请。四是依据目标国是否确定。对于在短时间内就能确定潜在市场国家的专利产品,可以通过巴黎公约申请。否则,PCT更为合适,可为申请人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当一件专利希望在俄罗斯寻求保护时,可以选择欧亚专利体系。
专利侵权及专利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是俄罗斯法律有关专利作者和专有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与专利权保护有关的争议,由(知识产权)法院予以审理和解决(法律途径),而与专利申请鉴定及秘密发明有关的争议,由专利争议庭审理和解决(行政途径)。二是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方法(途径),包括协商、仲裁、诉讼。协商是比较有效的解决途径,但前提是“侵权行为已经发生”、“双方均同意协商解决”。俄罗斯法律规定行政争议(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而裁决为“终局”裁决,因此,仲裁机构的选择也非常关键,可供选择的知识产权(专利)国际仲裁组织主要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俄罗斯国际商事仲裁院。专利权保护有关的争议须通过诉讼来解决。诉讼的法律程序都复杂而漫长,需要沉着应对,更需要依靠专业机构(团队)来处理。
中国专利权人权益获得保护的途径
一是把了解和遵守俄罗斯知识产权法律作为专利保护的第一理念。
二是充分运用知识产权(专利)法律规避可能的风险,包括遵循国家登记原则,按时交纳专利规费(官费),在专利转让和专利许可中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履行不同许可使用合同时应注意合同特点和法律限制。
三是从战略上部署重视在俄罗斯的专利权输出(输入)与保护,包括在策略上重视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在战略上做好企业专利布局。企业实施专利战略布局须把握好三个层面,一是专利申请战略布局。二是技术优势战略布局。三是诉讼维权战略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