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惠民的“浙江样本”
2015-01-30袁畅
袁畅
信息惠民的“浙江样本”
袁畅
2014年初,国家对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做出了重要任务部署,杭州、嘉兴、温州三市获批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经过近一年的试点建设,浙江三个试点城市按照国家信息惠民工作的总体部署,以解决民生问题为出发点,以实现跨部门信息协同共享为抓手,在推进信息惠民建设上保障有力、共享有效、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形成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组织保障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试点城市建立起了“一把手”领导负责制,成立由多个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信息惠民工作组,将信息惠民工程纳入城市的信息化重要战略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制定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组建了由专业咨询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界专业人士等构成的信息惠民专家组,指导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政策环境不断优化。试点城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开展了数据开放共享政策的积极探索。在行政审批及管理流程优化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其中,嘉兴市先后印发行政审批及管理流程优化相关政策文件3项,有效提升和优化了相关政策环境。
资金投入和信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试点城市已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多元化信息惠民资金投入机制,在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代建代维、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资本参与投入等多种投资模式,建立了可持续的资金保障长效机制。试点城市探索建立信息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测评、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均有明显成效。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信息惠民工程有效推动了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等基础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协同,例如,杭州市构建了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的基础平台,温州市建成了全市实有人口数据库,嘉兴市在医疗、教育、社保等多个领域采用PPP模式与大数据挖掘公司和软件开发公司合作,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
信息共享配套支撑能力得到增强。试点城市先后制定了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同时完善了信息共享标准规范,一方面积极采纳国家、行业标准,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制定地方行业规范。开展信息共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级政务服务网建设要求,建成了市级层面统一的政务资源交换共享平台。
惠民服务形式实现多渠道拓宽。惠民服务便捷性得到了提升,建立行政服务大厅、网络办事大厅、热线电话服务、移动终端APP办理等,实现“一站式”服务、“一条龙”服务、“一卡通”服务,不断拓展多渠道服务的便捷性。同时,惠民服务向基层不断延伸,建立起省、市、县(区)、社区等多层级服务网络,在医疗、就业、教育、安全等多个领域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和社会信息服务事项权限下放。
在试点建设过程中也暴露出信息资源应用“纵强横弱”,存在“信息孤岛”,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的商业模式创新不足,信息化人才和技术支撑服务不足等问题。下一步建议:一是创新信息惠民建设机制。试点城市应顺应大数据时代信息化发展需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开展更高效、实效组织架构创新,健全各相关委办局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政府管理服务流程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二是加快信息资源归集共享。试点城市应尽快统一数据标准,突破部门界限和体制性障碍,打破“信息孤岛”格局,加大政务信息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力度,逐步拓宽开放领域和内容。三是突出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按照国家信息惠民建设目标和九大领域项目建设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惠民项目谋划和梳理,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人才等要素支撑保障。四是强化信息惠民工作的绩效考评。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惠民建设绩效评估机制,形成定期跟踪、测评和反馈机制,加强政府投资信息惠民项目的评估和监督考核,探索建立网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推动以评促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