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精图治 改革创新 持续推进税收现代化
2015-01-30国家税务总局局长2015年1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王 军(2015年1月8日)
励精图治 改革创新 持续推进税收现代化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王 军
(2015年1月8日)
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理顺救灾责任划分,健全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机制。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
创新机制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补砖头”与“补人头”相结合,利用PPP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购建和运营管理,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盘活存量住房,支持完成全年700万套的任务。制定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办法。
推动文化改革发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加快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支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继续支持加强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继续落实和完善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文化经济政策。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六)加强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大国财政、统筹内外”的理念,推动建设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经济秩序,有效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一是深入参与G20、10+3、金砖国家等多边合作机制,继续发挥好双边对话机制作用,加强重大国际经济金融领域的政策协调。推动各方加强在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的合作,有效落实北京APEC财长会各项成果。积极参与筹备2016年G20峰会。二是推进WTO环境产品协定以及中日韩自贸区、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对外关税谈判工作,支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继续推进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谈判工作。三是结合实施“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发挥沿线地区战略基地和支点作用,深化重点领域合作,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四是完成亚投行、金砖开发银行、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筹建,稳妥开展上合融资机构磋商,发挥好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等的作用。同时,支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推进三方合作。推动强化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税。继续做好气候变化资金议题谈判、国际气候和环境资金机制建设有关工作。
(七)加快内部控制建设。2014年以来,财政部花大力气推进机关内部控制建设,在系统梳理业务工作和管理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研究制定了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并且建立了包括内控委和部内各单位两个层级的组织管理架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是推进财政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建立和实施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好带头作用,牢固树立内控理念,拿出自我革命的勇气,尽快实现由“要我内控”到“我要内控”的理念转变,并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将内控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形成全员参与的局面。大家要上下联动,共同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增强财政部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执行力,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
(八)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抓住实施新预算法这一重要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一是结合推进预算管理和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加强民生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把有限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提高政策信息的透明度。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每一个专项资金,都要发布操作指南,操作指南包括各种要素,其中公开这一要素必不可少,要向社会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使财政资金阳光运行。三是结合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堵塞管理漏洞,防止上下其手,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四是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积极配合强化审计监督,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严惩不贷。
(九)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职责,是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的关键,也是深入推进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内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要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对腐败零容忍的政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硬”。要持续深入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抓好制度规定的执行,以优良的作风推动财政改革发展。
(本文系根据楼继伟部长2014年12月29日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整理,由财政部办公厅提供)重要批示精神,我讲三个问题。
一、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开局之年取得新成绩
2014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税务系统近八十万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励精图治,改革创新,结出累累硕果,实现良好开局,全年工作呈现出“变而有策、忙而有序、难而有进”的新特点,取得了以下六个方面的新成绩:
(一)组织税收收入在克难奋进中迈上新台阶。面对巨大挑战和压力,我们见事早,行动快,措施实,不松劲,既统筹施策又精准发力,既不收过头税又打击偷骗税,既不为经济运行增加紧张气氛又想方设法堵漏增收。广大税务干部顾大局、识大体、敢担当、勇拼搏,圆满完成了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任务。2014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元(已扣除出口退税),增长8.8%,其中中央级税收44973亿元,增长7.4%,超预算49亿元;地方级税收58795亿元,增长9.9%,超额完成了地方人大通过的预算,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
(二)税收改革在主动攻坚中实现新突破。我们以中央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统领,认真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增强改革意识,加大推进力度,持续释放税收改革红利。
一是平稳有序推进税制改革。国务院果断决策,我们与财政部等部门一起紧抓机遇,在三个税种改革上取得新进展:持续平稳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和6月1日,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相继纳入试点,范围扩大到“3+7”个行业。我们密切跟踪试点运行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出台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免征增值税等10多项完善办法,同时统一了特定增值税纳税人的征收率,降低了税负。营改增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全年减税1918亿元,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深化资源税改革。2014年12月1日,煤炭资源清费正税、从价计征改革在全国顺利推开,突破了多年来困扰资源税改革的瓶颈。实施成品油等税目消费税改革。按照“一增四减一停”、“价税费联动”、“新增收入用于治理环境”的思路,调整成品油等部分税目消费税,迈出了改革的重要一步。
二是放管结合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大力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全年总局取消和下放了48项审批事项。同时,配套修订税务规章并全面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防止出现取消不了和放不下去的问题。改进审批方式,把该提的速度提上去。大力推进网上审批,推行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后续管理,把该管的事项管起来。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制定后续管理措施,确保放了以后管得住。我们的做法得到了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肯定。
三是积极提出和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我们主动提出或与财政部一起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因增加自身征管难度而不积极提出或不积极支持税收优惠政策,不因收入形势严峻而提出相应核减收入任务的要求,不因收入任务重、征管难度大而不去认真落实优惠政策。2014年新出台较大的税收优惠政策12类26项,进一步加大了减免税力度,较好发挥了税收对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促进作用。
四是加快推进税收法律制度建设。加快税收征管法修改进程,大幅修改后的修订稿已上报国务院,2015年1月5日起公开征求意见。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积极配合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加强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工作,出台了7部税务规章,数量为历年之最。
(三)纳服征管在规范发展中开创新局面。坚持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统筹推、交错抓,互为支撑,相互促进,提高了税法遵从度,提升了税务形象,开启了税收征管改革新征程。
一是全面试行纳服规范。针对纳税人反映办税标准不统一、办税负担较重等问题,制定试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通过规范9大类212小类1120个办税流程,切实做到了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全国纳税服务走向统一、规范和文明。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等平均减少30%以上,有的甚至减少40%以上,即办事项增加50%以上。此举纳税人叫好、专家学者称赞、国际社会给予好评。
二是着力推进创新协同。积极制定支持上海自贸区发展“办税一网通”10条创新服务措施,并逐步在其他地区复制推广。制定《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推出税务登记便利化、后续监管精细化、风险管理常态化15条创新举措。加强跨区域税收协作,围绕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及时提出了跨区域税收协作和管理创新举措。加强国地税合作,推进联合办税,使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加强对地税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总局制发了专门文件,成立了专门联络处室,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加强与外部门协作,取得了20个部门对打击税收违法犯罪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三是升级完善金税工程。按照“打造升级版、扩大再试点、确保稳运行”的要求,着力解决税收信息化总体规划设计、业务需求优化、数据标准统一等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在广东、内蒙古、河南三省区实现了试点上线和平稳运行。特别是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建设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并在上海、天津、山东、湖南四省市试点取得成功。
四是研究提出征管规范。首先,规范了税务机关出口退税工作,将散见于600多份文件中的各种规定,统一按优化了的业务流程归类,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同时,初步拟定了《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2.0两个版本,提交这次会议讨论,标志着征管改革的全方位启动。
(四)教育实践活动在前后接续中扩大新成果。我们坚持统筹兼顾,既不折不扣落实中央部署又紧密结合税务实际,既抓好基层单位又带动领导机关,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走好上下联动“一盘棋”。坚持以上率下,以下促上,把握节奏,压茬推进。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落实总局要求,抓好活动每个环节的任务落实,机关与基层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国税与地税大力协作、互比互帮。
二是奏响便民办税“春之曲”。为进一步落实总局在第一批活动中提出的“三个三”要求,部署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打连发、呈递进、抓落实、重成效”方式分批推出7大类28项便民办税措施,各地税务机关细化实施2000多项具体措施,努力做到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三是打好整改落实“主动仗”。坚持问题导向,把第一批活动深化整改与第二批活动具体整改衔接起来,深化“三清三察三审”,推进“三项治理”,开展“六项集中整治”。
四是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总局制定完善107项制度,省以下税务机关也制定了大批衔接配套制度,并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活动基本结束后,总局又着眼巩固拓展成果,部署集中开展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五)干部队伍在严管善待中迸发新活力。我们坚持以“好干部”标准选干部、配班子,倾情带队,严管善待,有效激发了队伍活力。
一是健全选人用人制度。深入贯彻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制度先行、多措并举选拔干部,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信度。一年来,总局出台和修订了19项人事管理制度,选拔了一大批年富力强的司局级干部,同时,较好开展了干部交流、轮岗、转任、回避等工作。
二是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持选人用人标准,有问题的坚决不提。深入开展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裸官、企业兼职等专项整治。
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落实人才强税战略,组织选拔了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目前总数已达297名。健全了15个总局专业人才库,2056名干部入库。
四是试行绩效管理取得成功。按照“三步走”、“四部曲”的总布局,2014年试行绩效管理,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从试点单位“一马当先”到系统上下“万马奔腾”,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强化绩效意识,积极探索创新,建机制,抓落实,促改进,显现出了合力推动税收改革发展的聚变效应。
(六)党风廉政建设在紧抓不放中彰显新风气。我们自觉加压主动抓,防微虑远持续抓,反腐倡廉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一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制定《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部署实施“通电工程”、“扎根工程”、“亮剑工程”、“防护网工程”、“任务书工程”。制定《税务系统各级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税务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意见》,明确了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内容,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税务机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等纪检监察干部。开通税务廉政之窗,推行网络廉政教育平台,引导干部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和监督办法,实行零申报、定期报告、重大问题24小时内报告、签字背书等制度,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加强执纪监督。对“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切实强化内控和巡视工作。一方面,坚持制度加科技、管队又治税,部署全面推进税务系统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努力把廉政风险防控的各项制度要求固化到软件中,不断提升廉政风险动态防控、一体防控、智能防控水平。另一方面,总局在加强巡视工作力量、推进巡视监督常态化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工作朝着针对性、规范性、协同性方向大步迈进。
四是严肃查办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腐败行为零容忍,惩治了腐败行为,发挥了震慑作用。加强案件剖析,有针对性地从完善制度、源头防控等方面堵塞风险漏洞,并以案示警、以案施教,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
与此同时,我们还统筹推进了其他工作。配齐配强各级税务机关财务部门负责人,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督。认真开展培训中心清理整顿。稳妥推进国税系统三级以下单位规范津补贴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切实做好服务老干部工作,发挥老同志在实现税收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机关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得到中组部表扬,工会、共青团、妇联较好发挥了作用。后勤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税收科研所和“三会”的税收理论研究得以加强和改进。开展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税收宣传工作,税务报刊图书、网络微博微信的宣传质效都有明显提高。等等。
总的讲,2014年既是头绪多、难题多、复杂敏感事项多的一年,又是攻坚克难亮点多、励精图治成效多、创造佳绩点赞多的一年!一年来的工作,有力推进了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建设:税法体系以税收征管法修订为显著标志;税制体系以营改增扩大试点、煤炭资源税、成品油消费税改革为显著标志;服务体系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试行纳税服务规范为显著标志;征管体系以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制定出口退税管理工作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为显著标志;信息体系以金税三期工程优化试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试点为显著标志;组织体系以试行绩效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显著标志,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打下了良好基础,充分说明我们正昂首阔步走在税收现代化大道上,书写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恢弘篇章。
2014年税收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纳税人大力支持的结果,凝聚着全国税务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一年来与大家同甘共苦、风雨同行,我更加深刻体会到: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是敢于担当、值得信赖的坚强领导集体,广大税务干部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可亲可敬可爱的税务人。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大家并通过你们向奋斗在各个岗位的税务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向一直关心支持税收改革发展的各地区、各部门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中央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理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浑然一体,展示了高度的战略性、预见性、科学性、系统性,为我们做好新时期税收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刻认识税收新常态,主动适应税收新常态,积极引领税收新常态,不仅是持续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前提,而且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前提。
(一)深刻认识税收新常态,准确把握税收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我理解,“新常态”中的“新”意味着不同于以往的变化,“常”意味着这种变化将相对长久,“态”意味着这种不同以往、相对长久的变化将呈现出大体稳定的状况。我们要全面深刻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税收工作的新特征。
一是税收职能作用发挥面临许多新机遇新挑战。这决定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们在工作中如何“定好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部署税制改革,使税收职能作用超越了经济层面,拓展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外交等诸多领域,更加深刻地介入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基础和支柱,将从更深层次更高层面更广范围影响国家发展。这既为税收工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也对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经济发展面临“三期叠加”矛盾,处在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期,如果我们能不断完善税收政策“工具箱”、科学有效实施税收调控,促进经济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中,如果我们能一如既往地发挥税制改革的突破口作用,助推更大范围更加深刻的改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如果我们能不断提升税收法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如果我们税收治理现代化能走在前列;在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道路上,如果我们能既想税收之“利”,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又谋中国特色大国税收和经济外交之“势”,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那么税务部门的站位就会更高,作用将更彰显,形象将更优良。如果我们适应不了这些要求,就会落后或大大落后于时代的发展,有愧于党和国家对我们的信任和重托。
二是组织税收收入工作面临许多新机遇新挑战。这决定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们在工作中如何“收好税”。随着经济由10%左右的高速增长转向7%左右的中高速增长,加之我国目前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在经济下行时税收面临压力更大。但我国加快税制改革步伐,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将提升经济存量对税收收入的贡献度,使税收增长过多依赖GDP特别是PPI增长的局面一步步得到改善,更具增长的可持续性。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不少地区因结构不合理、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大等原因,近期税收收入增速放缓;但新修订的预算法对依法征税提出明确要求,修订税收征管法将为依法征管提供更强大的法律保障,国际税制改革将有效打击跨国逃避税行为,以及我国经济结构逐步提质增效升级,国家整体经济增长更趋平稳,我国企业将在国外获得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和收益,都将为税收收入增长提供更加有质量、更趋稳定的税源。同时,经济结构变化将带来税源结构的深刻变化,一方面,跨国、跨地区经营的大企业集团不断涌现,税源的复杂性、隐蔽性和流动性越来越强;另一方面,随着房地产税等涉及个人的直接税改革的推进,纳税人将在现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基础上增加数量庞大的自然人。这既会使税收征管面临更直接、更尖锐、更繁多的矛盾和问题,但又将有效倒逼我们进一步加快提高管理的集约化水平,不断加快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随着经济发展动力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将催生一批新业态、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将对税收征管提出新的严峻挑战;但产业化的创新将培育和形成更多的新增长点,为税收收入增长提供坚实税源基础。我们只要理性分析、全面看待这种新变化,有针对性地改变和改进我们的工作,就一定能找到新出路,实现新突破,形成税收服务经济、经济促进税收的良性互动格局。
三是税务干部队伍管理面临许多新机遇新挑战。这决定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们在工作中如何“带好队”。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将引领依法治税迈上新台阶,有效促进干部减少执法随意性,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将为我们从严管理干部提供制度遵循和纪律保障,促进干部廉洁从税。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将有效防止税务行业不正之风,更好地维护纳税人权益。舆论监督的无处不在,将促进税务干部不断适应公开透明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对自身言行举止的约束和规范。总的看,监督之弦越绷越紧,制度之网越织越密,问责之剑越磨越亮,将倒逼我们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干部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健康成长。与此同时,国家干部人事和收入分配等方面制度改革正在深入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职务与职级并行等制度即将实施,将有利于税务干部更好工作、更快成长。这些都将为税务干部成长好、发展好,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提供重要契机和有利条件。还要看到,税务干部自觉接受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有一个过程,并且税务干部思想多元化趋势较为明显,加强教育引导的难度加大、责任加大。严肃财经纪律等,也对我们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等提出新的课题。因此,把我们这支大队伍带好、带出活力和战斗力,将是今后一个时期非常重要的工作。
(二)主动适应税收新常态,蹄疾步稳推进税收现代化
面对税收新常态呈现的阶段性特征,我们在很多方面还不适应。必须紧跟时代步伐,主动适应新常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当今时代,机遇与挑战并存,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项需要创新创意的工作,必须不断创新工作的内容、方法、手段等,尊重和关爱学生的需求,这样辅导员才能将有意义的事情做得有意思,将意思的事情做得有意义。虽然常规的工作中沿用老办法、老路子是比较保险,不容易出差错,但是对于新时代辅导员老师来说,千万要杜绝这种墨守成规的思想,要运用创新思维开创工作的新局面,破除思维创新的枷锁,善于发现问题,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本职岗位巧妙结合,创造性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要适应。这是解决税收新常态下我们工作“怎么办”的问题。主动适应税收新常态,关键是思想观念要跟上,以理念大转变推动税收现代化大前进。首先,税收新常态是变化之态,要有求变之心。面对新变化,我们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要用变革的思维看待变化、适应变化,大胆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打破惯性思维,形成与税收新常态相适应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其次,税收新常态是活力之态,要有进取之心。工作“新常态”要求精神进入“新状态”。精神懈怠是事业发展最大的敌人。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激情,接受任务不讲条件,面对困难敢于担当,越是问题多、矛盾大,越要有破解难题的勇气,大事扛得住,小事做得好,难事拿得下。最后,税收新常态是长期之态,要有恒久之心。既要主动适应新情况新变化,不断丰富、发展、完善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又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致千里。
二是方式方法要适应。这是解决税收新常态下我们工作“怎么干”的问题。过去,我们很多同志干工作是熟门熟路、驾轻就熟,但情况变了,就会存在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想不出或不会用的问题,必须创新方式方法。比如,要坚持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工作由总局进行科学论证、顶层设计,制定全国规范,统一组织实施,实现全国一个标准,这是下步工作的基本路子。但要很好研究如何鼓励各地在统一的规范内,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的问题。还要很好研究如何及时、有效、科学地将各地的创新经验充分吸纳到新版规范中的问题。不能光讲规范不鼓励创新,也不能光讲创新不去统一规范。又如,要坚持弥补短板与不断优化相结合。实行绩效管理,为我们弥补短板提供了条件和便利,因此,要坚持差距所在就是工作所向,自觉弥补短板,实现各项工作螺旋式上升。同时,要根据新形势新变化提出的新要求,更加注重创新,不断优化我们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要把两者结合好,才能更好前行。还如,要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税收新常态要求我们坚决克服经验主义,对税收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再拍脑门搞普查或简单随机抽查,而要更多在定量分析上下功夫,做到心中有数,并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但一待达到一定的“量”,就要明确一定的“性”,不能只定量不定性,也不能随便更改“定性”。
三是能力素质要适应。这是解决税收新常态下我们工作“怎么干好”的问题。对领导干部而言,要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能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自觉把税收置于国家治理的大格局中去思考和谋划,了解大势,把握大局,有效应对复杂局面,确保各项工作站位高、方向正、行得稳、走得远。要提高严于管理、善于管理的能力,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自觉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管理禁散、监督禁软,特别是要敢于担当,做到面对大是大非敢于出手亮剑,面对问题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职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还要提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针对干部思想多元、需求多样的新特点,饱含感情带队伍,注重心理疏导,帮助调适心态,体现人文关怀,形成善待干部的氛围,形成风正心齐气顺的干事环境。对广大干部而言,要提高税收风险管理能力,主动适应税源状况日益复杂的变化趋势,牢固树立风险导向,不断提高岗位适应性和多岗关联协调性能力,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减少税收流失。要提高纳税服务能力,主动适应自然人不断增多的情况,既能坚持依法征税,又能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要提高工作落实能力,主动适应上上下下狠抓落实的新常态,把各项工作抓出成效。
(三)积极引领税收新常态,不断开辟税收现代化新前景
我们既要深刻认识新常态,又要主动适应新常态,更要积极引领新常态,抢时夺势,乘胜前行,扎扎实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宏伟目标的实现。
一是改革引领。这是新常态下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动力源泉。要对照新常态的新要求,全面审视我们各方面工作存在的不足,以问题导向不断推进自身改革和税收改革,通过改革解决发展中的难题和瓶颈,扫除发展道路上的“拦路虎”,逐步形成与税收新常态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治税理论、制度安排、技术手段、工作作风。开放也是改革。要有开放的眼光和胸怀,博采众长,兼容并蓄,虚心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各行各业、国际同行的好经验、好做法,主动向社会和纳税人开放,积极走出去经风雨、见世面,推动税务行业成为社会上形象良好、受人尊重、拥有较高满意度的行业,不断提升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科技创新是改革的引擎。要顺应新一代科技革命蓬勃兴起的大趋势,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加快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和优化步伐,让信息化的技术支撑、信息保障、业务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税收现代化插上金色翅膀。通过释放改革红利、开放红利、科技红利,让税务系统一切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二是法治引领。这是新常态下推进税收现代化的规范保障。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坚持用法律的准绳衡量、规范、引导税收工作,不仅要依法征税、依法管理、依法服务,而且要依法带队,建设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法治税务。要坚持在法治框架内深化税收改革、推动税收发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整税收关系、规范税收秩序、化解税收矛盾,使税收现代化建设始终沿着法治化轨道顺利前行,为经济发展新常态提供有力的税收法治保障。要按照法治化的要求,大力推动将税收条例上升为税收法律,抓紧修订不适应新常态发展的制度机制,探索制定目前还缺乏的制度机制,及时总结提升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形成规范的制度机制,以持续优化的制度机制促进各项税收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税收新常态是税收现代化进程中呈现的新趋势、做出的新调适、提出的新要求。认识税收新常态,适应税收新常态,引领税收新常态,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要自觉把税收置于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去谋篇布局,抓紧丰富、发展、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用新的税法体系、税制机理、税收政策、收入格局、税务信息、征管模式、服务水平,不断为经济发展新常态添力、添智、添彩。
三、奋发有为做好2015年税收工作
根据中央部署,按照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2015年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税收新常态,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税收改革、税收法治、税收开放三轮驱动,坚持弥补短板、创新机制、狠抓落实三措并举,坚持完成任务、推行规范、建设队伍三点着力,进一步丰富发展完善“六大体系”,让税收现代化之路越走越宽广、越走越坚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做好今年工作,要持续发扬“励精图治、改革创新”的精神风貌,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的工作基调。稳中求进就是要实现“两稳两进”,即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和干部队伍稳定发展,推动税制改革和征管改革实现新突破。统筹推进就是要补短板、推创新,讲实效、求联动,建机制、谋长远,即把弥补工作短板与推出创新举措相结合,把干一件事成一件事同谋求与其他事项的互促共进相结合,把凭责任心与热情干劲做好工作同建立科学激励机制、促进更多干部锻炼成长相结合,把抓好当前工作同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相结合,努力产生纲举目张的带动效应、层层递进的深化效应、互相促进的乘法效应,在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上取得更加显著的成绩。
就重点工作而言,2015年要扎扎实实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事情: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决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总局提出构建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其要点有四个:首先是客观地“定”,其次是科学地“分”,第三是合理地“调”,第四是准确地“考”。为此,我对做好今年组织收入工作再强调几点:一是实事求是确定收入目标。按照国家预算初步安排,今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的增长目标低于往年,这是综合考虑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物价涨幅、税源状况等各方面因素确定的,是实事求是的。总局将首次试行分税种、分行业、分地区测算税源潜力,综合考虑去年各地基数和今年经济增长等实际情况,尽可能科学分解各省国、地税局收入目标。各省国、地税局也要按照这个路子,向下合理分解和确定收入计划。二是牢固树立科学任务观。我再次重申,预算安排的收入计划一经人大确定,就要强化任务观,尽心尽力去完成。依法征税、完成任务是税务局长和税务干部的天职。当然,这是从总体上讲的。至于对某一个省特别是省里对某一个具体的市或县,则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和对待,不能简单以数字论成败功过,但如果不是因为经济税源状况变化而是由于征管主观努力不够没有完成任务,考核时就要问责。三是从现在起就要认认真真抓收入。有人讲今年收入任务增幅较上年下调,加之成品油消费税和资源税增加收入,完成任务不必像去年一样紧抓不放。这种认识要不得!今年完成收入任务面临的困难可能比去年更大。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任务观念和忧患意识,从年初就要紧抓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税收收入目标。四是坚持依法征税提高收入质量。严格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坚持依法征税,不能收过头税,也不允许偷税漏税”的要求,实现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要完善收入质量评价制度,加强对风险管理、税收入库、税收与经济匹配性等方面的考核,定期发布税收收入质量状况,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五是深化税收分析。认真落实总局制定的《进一步完善税收分析工作机制的意见》,着力打造系列“拳头产品”,在税收分析上实现大的突破,更好为宏观决策和组织收入工作服务。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经本次会议讨论后制发《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加快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更高层次”就是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税收法定原则为指导,大力推动税收立法。今年的主要工作是抓好三件事。一是扎实推进税收征管法修改工作,抓紧起草税收征管法实施条例;二是与有关部门一起推动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立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三是做好其他税种立法的研究准备工作。“更高水平”就是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并不断提高税收法治水平。今年要重点做好三件事。一是按照去年底总局出台的实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权为突破口,在一季度推出第一批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年内争取基本出全,同时争取制定出台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二是全面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与税收“黑名单”制度。科学客观开展纳税信用级别评价,4月份确定评价结果,并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总局要按季将全国税收“黑名单”信息及时推送给相关部委,实施联合惩戒。对其他信用级别纳税人,也要纳入信息系统,逐步做到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可查询,并分类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各级税务机关都要在这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三是进一步严格税收执法。要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继续减少审批项目,规范审批行为。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上取消下不取消”以及“明取消暗不取消”等行为,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明显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无证不得上岗,查处和曝光一批违规执法行为,并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要强化权利救济,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
(三)稳步深化税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深入推进税制改革,在推动建立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上再迈一大步。一是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今年要力争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国税和地税部门要继续发扬敢打硬仗、相互支持配合的优良传统,缜密细致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营改增扩围任务的圆满完成。总局将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地税工作指导和服务的若干意见》,努力在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制定地税分税种管理指引,统筹地税信息化建设,建立地税机关请示税收政策问题清单管理制度,支持地税系统大宗信息化设备跟标采购,开展地税部门与总局之间、与国税之间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等方面取得较为明显的进展。二是进一步研究推进消费税改革。积极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深入研究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和征收环节等改革事宜。三是深化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改革。认真落实煤炭资源税改革措施,会同财政部研究进一步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品目范围。积极推动清费正税,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四是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与有关部门一起摸清底数,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并探索建立健全优惠政策制定和管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统计、核算、上报制度和规范,并建立起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机制,一举解决这一困扰我们多年的大难题。五是提高税收政策服务水平。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定向减税的要求,重点加大对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小微企业、促进消费、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税收政策支持和落实力度。围绕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积极研究制定和认真落实有关税收措施。做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政策推广工作,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等普惠性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实施自贸区战略的税收措施支持力度。
(四)持续优化纳税服务。进一步增强纳税人办税便利性,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用税务人的“辛苦指数”换来纳税人的“满意指数”。一是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围绕便捷提效,不断推出系列创新服务措施,打好“组合拳”,使“春风”更加和煦、更暖人心,成为为纳税人办实事、为基层税务人减负担的“四季清风”,成为具有鲜明税务特色的响亮服务品牌。总局还将研究推出第二、三批“春风行动”举措,在加强国地税合作,扩大“同城通办”覆盖面,推动涉税业务“跨区协办”,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功能、年内基本实现网上申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以更好服务纳税人、更好规范税务人。二是认真实施纳税服务规范2.0版。按照张高丽副总理关于科学评估试行情况、充实完善规范内容的重要批示精神,总局深入查找和解决推行纳服规范1.0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吸纳各地在试行中的创新做法,完善形成了2.0版,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并将纳税服务规范从县级税务机关拓展到市级、省级税务机关。各级税务机关要像抓1.0版贯彻实施一样,抓好新版的贯彻落实,并要结合总局开展的新一轮“春风行动”,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改革完善12366纳税服务平台。要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基础,建立网线互通、知识库兼容、服务项目丰富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同时深入研究12366前后台衔接以及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和人员配置等问题。
(五)加快推进征管改革。以试行税收征管规范为抓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在税收征管改革上迈出实质性步伐,着力打造科学严密的现代化征管体系。一是深入研究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税收征管改革思路。总局将认真总结各地深化征管改革、转变管理方式的做法,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推进以信息化支撑下税收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征管改革,大幅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二是积极稳妥试行与前台相衔接的后台税收征管规范。从4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1.0版,7月1日起选择一个省试行2.0版,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完善,适时在全国推开。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总局将汇总整合一批重点行业、税种的税收风险特征库、模型和指标体系,提供各地使用,同时提出风险应对任务并推送各地税务机关。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应对工作并及时反馈应对结果。要探索提升大企业复杂事项跨层级和跨区域协同管理,完善风险管理流程,创新专业化管理方式。《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是税收征管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汪洋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完善出口退税机制的部署,全力抓好从2月1日起实施的各项工作,通过规范税务人来更好服务纳税人。三是大力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税务稽查工作。深入贯彻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实行“科学的抽查制度”要求,按照推行税收风险管理的统一路径,运用税收风险分析成果,针对高风险纳税人开展定向稽查,提高税务稽查打击的准确性和震慑力。要推进稽查信息化建设,在实施电子查账、提高稽查效能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总结部分地区税务稽查模式改革经验,研究提出优化稽查资源配置、提升稽查管理层级、增强执法刚性和统一性的意见。坚持标本兼治,把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作为今年稽查工作的一个重点专项来抓,开展跨区域、大规模专项打骗行动,打出气势,打出威慑,尽快扭转出口骗税猖獗的局面。
(六)积极参与国际税收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G20峰会上提出的“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的要求,明显提升国际税收征管与合作水平。一是深度参与国际税改。及时把我国反避税、非居民税收管理、征管协作中好的做法和理念渗透到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成果中,维护我国税收权益,为2015年G20峰会磋商解决涉税问题打好基础。二是健全中国特色国际逃避税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管理、服务、调查”三位一体的反避税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反避税双边磋商和多边协调,规范税收协定执行。建立分行业、分地区、分年度、分投资国跨国企业利润水平指标监控体系,防止跨国企业通过不良税收筹划侵蚀我国税基。今年要集中力量,握紧拳头,查处一批重大避税案件,当好国家经济卫士。三是健全对外投资税收服务与管理体系。适应我国走出去企业日益增多、对外投资规模不断增大的形势,加大与重点投资国的税收协定谈签和执行力度,合理引导中介机构积极参与,提供重点投资国税收法律咨询等方面服务,努力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税收环境。我们要像军舰为商船保驾护航一样,更好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保障,大力支持国家走出去战略。四是增强国际话语权。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于2016年承办第10届税收征管论坛(FTA)。从现在开始,就要会同有关部门一丝不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努力发挥好主场优势,取得有利于维护我国和发展中国家税收权益的更多成果。五是积极开展对外援助工作。进一步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加强国际税收管理能力和营商环境建设。与此同时,要适应税收开放的新要求,进一步优化和强化国际税收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
(七)大力实施信息管税。把握创新驱动的新要求和技术发展的新趋势,今年要在信息管税上取得明显突破。一是大大加快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步伐。启动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在全国推广的工作,今年三季度前完成10个省国税局和10个省地税局的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和主体应用系统推广,四季度力争再在一批省份推行,同时,做好已上线单位的运行保障和优化完善工作,使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大踏步地前进。研究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新版软件。继续推广应用决策支持系统并要取得明显成效。适应业务调整和改革需要,做好现有信息系统的升级和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要按照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要求,抓好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年内全部推行到位,使新系统覆盖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和所有增值税发票,把增值税发票当作枪支弹药一样管起来,实现“一网打尽”,通过建立每一张发票的电子底账,自动采集发票全要素信息,实时查询和自动比对每张发票信息,有效堵塞偷骗税和发票腐败漏洞。三是切实加强数据管理。今年要研究制定出数据管理工作规范,从数据口径、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数据共享、数据应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对数据管理进行全面规范,制定和实施国、地税局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的数据集中方案,使我们的工作规范大家庭再增加一个重要成员,促进数据的有效集中和高效应用,真正把税务部门海量数据的“金山银库”潜能挖掘出来、效益发挥出来。
(八)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倾情带队、严管善待的治队思想,着眼提能力、激活力、增动力,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党建工作意见,探索具有税务行业特色的党建工作路子。要认真落实总局党组修订的《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科学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与规律,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激发正能量。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基层苦、基层累、基层很不容易,满腔热情关心基层、善待基层、帮助基层、服务基层,力争多为基层办实事、解难事。总局将修订《关于加强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更好指导和服务基层,切实把税收现代化的基层根基筑牢夯实。二是选好干部配强班子。要认真落实总局党组《关于贯彻〈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自上而下抓好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要配强一把手,把理想信念坚定、综合素质好、能力过得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选配到一把手岗位上来。要修订《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意见》,选好配强市、县局一把手。要认真落实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把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中来。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对税务系统现行培训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以税务领军人才为牵引,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税务专业人才队伍。每位领导干部都要努力做到慧心识才、痴心爱才、真心敬才、精心用才,形成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四是正式实施绩效管理。今年正式全面推行绩效管理3.0版,实现组织和个人绩效管理的全覆盖。要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指挥棒”和激励约束作用,科学严格考评,推动工作落实和提质增效。无差异就无管理,要强化结果运用,实现与单位评先、个人评优、干部提职、班子及非领导职务职数调配等相关联,真正做到考而有用,强力促进奋勇争先、干事创业浓厚氛围的形成。五是完善干部日常考核。模拟完善《关于加强平时考核、推行数据化管理、促进税务干部全面发展的意见》,年内要结合国家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工作,统筹加以推进。
(九)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这方面工作近期要专门开会进行布置,这里我强调几点:一是狠抓“两个责任”落实。细化分解总局党组制发的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等三个文件提出的任务,抓紧实现责任具体化、清单化,落到各级党组、班子成员和每个部门,促进形成人人担责、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格局。二是扎实搞好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严格按既定目标、时间节点、工作要求、质量标准扎实推进。一季度前,梳理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的经验成果,制定业务软件内控功能标准,供各单位升级改造现有业务软件时参照执行。三季度前,完成所有税收业务、行政管理软件的升级改造工作。年底前搭建完成内控管理信息平台。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绝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总局党组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重点强化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方面的监督。强化对一把手的任前、任中审计,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绩效审计评价,加强问题整改与问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廉政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等问题,严肃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四是严肃查办案件。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认真开展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既要查处纳税人偷骗税,又要查处税务干部内外勾结谋取私利;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税谋私、失职渎职、买官卖官及侵害纳税人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税检协作机制,强化沟通,提前介入,有效预防税务干部职务犯罪。五是加大巡视工作力度。认真学习贯彻新颁布的《巡视工作条例》,制定巡视工作规范,创新巡视方式方法,用好巡视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总局党组对巡视工作的要求是:要巡视出威慑、巡视出影响,形成税务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品牌。六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主责,按照“三转”要求,集中精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按照“两为主”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上半年要把缺位的各级纪检组长配齐配强,打造一支忠诚、担当、干净的纪检监察队伍。
(十)全面加强税收宣传和舆情管理。要坚持“把握话语权、增强影响力、扩大覆盖面”的要求,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把税收故事越讲越精彩,让税收声音越来越响亮。一方面,加大税收宣传力度。要围绕社会关注的税收热点问题和税收工作重点,进行专题性、系列化、集群式的宣传报道,综合运用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专家点评等方式,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要用大思路、大手笔构建税收大宣传格局,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以及税收文学爱好者的特长,打造大学生税收辩论赛、税务报纸、税务刊物、税务图书、税务影视、税务网站、税务微博、税务微信、税务学术研究等税收宣传品牌。另一方面,加大舆情管理和应对力度。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清醒认识“税感强烈”的税收新常态特征,想问题、做决策、干工作、带队伍都要有舆情意识,最大限度防止负面舆情的发生。要深刻总结舆情应对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向地方领导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和主要媒体的沟通,确保出现舆情时应对工作有条不紊。我特别强调三点:一是要有专人时时监测舆情并及时报告,二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如何应对重大负面舆情,三是出现重大舆情隐患,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税务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不能瞒报、漏报、迟报。总局对各地舆情管理和应对情况实行督办与绩效管理,按月统计通报各地舆情情况,加大发生负面舆情扣分,对排名靠后或负面舆情增多的单位,省局一把手要到总局说明情况。
以上十个方面,是今年的重点工作,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进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适应和引领税收新常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主要内容,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与此同时,还要统筹做好其他工作。各级税务机关一把手一定要弹好钢琴、协调推进,不因事小而不为,不以责小而放任,更不能顾此失彼,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落地生效。
同志们,新的一年税收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励精图治,改革创新,人人争当抓落实的“主攻手”,个个成为抓落实的“先行者”,圆满完成各项税收任务,奋力推进税收现代化,为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文系根据王军局长2015年1月8日在全国税务工
作会议上的讲话整理,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提供)
第二部分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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