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突围路径
2015-01-30策划报道牟雪江
■ 策划报道/本刊记者 牟雪江
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新的概括。按逻辑来讲,改革的顺序是从公司治理、非营利组织治理到国家治理,可以说公司治理是我国治理改革的先行者。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常态之“新”,意味着不同以往;新常态之“常”,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已经或即将发生诸多重大转变。企业是经济的细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构成国民经济运行的基本要素。企业如何适应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模式很大程度取决于公司治理是否可持续。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一批国企高管腐败案件受到查处。“国企病”频频发作,愈演愈烈,剖析其深层次的病灶,则在于目前国企公司治理结构“病得不轻”。如何治病?经过几年的改革和探索,答案已经越来越明晰,就是提升国企依法治理能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部署,开创了法治中国新天地的同时,也为企业依法治企、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尤其是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国企改革逐步转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阶段。
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宏观背景下,市场经济制度将在法治轨道上逐步完善,从而真正发挥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企业来说,依法治企有助于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促进企业增强市场意识和法治意识,尽快适应改革带来的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在改革大潮中觅得发展先机。
公司治理乃企业命运之所系。
一流的管理成就一流的企业。而依法治企是企业科学管理的根本基础,只有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谈管理,企业才有可能拥有一流的管理。
可以说,依法治企必将给企业带来不少挑战,身处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其功能目标、产权结构、公司治理、改革重点有着明显区别,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既要学习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还要结合我国现实国情,制造有机的结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