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巴黎气候大会审视浙江绿色低碳之路
2015-01-30汪燕
汪燕
·首席论衡·
从巴黎气候大会审视浙江绿色低碳之路
汪燕
2015年11月30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巴黎拉开帷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应邀在开幕式上作了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的发言,再次向国际社会表明了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大国主张和担当。
经过马拉松式的艰难谈判,近200个缔约方最终达成了旨在控制全球变暖的《巴黎协议》。这一协议被认为是自1992年达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达成《京都议定书》以来,人类历史上应对气候变化的第三个里程碑式的国际法律文本。《协议》的核心内容,一是控制全球平均气温升高幅度不超过2摄氏度,并力争将温升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同时全球要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二是发达国家将继续带头减排,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三是确立了每5年对减排成果进行审查的机制。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表示,《巴黎协定》传递出了全球将实现绿色低碳、气候适应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强有力积极信号。正是认识到了这一新的国际形势,我国“十三五”规划《建议》已经明确把“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浙江作为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常态下,必须先于全国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做出示范和表率,科学谋划好未来浙江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工作。
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是产业升级,要继续统筹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等系列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积极运用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持续提升经济绿色低碳竞争力。集中力量做大做强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加快推动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加快形成支撑绿色低碳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性产业。
稳步打造绿色低碳能源体系。以能源转型为抓手,全面推进能源清洁低碳化发展,坚持“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和“发展非化石能源”并举,加速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步伐。一方面,严格按照国务院“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的部署,加快推进煤电升级减排改造,发展清洁煤电。另一方面,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快推进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供给体系。
切实抓好重点领域排放。深入推动“绿色交通省”建设,加快建设“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绿色交通体系,着力打造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和绿色公交等主题性项目,深入打造绿色交通的“浙江样板”。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跨越式发展,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积极打造低碳建筑的“浙江示范”。积极倡导全社会和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的低碳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意识,持续打造低碳生活的“浙江先行区”。
持续提升绿色低碳技术支撑力。围绕新能源、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碳汇产业和生态建设等领域,集中力量突破一批低碳关键共性技术。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一批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部门等共同参与的绿色低碳创新联盟。加强重大创新平台、创新人才队伍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机制,推动低碳技术产业化、低碳产业规模化。
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机制。逐步落实低碳示范试点、碳交易、能源体制改革等举措,总结已有低碳城市、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的建设经验,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探索开展低碳乡镇和低碳商业试点创建。着力在低碳能源、低碳产品、低碳宣传等方面有所突破,显著降低碳排放水平。同时,完善市场调节机制促进节能减排,按照国家碳交易工作部署,有序推进浙江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碳交易工作。
作者为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