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导干部监督要实现五个转变
2015-01-30赵悦宏
赵悦宏
(太原科技大学,山西 太原 030024)
对领导干部监督要实现五个转变
赵悦宏
(太原科技大学,山西 太原 030024)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要想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切实取得实效,必须努力实现以下五个转变:一是推动关口前移,实现由事后监督向全程化监督转变;二是扩大监督范围,实现由工作圈向生活圈、社交圈转变;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实现由注重查处向惩防并举转变;四是转变监督观念,实现由对个人监督向对领导班子集体监督转变;五是整合社会资源,实现由单一监督由合力监督转变。
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转变路径
领导干部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其作用发挥得好坏不仅关系到领导者自身的形象和威信,而且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成败,因而加强对该群体的有效监督,确保其掌好权、用好权,便成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笔者认为,在新形势下,要想使领导干部规范行使手中权力,养成忠诚干净担当的主观自觉,必须转变监督方式,努力构建多视角、全方位的干部监督网络
一、推动关口前移,实现由事后监督向全程化监督转变
将监督关口前移,变被动的事后监督查处为积极的事前防范,既是防止和克服领导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重要举措,也是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手段。要针对实践中部分领导干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建立防患于未然、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发展成大错误,加强事前防范,实现关口前移。首先,要紧扣“唯德才授权”的原则,加大干部任前监督力度,把好领导干部的入口关,以有效的制度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带病上岗”。其次,要进行任中跟踪考察,综合运用平时考察、年度考核考察和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等方式,对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党性修养、群众评价、领导能力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谨防“带病履职”。再次,要落实离任审计制度,查清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为组织部门正确评价和任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离任审计要坚持先审后离的原则,未完成审计的不得调离原岗位,更不能提拔使用,以防“带病离岗”。
二、扩大监督范围,实现由工作圈向生活圈、社交圈转变
拓宽考察渠道,既要监督领导干部的工作圈,又要监督其生活圈、社交圈。当前领导干部腐败现象的发生大多数与“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有关,包养情人“二奶”、收受贿赂、公款吃喝旅游等行为,都是在八小时之外发生的。因此,要扩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范围,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既要监督其工作圈,又要监督其生活圈、社交圈。当前有部分地区将“忠于配偶”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就是对“八小时以外”监管机制的有益探索,这种探索将个人品德等情况列入考核范围,不再单一考核工作成绩,更加注重人品道德。值得注意的是,在注重考核的同时也要掌握方式方法,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因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往往会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如不注意往往会造成对领导干部隐私权的侵害。
三、坚持标本兼治,实现由注重查处向惩防并举转变
长期以来,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一个认识误区,即查处惩治的人越多效果就越好。实际上,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目的在于“治本”,也就是通过制度约束和有效的监督,使领导干部不想贪腐。监督的过程,是严肃党纪国法的过程,同时也是教育干部的过程,查处惩治作为处理违规违纪案件的一项重要手段,其更多地是解决“治标”的问题,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领导干部思想上的源头问题。这就要求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由注重查处向惩防并举转变,即在对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的同时,经常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在工作实践中,监督工作者要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及时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对于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充分利用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早进行提醒和教育警示,防患于未然,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对于那些已经触碰到法律底线的领导干部,要排除干扰,严格依法予以惩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心慈手软。
四、转变监督观念,实现由对个人监督向对领导班子集体监督转变
一个单位风气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及其能否起到表率作用。领导干部个体尤其是单位、部门“一把手”的自身素质、党性修养、工作方法、生活习性等固然对本单位、本部门的风气好坏起着较大的影响作用,但在基层民主经过数十年发展已经取得显著成绩的现阶段,领导班子的整体影响力往往比“一把手”的影响力要更为明显和巨大,因而必须及时转变监督观念,改变以往主要对领导干部个体进行监督的传统做法,加强对领导班子集体的监督。强化对领导班子集体的监督,重点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要完善决策机制。要健全和坚持领导班子定期报告工作、民主评议、重大失职失误行为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完善规范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行为,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的自我监督效果。二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要借鉴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好领导班子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要严防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如将其开成现场发挥会、工作总结会、自我表扬会、虎头蛇尾会等,否则不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损害了领导班子在群众中的形象。三要抓好监督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是监督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的重要保证,应建立与《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尤其要抓好对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议的监督,如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建设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力争做到条件、程序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和舆论的广泛监督。
五、整合社会资源,实现由单一监督向合力监督转变
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建立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才能保证各项监督任务落到实处。为此,一要建立齐抓共管机制。监督职能部门要整合干部监督资源,加强与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与纪检、人大、政法、审计等部门联合,发挥叠加效应,做好领导干部的日常考察、勤廉公示、警示教育等工作。二要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应设立协调委员会,协调处理各联席单位之间的日常工作,并在充分尊重各成员单位和不违背组织、保密纪律的基础上,实现成员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促进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三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监督职能部门要加强合作,建立起干部监督的横向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领导干部队伍中不良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以防微杜渐。四是建立上下联动机制。不仅要理顺纪委、检察、组织、审计、监察、公安、海关、银行等专门监督机关和管理机构的关系,还应加强彼此间的协作和密切配合,以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促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手中权力的规范行使。五是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对于重要的人事安排、社会发展重大事项、政策调整、重大突发事件等,都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听证会、民意调查、信息公开等渠道及时地向社会、群众公开,包括公开管理权限、原则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防止“暗箱操作”,增强权力运作的透明度。
〔1〕梁妍慧.从严管理监督领导干部的重要举措〔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5(1).
〔2〕徐瑶.领导干部日常教育与管理〔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10(4).
责任编辑 冯耀明
D26
A
1009-1203(2015)02-0039-02
2015-02-05
赵悦宏(1989-),女,山西隰县人,太原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