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假肢成套设备和技术援外
2015-01-30许明堂
张 岳 许明堂
首次假肢成套设备和技术援外
张 岳 许明堂
上世纪六十年代,在国家抗美援越的总体部署下,内务部承担了援建越南假肢工厂项目,这也是我国假肢成套设备和技术的首次援外。
协议:成套设备和技术援建“一厂两站”
由于长期战争,越南急需大量的假肢。1966年,越南请求我国援助新建3个假肢工厂和流动装配队。内务部作为假肢主管部门,对此非常重视。曾山部长强调任务光荣而艰巨,务必抓紧时间。李景膺副部长指示城市社会福利司研究提出意见。1966年8月30日,内务部致函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认为越南处于战争时期,不宜多设固定厂址,同时考虑到越方当前的需要和假肢零、部件结构有其共性及假肢因人制宜装配的特性,建议暂建假肢总厂一个,下设工程车流动装配站两个;派出技术小组,负责参加越方建厂的工艺设计和生产技术传授,直至投入生产;规划了生产规模、所需工种和职工人数;提出了援助假肢部件、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等的意见。1966年11月23日,中越两国政府在北京签定了《关于中国给予越南成套设备和技术援助的议定书》,内务部所提意见均被采纳。
规划:从实际出发选址,变“流动”为“固定”
为落实援越项目,1967年1月6日,内务部城市社会福利司副司长高步青带队,内务部假肢研究所副所长王业英、技术人员赵东尧,上海市假肢厂副厂长张宝祥、四川省假肢厂副厂长丛祥珠、辽宁省假肢厂技术员孔祥林、山东省假肢厂技术员刘玉柱组成选厂规划专家组赴越南工作。经过近4个月的深入细致的实地考察,综合考虑了防空袭、便利转移以及生产工房的土建、供电、供排水、消防、降温、厂内外运输等问题,确定假肢厂设在山林隐蔽的越南和平省乐山县文山乡杨荔村,两个流动装配站改为固定的装配站,一个暂设在清化省的锦水地区,一个暂设在义安省的清章地区。期间与越方代表先后进行了15次正式会谈,4次“半正式”会谈和多次非正式的交换意见。
1967年5月6日,专家组代表高步青与越南内务部规划组代表武公辅在河内签订《关于假肢厂选厂规划问题的会谈纪要》。双方确定,总厂设计年产下肢假肢部件3000套、上肢假肢部件500套、辅助器部件500套、病理鞋300双、拐杖5000副,装配下肢假肢800件、上肢假肢200件、辅助器200件;清化装配站年装配下肢假肢1500件,上肢假肢300件,辅助器300件,制作病理鞋700双;义安装配站年装配下肢假肢700件。越方派遣10名实习生到中国学习假肢制造工艺和假肢厂的生产技术管理。
实施:设备材料先行,技术援助无私
协调多个部门,发动内务部假肢研究所,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山东、江苏、陕西等省、市假肢厂,上海市社会福利厂、青岛假肢橡胶配件厂、武汉新汉塑料厂等多方力量,通力完成援助越方所需的成套设备、模具和假肢配件以及为越南培训技术人员工作。内务部还专门在位于中越边境的广西凭祥市建立一所仓库,派专人常驻该市负责援越物资、设备的储
运工作。到1968年底,全部设备、模具产品和原材料交付越方使用,其中包括发电设备6台,主要设备43台,汽车3辆,辅助设备75台(件);提供一年试生产用的原材料33项,消耗材料44项,建筑材料20项,柴油90吨,假手部件200套,合计70多万元。在提供的设备中,除通用标准设备外,有11种19台是假肢生产的专用设备,且是国内有关假肢厂技术革新的成果,提供的模具也是国内最新研制、设计的。
1968年12月中旬,根据越方聘请,内务部派出王业英、丛祥珠、孔祥林、刘玉柱、赵东尧、王文镜(内务部假肢研究所技术员)、王世华(内务部电工、司机)7人的假肢技术组赴越。技术组人员面对艰苦的环境,始终坚持从工作出发,发扬国际主义精神,生活方面从未提过意见,甚至多次向越南方面提出降低伙食标准。1969年10月,假肢厂正式投入使用,得到了越方代表的高度评价。
援助越南的假肢成套设备和技术代表了当时我国假肢技术的先进水平,也鞭策着我们不断攀登假肢技术的高峰,为遭遇不幸的人送去温暖和希望。
为按时完成援建任务,内务部
(作者单位:民政部档案资料馆)
子衿《内务部假肢技术组在越南》,载《中国社会导刊》(1999年珍藏本),P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