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任县委书记“前腐后继”
2015-01-29安清
安清
警示录
2014年11月6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胡传道(副厅级),在担任舒城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为他人在承建工程、生产经营、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工作协调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13人所送的财物,共计191万余元人民币、2万美元、9.5万元购物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胡传道有期徒刑10年。
就在2014年11月,全国先后爆出多名“亿元贪官”,难怪有人在为胡传道“叫屈”:“老胡真是悲剧,‘尼玛两百万,大清官啊,我们霍山走出去的好干部!”受贿200多万不是贪官还算清官?真是吊诡之极。而他的前任、淮南市委书记方西屏也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至此,舒城县三任县委书记王伟、方西屏、胡传道先后落马。
司机竟是大老板
2003年8月,44岁的胡传道从霍山县委副书记调任舒城县委副书记。舒城县委办安排解东和其他驾驶员轮流给胡传道开车。在一些地方官场,专车司机作为领导“身边人”,几乎是官员的“心腹”,尤其是那些头脑非常“活络”的司机,可谓身兼“服务员、导游员、代收员、情报员与保密员”数职。善于察言观色的解东深受胡传道喜欢。
解东表面上为领导开车,实际上是远近闻名的大老板。早在 1994年,他就与舒城县委工作人员李刚共同投资成立了通达实业公司,双方各占50%的股份。李刚的妻子是名义上的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李刚。解东是四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生意涉及建材、砂石开采、粮油收储、生猪养殖等等。
解东在开车过程中,千方百计迎合胡传道,希望有朝一日为己所用。从2004年开始至2006年连续三年春节,解东都和合伙人李刚在大年初一赶到胡传道在霍山县的家中拜年,每次带1万元现金的红包和一些烟酒。这让胡传道感到解东不仅“厚道”而且还大方。解东看中的自然是胡传道手中的权力。
2005年上半年,通达公司建起一栋办公楼,竣工后急于办理房产证,才能从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当时办证费要20多万元,为了能尽快拿到房产证,同时少缴办证费,解东请胡传道向舒城县城建局邵局长打招呼缓交办证费。
已经是代县长的胡传道满口答应帮忙,打电话找邵局长,讲了司机解东的那点小事。邵局长自然很给胡县长面子,同意解东的公司在办理房产证时缓缴三分之一的办证费,并提前为其办好了房产证。
同年10月份,解东开车陪同胡传道到六安市区买房子。
看好房子后,胡传道打算一次性交付房款,在车上冷不丁地感慨地说,手头钱还不够。
解东心领神会,回到舒城就来到公司办公室,对合伙人李刚说:“胡县长要在六安买房子,今天喊我一道去看新房,我们公司马上就要为经营黄砂的事和县政府打官司,有许多事情还要找胡县长出面帮忙协调,公司要趁机表示表示。”
李刚当即同意。
当天晚上,解东提着40万元现金,到舒城宾馆四号楼,送给胡传道。他得知胡的女儿很快就要去新西兰留学,又悄悄换好2万美金,送到胡传道的住处。两次大方的出手,他博得了胡传道的好感和信任。
次年上半年,胡传道在六安买的房子要装潢,让解东给他找人做地暖。解东稍稍迟疑了下,新房装潢工程就被别人承包了,没有帮上忙,觉得很不好意思。当时,通达公司在经营黄砂过程中遇到不少难题,有许多事情需要胡传道出面协调解决,解东为弥补没有帮忙装潢房子的遗憾,又送了15万元现金给胡传道。
2007年6月,通达公司的采石场发生安全事故,舒城县安监局要求整改,期限半个月,整改期间不予发放炸药。通达公司与合肥市政、高速公路签订了提供石子原料的合同,如果违约就要赔款。解东多次找舒城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要求提前发炸药,每次都被拒绝。他怀着满腹怨气,跑到舒城宾馆向胡传道诉苦。胡传道当即拿起电话打给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副局长只好按照县长的指示要求,提前给解东的公司发放了炸药,避免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009年3月,法院判决舒城县政府赔偿解东的路通建材公司884万元的经济损失。在执行过程中,已经主持舒城县委工作的胡传道出面协调,884万元的赔偿款一次性赔偿到位,缓解了路通建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减少了公司损失。
2008年6月,解东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康元公司想申报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找到胡传道帮忙。胡传道告诉他,已经帮他找了六安市分管副市长,帮他及时递交了申报材料。康元公司最终被评为六安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
2010年,康元公司想申报省级龙头企业,解东又请胡传道帮忙协调,当年11月,该公司被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评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
同年,在胡传道的相助下,康元公司获得了农业部颁发的“生猪标准化示范场”。获得这三项荣誉后,康元公司得到了国家8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
从2004年到2013年间,解东一共送给胡传道58.96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当然,这位驾驶员多家公司的生意,也在胡传道的庇护下,做得风生水起。
为老板发“绿卡”
法院认定的胡传道13起受贿行为均在舒城任职期间,而行贿的全是企业老板。无伦担任县委副书记,还是升任县长、县委书记后,胡传道向来对私营企业格外“关照”。据报道,早在2008年,胡传道任舒城县长时,县政府就公开为37家企业颁发“绿卡”。
在2010年该县招商大会上,时任县委书记的他再次提出独特的招商方式:推行“保姆式”服务机制,实行“绿卡”保护制度。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颁发“绿卡”,让其享受“绿卡”保护。主要保护举措有:执法部门不得擅自检查企业及企业家住所;企业家子女在县内就读给予优惠照顾;持卡者所用车辆,在境内重大违章或事故要尽快处理等等。
对“绿卡”制度,当地褒贬不一,有人认为这样做确实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也有人质疑,“绿卡”实则就是政府赋予部分企业的特权,官员正好从中大捞好处。
而胡传道对一些企业的“关照”真可谓倾心尽力。他任县长时,金信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8000多万元。为了帮助这家公司增资,胡传道动员全县机关干部入股,并让县财政安排了1000万元的“金桥资金”交由该公司管理,同时采取向社会募集资金、给优惠政策等措施,使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本猛增到2亿元。胡传道帮这家公司的老板,积极向省里争取支持,后由金信担保公司牵头,组建了安徽省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另外还制定优惠政策,动员、激励这家公司投资创建中小企业创业园。
在胡传道的支持和帮助下,这家公司的业绩不断上升,在全省担保公司综合评比中处于前列。
为了感谢胡传道的关照和支持,这家公司老板先后11次送给胡传道现金7.5万元、购物卡1万元。其中八次是以春节拜年为名所送,有三次则以担保公司发放奖金的名义所送。胡传道觉得自己帮这家公司的发展出了大力,毫不客气地笑纳了。
都说商人无利不起早,官员利用手中权力帮老板出力更不会无私奉献。胡传道在霍山县工作期间,帮建筑包工头杨华介绍了霍山县行政服务大厅、县工商银行等单位的装潢工程。
2004年,胡传道调任舒城县委副书记,杨华就将业务做到了舒城。胡传道先后出面帮杨华介绍多个单位的装潢工程,尽管有些工程杨华没有中标,但胡传道按他提出的要求尽力帮助。
2005年下半年,胡传道看中了六安市区一套复式房,还剩下10万元房款没有付清,杨华二话不说就替他垫付了。随后,杨华安排自己公司的施工人员进场装修,工程决算17万元左右,又给胡传道的新房配齐了沙发、床、柜子、冰箱、彩电、空调、热水器等家具、电器,一共花了19万多元。
……
2004年至2013年间,从胡传道女儿出国留学、搬新房、结婚,杨华悉数不落送上厚厚的贺礼,他先后七次送给胡传道现金共计21.5万元、房屋装潢费19.1万元。
为女儿买房“借款”
所有的老板给胡传道送钱都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但不是所有的老板送了钱就能获利。黄老板就成了“冤大头”。合肥海汇担保公司黄老板在一次座谈会上结识了舒城县委书记胡传道。老家舒城的黄老板,在合肥生意做得很大,一直想报效家乡。2009年、2010年,他连续两次给舒城贫困大学生捐款,胡传道都出席了活动。胡传道还多次在舒城县乡友会上给黄老板提供机会,让他展示自己,提高知名度。
2010年下半年,黄老板请胡传道到他的公司考察,提出来想在舒城县搞金融新产品试点。胡传道认为这是好事,当场答应大力支持,并专门安排舒城县金融办主任前去考察,派一位县政协副主席作为政府代表到海汇担保公司任职。但洽谈了多次,舒城县政府和该公司的合作一直没有谈成功。
2011年下半年,黄老板对胡传道说,他想给舒城县的贫困大学生再捐款50万元。这次,胡传道很奇怪地提出,让黄老板暂时不要提捐款的事。
胡传道对黄老板说,他女儿留学回来后现在合肥工作,想买套房子结婚用,让黄老板帮忙找房源。黄老板爽快答应了,很快为胡书记选中了一套房,总价要100万元。胡传道和爱人看了都比较满意,但觉得房价太贵,手头没那么多钱。黄老板当即说:“我来赞助50万元。”胡传道理解就是给他50万元,当时没有表态。黄老板就说,“不行你先打个借条。”听黄老板这么说,胡传道就说那就签个借款协议,防止日后组织上检查时,双方有借款协议,就能证明这50万元是借贷关系。
2011年12月的一天,黄老板将50万元准备好后,胡传道安排女儿跑到黄老板办公室。黄老板陪其女儿将这50万元存进银行,交了房款。
过了一周,胡传道草拟了一份借款协议,借款人是其女儿,还故意在协议上不写还款日期、还款利息,只是说根据今后收入状况,分期还给黄老板50万元本金。协议上的借款日期也是随意写上。双方都明白,这份协议其实是掩盖送钱、收钱的事实。
可惜的是,黄老板送出去50万元,胡传道在县委书记任上,没有帮他在舒城实现金融新产品的试点。胡传道调到安徽广电传媒集团任职后,也没能帮黄老板在该集团开展金融新产品试点。
黄老板为这有去无回的50万元惹了一身麻烦,被检察机关依法传唤。胡传道在法庭受审时,他和辩护人都提出,胡传道没有为黄老板及其公司谋取实际利益,黄老板在没有获利的情况下送50万元的巨款不合常理。所以,这50万元应为借款而非受贿。
因倪发科案牵出
2012年12月25日,舒城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六安市委领导宣布:胡传道同志不再担任舒城县委书记,另有重用。
随后,53岁的胡传道被提拔为副厅级领导,担任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胡传道在副厅级位置上才待了半年,就东窗事发,缘于一起和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有关联的行贿案。
2006年上半年,盛世明珠公司老板黄劲松从别人手上将位于舒城县城桃溪路的20多亩土地买下来准备开发。该地块以前舒城县有一个规划控制方案,黄劲松觉得如果按照这个控制方案开发,他们公司获利较小,他提出要修改原规划。
黄劲松找到时任六安市市委书记倪发科。倪发科指令秘书给胡传道打招呼。
2006年9月份,黄劲松带着图纸到胡传道办公室汇报。胡传道看到图纸后说道路红线是高压线,绝对不能占,要求黄劲松回去重新拿方案。2006年年底,黄劲松又带着修改后的图纸找他汇报。黄劲松离开时丢给他一个大文件袋,里面是20万元现金。
2007年上半年,胡传道召开县规划委员会主任会议,对黄劲松提出的泰鑫广场项目规划修改方案进行了专门研究。他在会上拍板决定,将泰鑫广场由原先规划的12层变更为19层,总建筑面积由原先挂牌规划的2万多平方米增加到3万多平方米。修改后的规划增加了1万多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使黄劲松的公司获得更大的利润。
2013年6月,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7月26日,中纪委通知胡传道谈话,向其核实其他人违纪事实。在谈话中,胡传道向中纪委调查组交代了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黄劲松20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事实。
7月31日,安徽省纪委决定对胡传道违法违纪问题立案调查。胡传道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在调查组的教育帮助下,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如实交代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人财物的违法违纪事实。胡传道被逮捕后,退缴人民币151万余元、购物卡88张,有效面值6.55万元。
胡传道被逮捕后,在监舍高墙内,痛定思痛。胡传道在悔过书上写道:“我现在十分后悔。深感辜负党的培养和组织的信任,辜负了舒城人民的期盼。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对不起舒城人民。我向舒城人民谢罪。”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就在胡传道受审判期间,他的前任、淮南市委书记方西屏接受组织调查。至此,舒城县三任县委书记王伟、方西屏、胡传道先后落马。三任县委书记倒下的背后是县域政治生态系统的恶化。回顾胡传道们的过往,如何建立对“父母官”监督制约机制,尤需深省。
(文中行贿人皆为化名)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