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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外逃路线图

2015-01-29

东西南北 2014年24期
关键词:出境贪官护照

2014年7月22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10月1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一系列重拳,让"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这一群体再次成为公众视线的焦点:他们如何出逃?都逃到了哪里?何时会落入法网?

逃去哪里?

据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首选西方发达国家的比例占43%。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往往被并称为中国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首选目的地。一方面,这三国是传统移民国家,同时生活质量以及教育水平等均有很大吸引力;而另一方面,我国与这些国家在司法合作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逃往这些国家的,往往都是涉案金额巨大、身份较高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因为如果没有足够的金钱和关系,在这些国家生存下去难度很高。

其次是拉美、非洲、东欧国家等大约占整体比例的15%,这些国家消费水平相对较低,管理宽松,法律制度一般不太健全,往往会成为涉案相对较少或者地位稍低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目的地。

除此之外有29%的比例会选择周边国家,如俄罗斯、缅甸、泰国、马来西亚等,这些国家与我国临近,比较容易偷渡。选择这些国家的很多为涉案金额相对较小或者没有足够能力远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还有大约13%的经济犯罪嫌疑人会选择离岸金融中心,例如香港,凭借"香港居民前往英联邦国家实行落地签证"的便利,以香港作为跳板再逃往其他国家。

此外,还有许多经济犯罪嫌疑人选择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百慕大等离岸金融中心或一些偏远岛国。

目前,“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数量以及涉案金额,因调查截止日期以及统计口径,有许多个不同的版本。据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的研究报告称,外逃官员有万名左右,人均携带金额约1亿元。

外逃七步法

通过对近年来贪官外逃的案例分析,基本可以总结出,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猛捞一笔——辞职(不辞而别)——藏匿寓所——获得身份,这一外逃路径,俗称外逃七步法。前三步至关重要,最能体现贪官处心积虑、精心准备之策。

转移资产则更能体现出贪官的智商。央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一份课题报告详细披露,中国腐败分子通常利用现金走私、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对外投资以及信用卡工具、借道离岸金融中心,海外直接收受、借道境外特定关系人等八种途径向境外转移资产。

其中现金走私是贪官认为相对比较安全的一种方式。许多贪官甚至采用蚂蚁搬家式的“水客”携带现金出境到香港,这种方式虽然笨拙,但不易暴露。

近年破获的贪腐大案显示,通过在海外的特定关系人转移资金成为贪官转移资金的新趋势。多数腐败分子在出逃前,会先将其家属或情人移居境外,并购置如不动产、汽车等海外资产。

2001年,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与前两任行长许超凡、许国俊一起“消失”。三人外逃路径大致是:在案发前两年,他们便开始将大部分资金非法转移到香港,其后或购买房产,或炒卖外汇,或通过赌场洗钱,将赃款转移到海外。待资金转移完毕,3人先逃至香港,再转逃至美国,外逃之前毫无征兆。

在转移资产的同时,贪官往往令其家属,尤其是子女先期前往当地留学或求职,或在当地为其家属开立公司。有的贪官甚至不露声色,直至外逃后,外界才知其已为“裸官”多年。

要想顺利出境外逃,护照必不可少。一些被查获的贪官,不少都拥有一个或多个真假护照。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案发时,办案人员搜出贴有胡长清照片的假身份证两个,化名高峰和胡诚,护照两本,化名陈凤齐和高峰。

外逃贪官,有些人是利用不上交的私人护照,更多人是用假身份证再办一个护照。也有贪官利用手中所握权力,能够通过公安机关改名换姓办理真护照。胡长清案发后交代,其假身份证是南昌市某派出所副所长所办,胡也给妻子和子女办了假身份证和因私出国护照。

至此,贪官已完成了外逃前的一切准备,此时贪欲被进一步放大,猛捞一笔后,剩下的就是选择出逃时机了。

出逃境外也分为"合法方式"出境和“非法方式”出境。合法的方式,经济犯罪者往往会利用出境考察、签协议的机会,或者出境旅游、探亲、治病的机会,一去不回。这种情况多见于东窗事发前,经过一系列严密计划后使用。而非法方式,经济犯罪人员会利用假护照或借助非法组织偷渡,多见于案发之后,迫于纪检、侦查、监察等机关的压力,不得不铤而走险。

外逃贪官多握有实权

1992年至2014年的22年间,媒体公开报道的外逃人员共有51人。其中,21人为政府部门各级官员,占总人数的约一半。还有19人为国企负责人,11人曾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任职,其余多为企业负责人。

21名外逃官员中,多数是地方或部门的“一二把手”。如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贵州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卢万里、深圳市南山区原政协主席温玲等。

19名国企负责人中,比较著名的外逃者均为“一把手”,如昆明卷烟厂原厂长陈传柏、上海康泰国际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钱宏、河南服装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董明玉、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刘佐卿等。

11名金融机构外逃人员中,比较著名的是中国银行开平支行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此外,银行机构中出纳、会计等基层人员外逃的有4人。如建行东莞分行金库原保管员林进财、北京市房山区河北信用分社原会计杨彦军等。

外逃之前是否会有征兆?

从51例官员及国企负责人外逃的情况不难发现,大多数外逃官员及国企负责人出逃前均有征兆,比如其出逃的时机,多选在自己即将要被查前一段时间,尤其是组织谈话前或已有相关人员被牵连时。

比如,2003年4月,时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处理其弟杨光荣受贿案一个月后,她向省建设厅请假,称母亲生病需要照顾,随后便失去了联系。几天后,杨秀珠出现在美国旧金山的大街上。

相对于高级官员,地方基层干部出入境管控相对宽松。从2008年至2014年,外逃官员的级别呈现从高向低发展的走势。此外,外逃官员所在的部门也由“热”向“冷”变化。中山大学的一项调研发现,随着公众对公共服务需求的增加,公共卫生、园林绿化、环保等部门也变成了“热衙门”,可以支配大量的资源和资金,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

研究人员指出,近两年养老金、保障房、三农资金管理等与民生相关的政府部门官员外逃数量呈上升态势。例如,2010年,时任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刘荣福持护照前往美国至今未归。

2006年,时任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童白言,在有关部门调查许漯高速建设质量问题后外逃。此外,2012年3月,深圳市南山区原政协主席温玲也是在被纪委约谈后3天,从深圳湾口岸离境出逃美国。

还有涉案者无任何征兆,如温州 市鹿城区委原常委、书记杨湘洪,在带队出国访问结束前夕,突然声称“旧病复发”,滞留国外一直未归,同年11月被“双开”。

(源自《新文化报》)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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