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速换挡后应处理好四大关系
2015-01-29卞靖
卞靖
中国经济减速换挡,既是经济规律作用的客观结果,也是政府有意降速提质的主观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需且必须保持合理的经济增长,发展仍是解决一切问题和矛盾的关键
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速总体稳定在7.5%左右的区间,结束了几十年近两位数的高速增长,这既是经济规律作用的客观结果,也是政府有意降速提质的主观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虽不再片面追求GDP的速度,但仍需且必须保持合理的经济增长。作为第一要务,发展仍是解决一切问题和矛盾的关键所在,要妥善处理好几个关系,推动经济高效、公平、可持续发展,顺利实现既定目标。
经济为何减速换挡?
当前,支撑我国经济多年高速增长的动力引擎和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结构也在积极调整,在一系列主客观原因的共同作用下,2012年开始的减速换挡成为必然。
一是经济体量达到相当规模。1979~201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约9.9%,明显高于同期全球经济平均增速。经过30多年的高速增长,我国经济总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际经验表明,一国GDP增速与GDP总量密切相关,随着总量规模的扩大,增长速度会因较大的基数而有所下降,但每增长一个百分点所包含的绝对量会更多。例如,1984年我国GDP增速达到改革开放以来最高的15.2%,绝对增量为1245.4亿元,2013年的GDP增速虽降至7.7%,但绝对增量达到49375.1亿元,已超过土耳其当年的经济总量(排在世界第17位)。
二是经济处于周期下行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大体上已经历了四个短周期,目前正处于2009年下半年开始的第五个周期的下行阶段,增速放缓是正常现象。同时,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外部需求增长放缓,国际分工体系也在重新调整之中,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再工业化和众多发展中国家利用低成本优势承接中低端的产业转移,对我国经济发展形成“上压下挤”的不利局面,原有增长动力减弱。
三是经济潜在增长率有所下降。西方经济学认为,增加国民财富的根本途径只有两个,一是增加劳动力数量,二是提高劳动生产率。2012年开始,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量开始下降,“人口红利”正在消失;主要依靠引进外来资本、人才和管理经验来提高生产率的时代也已经过去,通过科技进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等来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新模式尚在形成之中,潜在增长率有所下降,经济增速也会相应变化。
四是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主动调整。我国政府为进一步推动经济结构转型,提升发展质量,实现经济增长动力的根本转变,主动下调增长速度,挤掉无效、透支、负外部性的GDP,从而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未来经济必须保持合理增速
当前一些观点认为,GDP指标有诸多缺陷,未来不应再追求GDP增速,要“去GDP化”。这种观点有其道理,但必须指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仍是我们的首要任务,经济仍需在新的合理增速区间内稳定运行。
首先,保持经济合理增长是解决一切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随着经济进入换挡期,以往高速增长所掩盖的各种矛盾和积累的各类问题逐步显现,加之越来越复杂的外部环境,使得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在增加,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在增多,约束性、复杂性条件在增强,由某个事件或问题引发局部风险乃至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在提高。只有保持经济合理增速,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经济社会中的深层矛盾,才能有效化解各类问题和风险,实现经济稳定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我们既不能唯GDP论,也不能提出“让GDP见鬼去”,结果等经济增速真的大幅下降后,再想“找回GDP”已悔之晚矣。
其次,保持经济合理增长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必要保证。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这必然要以一定的经济增速作为支撑。据测算,今明两年的经济增速若能保持在7.5%左右(今年一季度为7.4%),那么“十三五”时期为实现这一目标所需的年均增长率约为6.5%,但考虑到稳就业、保民生、扩消费等方面的需求,“十三五”期间的经济增速应保持在7%左右,可见未来经济发展的任务仍较重。
此外,保持经济合理增长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应有之意。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实践看,众多国家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累积和条件创造后,经济均会出现一段时期的高速增长,但在进入这一阶段后,如何从中等收入国家迈向高收入国家则成为各国在进一步发展进程中面临的巨大挑战。2013年,我国人均GDP超过6700美元,距离高收入国家的门槛越来越近,在未来5-10年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快推进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合理增速,确保顺利跨过“中等收入陷阱”。
当前和“十三五”时期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的关键时期,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攻坚时期,需要在保持经济合理增长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短期阵痛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多年来,政府、市场、企业、个人都已习惯于近两位数的高速增长节奏,在减速换挡过程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在短期内都有可能受损。同步推进的全面深化改革会触及一些群体特别是拥有较多话语权群体的利益,从而形成对改革和发展的干预阻挠。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有为长远利益付出短期阵痛和代价的准备和决心,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短期内的可承受程度,以制约发展、影响民生最突出的问题为突破口,努力形成最大共识,找准短期与长期利益的最佳平衡点,以“发展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又不会带来后遗症的速度”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二是处理好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的关系。纵观发达国家深化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政府改革的过程,尽管由于政治、经济、历史等原因造成各国政策和路径不同,但“减审批强监管”的总体方向保持一致。作为政府的两大微观经济职能,在行政审批权下放的同时,必须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抓放并举才能取得预期效果。目前,简政放权释放出的活力已初步显现。同时,2014年以来出台的《新环保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即将出台的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指导意见等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也加快了我国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步伐。
三是处理好需求管理和供给管理的关系。多年来,受计划经济思维模式的影响,我国政府更习惯于在供给侧进行管理,主要通过调控投资来实现经济增长目标。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加强对需求侧的管理,即通过扩大消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来实现经济增长目标,最终形成需求管理和供给管理相结合的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因此,收入作为决定消费的关键因素,未来需要在收入分配结构方面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形成有利于中等收入群体成长的分配制度,逐步建立消费主导型的发展模式。
四是处理好经济利益和政治影响的关系。要进一步发挥我国不断提升的经济影响力,将自身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其他国家,扩大与周边国家的利益汇合点,通过经济合作带动政治互信,缓和周边矛盾冲突,为我国发展拓展外部空间创造新的战略机遇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