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卖房发薪”的赞与思
2015-01-29白杨林
共产党员·上 2015年1期
白杨林
据报道,河南济源市包工头卫小军承包工程赔了钱,为了如约给农民工发工资,忍痛卖房还钱。卫小军的诚信举动经媒体披露后,不少网友纷纷留言点赞。
卫小军“卖房发薪”的诚信之举,理應得到社会各界的点赞。如果社会上能多一些这样敢于担当的包工头,农民工欠薪事件就会越来越少。但这样的“新闻”在我读来却有别样的感觉。农民工付出了辛勤劳动,理应得到应得的报酬,倘若一个社会的公民需要靠欠薪者的“觉悟”和诚信才得到正常的劳动报酬,这是正常的现象吗?所以,我们在为“卖房发薪”点赞之余,更应思考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深层原因。
面对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农民工讨薪事件,地方政府每年年底都要开展清欠工作,但也只能是扬汤止沸,欠薪顽疾依然难除。究其原因,就在于在劳资关系中,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缺乏与企业进行博弈的能力,作为劳动保障和监察部门,又往往执法不严、有法不依,使保障农民工权益的相关法令制度形同一纸空文。
因此,要想长期有效地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就必须从制度、法律上给农民工以保障,将农民工工资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并真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法律和制度落到实处。特别是涉及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比较突出的劳动、建设、交通等部门,要切实依法加强对使用农民工单位的用工监督,坚决制止工程项目的违规审批、非法转包等行为,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对违法违规者予以严惩,使恶意欠薪的无良企业成为众矢之的、过街老鼠,逐步形成常态化的市场环境、法制环境。
2014年刚刚过去,又到了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结算高峰期。希望各部门都能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把做好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都能按时足额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