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5-01-29王军民
王军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王军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依法治国的进程有助于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四个全面”奠定重要保障。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要求,持之以恒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使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宪法摆在首位,准确把握法治的深刻内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深化改革、加强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等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切实做到中心工作延伸到哪里,改革举措触及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要坚持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群众喜爱、乐于接受的方式,主动把法律法规送到群众手里,引导群众掌握相关法律,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领导带头讲法与讲师团普法结合起来,把宪法宣讲与开展主题法治宣传结合起来,把普法与严格执法、依法治理结合起来。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实践,紧紧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律实践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每一项立法活动、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次案件审理都变成一次普法教育的过程,更多地使用“以案说法”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讲法治,让人民群众通过身边事、身边人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二)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要贴近实际,紧紧围绕干部群众学法用法需求,创新宣传形式,完善活动载体。要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深入。山东各地探索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比如,山东省枣庄市开展的“一村一名法律大专生村干部、一户一名法律明白人”的“两个一工程”;日照市在党员干部中建立每周学法制度,做到一周一案例、一评析、一感悟。对这些好经验好做法,要进一步总结完善,不断拓宽活动的领域,切实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要更多地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重视发挥互联网、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积极作用,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努力把网络新媒体打造成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平台。在法治宣传教育中,还要突出典型引领。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的刘丕峰律师为农民工打官司,建立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开展法律公益活动,几年来为农民工代理了大量诉讼案件,在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的同时,有效地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
(三)要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山东省文化资源丰
富,做好法治文化建设这篇文章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要深入挖掘齐鲁传统文化的法治元素,发挥地域、部门、行业特色文化优势,加强对“平安行、你我他”、“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环保齐鲁行”、“法治润黄河”、“彩虹伞”青少年普法、“12·4”国家宪法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19消防宣传日”等法治文化品牌的完善提升,着力打造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法治文化品牌,形成“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法治文化格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结合部门行业实际,凝练一个法治宣传的重点,打造一个法治宣传的品牌,选编一批“以案说法”的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带头讲法的先进法治人物。
要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发挥金盾文化、检察文化、廉政文化等法治文化的生力军作用,不断扩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的覆盖面,推进山东省法治宣传阵地进一步固定化、规范化、标准化。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运用公园、车站、机场、港口等公众服务窗口和城乡公共活动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要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产品创新和推广,制定完善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扶持政策,引导各级各类文化机构、文化团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创作和演出,推出一批“接地气”的精品力作,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感召力。一些地方组建法治文化艺术团,编演法治文艺节目,常年活跃在城乡基层,收到了寓教于乐、潜移默化的普法效果。
(四)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非一日之功,需要常抓不懈,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研究制定普法责任制指导性意见,落实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普法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建立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要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说法”制度,运用生动鲜活的法治实践宣传法律知识,使广大群众在案例剖析中感受、领悟法治精神。要不断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抓住报网融合发展有利时机,加强和规范媒体法治宣传专刊、专栏、专门频道建设,保证普法有版面、有时间、有时段。要注重寓法治宣传教育于法律服务之中,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社区工作室、律师会客厅等工作,推动法律服务便民化、常态化、即时化,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亲民化、生活化、大众化,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
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切实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依法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做任何工作都要坚持问题导向,不能空对空。”开展依法治理,就是要紧紧围绕社会矛盾易发多发领域,深入排查、精准发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当前,要特别关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互联网管理、节能减排、非正常上访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矛盾易发多发领域,坚持依法治理的思路,从法治层面思考问题,在法治框架内研究解决办法,坚守法律底线解决诉求,注重发挥律师接访团的积极作用,推动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向基层延伸,最大限度地避免社会冲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二)坚持创建并举,带动依法中国整体推进。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发挥好依法治理在社会治理中的保障作用,进一步研究依法治理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修订完善各类法治创建指导标准,引导法治创建活动有序规范进行。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基础,认真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推进城乡基层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为抓手,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市、区)向纵深发展。要抓好部门行业法治创建,推动各部门各行业普遍开展依法治理,实现依法
治理在部门行业的全覆盖,促进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社会各行业依法办事、诚信尽责,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坚持多元参与,形成依法治理的合力。开展依法治理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坚持系统治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要坚持综合治理,发挥综治体制优势,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造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管理、“两新”组织服务管理、信息网络管理等工作体系建设。总结推广山东烟台市“法德共进”经验做法,促进法治与德治、自律和调解的深度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坚持源头治理,把治理关口从事后处置向事前和事中延伸,坚持预防为主,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开展协商民主建设,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不断完善“法律管家”、“法律顾问进村入户”等创新探索,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的利益诉求,对社会矛盾问题抓小、抓早、抓苗头,促进社会和谐,激发社会活力。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推动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一)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强化责任落实。山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全面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有领导、有阵地、有队伍。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搞好综合协调、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增强工作实际效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不断完善推进机制、考核标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职责,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要各负其责,形成联动共建局面。要突出学习宪法,突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突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空间,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与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对接,明确任务和责任,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全省普法宣讲团建设,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重视起来,已成立普法宣讲团的,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充实调整,尚未成立的要抓紧制定方案,抓紧着手组建,力争尽快开展工作。各级普法办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统筹安排活动,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优势,使之成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要及时总结推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经验,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形成各方有责、人人参与、共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要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推动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我们要深刻领会,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切实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一方面,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宣讲,带头普法,带头包案调解,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全社会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真正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另一方面,要立说立行,加快行动,靠上谋划研究,主动抓好落实,凝聚和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用人导向,把法治素养作为评价干部德才的重要指标,激励引导广大干部自觉学法用法、遵纪守法。要抓好普法宣传队伍、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经费保障,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的骨干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文作者: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