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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社会力量
——团海淀区委如何找到“对”的人?

2015-01-29冷严军

中国共青团 2015年1期
关键词:团区委海淀海淀区

文/冷严军

发挥社会力量
——团海淀区委如何找到“对”的人?

文/冷严军

4年前,北京海淀区成为全国六家之一、北京市唯一一家重点青少年群体(闲散方向)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城区。这既是对海淀区良好的工作基础、创新的工作氛围的肯定,也是给海淀青少年权益工作的一张“考卷”。当时,整个团区委权益部正式团干部才2人,如何整合力量开展全国试点工作成为摆在面前的一个难题。

对此,团区委给出的思路是:一是主动孵化,培育共青团特色的社会组织。二是购买服务,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儿。

任建雄就是其中的一位。2010年,在团海淀区委有着半年实习经历的她主动请缨,设立了彩虹之家——此时,这还只是一个临时的机构,既没有编制,也没有独立的经费保障。凭着一腔热血和社工精神,彩虹之家就成立了。

当时,彩虹成员虽然只有两三名,却发挥了重要作用——联系高校志愿者、对接专业社工组织、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等等。这些成绩的取得也为彩虹之家的正式“出壳”奠定了基础、赢得了声誉。2012年6月,海淀区彩虹之家青少年服务中心正式在海淀区民政局注册成立,由团海淀区委主管,成为名符其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几年,在团海淀区委的扶持支持下,彩虹之家已经独立运转,有一支10人左右的专业性社工队伍,还有一名法律顾问和一名教育顾问。外围对接了20名来自公、检、法、企业等单位的爱心人士担任青少年人生导师,与社区“五需”青少年、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结对帮扶,促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

同时彩虹之家还凝聚了大学生志愿者队伍,在假期为青少年开展自我保护教育等活动,以海淀区三家打工子弟学校为试点,开展“自我探索、情绪管理、提高注意力”等主题小组活动,全年开展星光自护80余场,列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折子工程。

海淀区是教育文化大区,其中不少院校都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这是一支开展社会工作研究、孵化社会组织的重要力量。首都师范大学的席小华老师就于2010年率先成立了超越社会事务所,并同时与海淀检察院等单位合作开展司法社工帮教。

2013年,新的“刑事诉讼法”在全国实施实施,要求所有涉诉涉罪未成年人都要有合适成年人到场。海淀团区委在充分调研区域内社会组织的情况下,主动联系了席老师。

说明情况之后,席老师当即答应承担起海淀区的合适成年人队伍组建工作。后来,海淀睿博社工事务所也加入进来。睿博在全区44个派出所派驻10名专职社工,同时联系专业社工志愿者,共同开展派出所阶段的合适成年人到场服务。

近两年来,在团区委、公、检、法、司和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海淀区成立了全国首家驻看守所司法社工站,与公安分局合作设立了“司法社工站”,所开展的“深宵外展”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社会调查和合适成年人服务覆盖100%区内未成年人……

就这样,海淀团区委充分发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杠杆作用,与社会组织联系对接,让社工力量介入到青少年权益工作当中,既有力地整合优化了各方资源,又促进了区内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也提升了自身的专业化水平,更好地助力青少年成长成才。

(作者系团北京市海淀区委权益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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