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新疆分行牡丹卡消费high爆“购物季”
2015-01-28
新疆人文地理 2015年1期
2015年元旦,春节降至,工商银行新疆分行从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3月31日,在全疆范围内举行牡丹消费卡“购物季”活动。
此次活动的对象为成功使用牡丹信用卡(不含商务卡、逸贷公司卡)消费的持卡人。活动内容分为刷卡总动员;月单笔消费不低于1000元的持卡人即可抽奖;月抽102名幸运客户,活动期间共产生408名;消费新“分”尚,月单笔不低于1000元,且不低于12期成功分期付款的持卡人即可抽奖,月抽52名幸运客户,活动期间共产生208名。
对于在12月24-25日(圣诞节)、1月1-3日(元旦)、2月12-21日(春节)、3月6-8日(妇女节)四个节日期间累计消费不低于2000元持卡人分别抽奖。各节日期间抽取幸运奖10名,共计抽取40名幸运客户。
参与活动的必须遵守以下规则:消费及分期付款交易必须在活动规定时限内;分期付款交易包括POS直接分期付款,消费交易后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网点柜面转分期付款等;“节日盛宴”活动与当月信用卡消费抽奖活动不可兼得;同一卡片每月发生多笔满足条件记录,按照实际交易笔数增加抽奖机会。信用卡消费与分期付款两项活动可兼得。持卡人已领取礼品,但发生退货的,我行有权收回持卡人已领取的礼品。中奖名单公布后,根据持卡人在工商银行新疆分行预留联系方式联系,若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因个人提供资料有误无法联系的,视为弃奖。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