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理实一体”教学改革探析
2015-01-28李东东
李东东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 合川40152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 “基础”课)“理实一体”教学体系是通过理论和实践教学在内容上的有机衔接、形式上的互补、队伍上的有机融合,最后达到对学生在知、信、行上实现一体化导引的一种教学模式。[1]“理实一体”突破了以往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通过理论疏导和实践养成的紧密结合,能够丰富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构建素质和技能培养框架,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1 高职“基础”课“理实一体”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1.1 “基础”课兼具思想性和实践性
“基础”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塑造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为目标,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道德法制教育,帮助学生接受国家主流意识形态,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情操和法律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和国家保持高度的一致,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所以,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系统地理论灌输是必要的。但是,“基础”课又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它除了强调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更加注重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与实践,要求学生在学好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的同时,联系自身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提高学生实际运用道德和法律知识的能力,身体力行地把对道德、法律的知识认知转化为自觉的行为习惯,这既是“基础”课的教学目的,也是其教学的最终归宿。
1.2 是解决高职“基础”课教学现存问题的需要
从现状来看,高职院校“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是教师照本宣科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对理论缺乏深度的理解,学科知识积淀不足,多年来,此课教学一直沿袭一种“灌输式”的教学模式,教学过程缺乏互动性,强调单向性、教条化,挫伤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此外,许多高职院校目前尚未建立思想政治教育教研部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使得“基础”课缺少自身学科发展的管理和支持部门,难以开展自身课程建设[2]。课堂教学气氛沉闷、呆滞,缺乏活力,这些问题极大地影响了教学任务的完成。
二是多数高职学生认为“基础”课内容空洞、不实,与所学专业无关,与就业不直接挂钩,从“基础”课教学中学到的东西不多。最终,“基础”课教材沦为“占座书”,课堂成了“耍耍课”。
梁丽华在2008年对浙江省14 所高职院校的1 300 多名学生所做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学生认为互动式、体验式、情景式等教学方式有利于提高“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其中“互动式”最受学生欢迎[3]。“理实一体”强调师生课堂互动和学生实践体验,能够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基础”课吸引力和学生学习兴趣,改变“基础”课授课现状。
1.3 为探索具有高职特色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模式打下基础
高职院校对学生在专业课程中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非常重视,一些高职学生的动手能力甚至超过了本科学生。许多高职院校经过多年的研究和探索,依托专业、行业和地域特色,逐渐摸索出一套具有学校和专业特色的专业课理论与实训相结合的教学体系,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了大量高级技能型人才。
但在“基础”课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面,高职院校基本上沿用了本科院校的教学模式。教师在台上讲,学生在下面听,最多加上某些师生互动的环节。这些课被认为不需要实训 (或实践),教师也基本上认同而不去探索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模式,大部分高职学生只把它作为学校开设的一门必修课,为了得到学分而不得不学,在心理上并不接受。只有通过“基础”课“理实一体”的推进,结合高职院校自身特点、地域优势和学生素质现状,探索出具有高职特色的“基础”课教学之路,才能为具有高职特色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模式打下坚实的基础。
因此,探索“基础”课“理实一体”教学模式,不仅是“基础”课自身实践性的要求,也是改善当前“基础”课教学现状和探索具有高职特色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模式的需要。
2 “基础”课“理实一体”教学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些高职院校为提高“基础”课教学效果,纷纷进行“理实一体”教学改革,但是在教学改革过程中,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2.1 教学改革总体设计不合理
一些高职院校在“基础”课“理实一体”教学改革中,存在着教学改革基础薄弱、教学改革总体设计不合理的现象。
首先,教学改革的机构设置不合理。“理实一体”教学体系总体方案的设计、方案的实施、教学过程的监督、教学效果的评价、经费的保障等涉及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辅导员等多个部门和人员,部门之间如何协调联动? 参与教改人员积极性怎样激发出来? 经费如何保障? 课时如何分配? 如果仅仅依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或思想政治教研室牵头推动“基础”课“理实一体”教学改革,难度可想而知。
其次,主持或参与教学改革的人员结构不合理。“基础”课“理实一体”教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根据教学目标设计实践教学内容,并把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在内容、形式上实现衔接和融合,工作难度非常大,只有对“基础”课教材体系、教学体系有深入了解和研究并且职称、学缘、年龄等方面结构合理的教师团队才能胜任,依靠校外兼职教授或者校内入职不久的青年教师是不行的。
由于一些高职院校本身就存在着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缺乏,机构设置不达标的情况,而且对教师意愿、学生需求没有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教学改革基础薄弱,设计出来的总体实施方案往往是废纸一堆,不具有可行性。
2.2 “理实一体”名不副实
相比理论教学而言,与实践教学有关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比较缺乏,一些高职院校只是把实践教学作为理论教学的点缀,实践教学内容和形式难以走出形式化的窠臼,与理论教学目标不能实现有机衔接和融合。
一是教学设计上没有实现“理实一体”。“基础”课“理实一体”教学模式的初衷是要改变以往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在整个教学环节中,理论和实践交替进行,直观和抽象交错出现,没有固定的先实后理或先理后实,而理中有实,实中有理。”,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4]。但是,许多高职院校在教学设计过程中,名为“理实一体”,实为“理实分家”。如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理实一体”教学改革中,在教学设计上将理论课与实践课分开,在不同的时空分别进行。如表1所示。
表1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理实一体”教学情况表
二是教学环节上没有实现“理实一体”。有些高职院校在教学改革过程中,在教学设计上做到了理论和实践的衔接和融合,实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是在教学环节上人为地将理论课、实践课割裂开来,采取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讲授理论课,辅导员教师组织实施实践课的方式,造成理论知识学习和行为习惯养成的断裂,背离了“理实一体”设计的初衷,没有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养成相统一。
2.3 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目前,许多高职院校在实践教学体系的研究与探索,距离课程改革的要求、大学生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首先,相比理论教学而言,实践教学有关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比较欠缺,一些高职院校仅仅把实践教学作为教学改革的一个亮点,不注重对实践内容的深度开发,实践教学内容层次偏低、结构不合理,内容上流于形式,脱离教学目标,操作性不强,存在为了实践而实践的现象,颠倒了内容和形式。如多数高职院校“基础”课实践教学形式仅仅局限于课内的讨论、辩论、教学录像观摩、案例讨论、演讲、法庭观摩、外出参观考察等,既形式单一,有的又难以实现,不能开发出与理论教学内容密切结合且新颖实用的实践教学形式,这就使得实践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难以调动学生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难以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其次,实践教学组织管理体制、保障体制和教学效果评价体制不完善。在教学组织安排上没有进行细致地规划,加上授课时空和场地的限制,多数高职院校的“基础”课实践教学忽视学生的主观意愿,变成了简单的听报告、社会调查、自愿者活动等,缺乏必要的组织和引导,实践教学保障机制缺失,人员、场地和经费等难以落实。[5]
3 “基础”课“理实一体”教学改革的几点建议
3.1 成立全校工作领导小组,实现统筹安排
“基础”课“理实一体”教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成立统一的学校层面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学改革实现统筹分工。教学体系总体方案的设计、方案的实施、教学效果的考核、教学过程的监督、经费的保障等涉及到思想政治多个部门和人员。领导小组需要进行充分地调查研究,总揽全局、高屋建瓴,实现各部门间的合理分工。
首先,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有经验的“基础”课教师,形成教学团队,制定教改总体方案,征询校内外专家意见,不断对总体方案进行打磨,并编写课程标准,根据教学目标编写实践教学大纲,设计实践教学内容,实现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在内容、形式上的完全融合。
其次,指导教务部门合理安排课时,制定“基础”课“理实一体”教学评价体系,开展检查督导;指导校团委制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在实践教学中发挥组织作用,避免实践教学流于形式;指导学生处制定并实施学生实践教学学习效果考核和记录实施细则,并负责对实践教学学习效果的考核和记录;指导后勤处在总体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指导专兼职教师承担相应模块和专题的理论及实践具体教学工作。
3.2 教学资源设计和授课“理实一体”
要解决“理实一体”名不副实的问题,至少需要在教学内容设计和授课两个环节上实现“理实一体”,既要做到教学资源设计专题化、项目化,又要防止授课过程中理论讲授和实践互动相脱节。
首先,根据问题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的教学内容整合成 “适应篇”、“思想篇”、“道德篇”、“法律篇”四个模块,每个模块之下设置若干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题,再把专题内容设计以教学改革子项目的方式公开向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可以类似于教改项目的申报,专兼职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兴趣爱好组成2~4 人的项目团队进行申报。中标教师团队以教改项目的标准,结合教学目标完成相关专题的理论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并做到理论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内容的相互衔接和对应,做到理实一体。除了教学设计之外,相关专题的教案、课件、习题等教学资源应一并做出,实现教学资源设计的专题化。
二是防止授课过程中理论讲授和实践互动相脱节。为了保证“基础”课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实一体”,仅仅在教学设计、教学资源上做到专题化、项目化还不够,在授课环节上也要做到理论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内容相衔接。现实中关于“理实一体”的教学改革理论讲授总是侧重于专职教师,而把实践教学交给辅导员教师,没有看到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理论学习与实践养成的逻辑关系,人为地将理论与实践分割开来,违背了“理实一体”教学设计的初衷。
3.3 实践教学项目化
为了避免实践教学陷入形式化,必须在实践项目的设计和管理操作上有所创新。
一是实行实践教学项目化、任务化。在设计与理论教学内容相对应的实践教学内容时,应充分考虑学生主体地位,围绕一个实践教学主题,为学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选择,让学生主动参与到实践教学中来。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模块下每个专题的内容,设计相应的3~5个实践教学项目,每个实践教学项目配备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项目以任务的形式呈现。在理论教学结束之后,使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特长等选择其中一个实践教学项目参与其中,并完成任务。在实践项目的设计上,要避免形式主义,不能为了实践而实践,要结合理论教学内容和专题的教学目标,有针对性地设计实践任务,让学生在参与、体验之后达到习惯养成的目的。
二是在实践教学项目的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和教学效果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应为实践教学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并为项目管理组划拔一定额度的经费,具体负责实践教学项目的组织管理、运作协调等工作。项目管理组要结合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指导手册,手册中应包括该实践项目的经费数额、实践项目主题、实施方案、具体的教学时间和地点、道具使用、进程安排、要达到的预期效果、考核方案等,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1] 彭晓玲.建立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体系的探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3):161.
[2] 王斌.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存在的几个问题[J].南昌高专学报,2007(5):106.
[3] 梁丽华.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调查与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7):81.
[4] 朱仙娥.反思“理实一体化与任务驱动相结合”在基础会计课程中的运用[J].考试周刊,2013(26):15.
[5] 马建青.“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实践教学整体性改革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