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如此重视依法治国
2015-01-28
法治建设水平和制度创设能力,是一个国家外树形象、内聚民力、永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已到重大历史关口
当前,无论从国际环境看,还是从国内形势看,我国依法治国进程都处在重大历史关口。
从国际进程看,文明国家的崛起和制度成熟定型,离不开法治能力的彰显。当今世界部分国家出现局势动荡,甚至政权更迭,大多与法治未立、民主先行有关,给治国理政以警示。
在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关口,法治能力的提升、法治氛围的形成、法治环境的培育至关重要,关系着中国能否全面把握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从国家治理方式看,我国正处在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点,培植制度优势和法治文明是复兴之梯、崛起之魂。
从现实挑战看,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面临共识难聚、诚信难立、权益难维等考验,执政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目前仍存三大落差
当前仍有三大落差值得关注:
一是法律大国与法治强国的落差。截至2013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243部现行有效法律,国务院制定了680多件现行有效行政法规。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加上其他立法确认的具有法律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法律体系。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有法可依的目标基本实现,但距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仍有差距,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仍待在实践中进一步落实。
二是权力色彩浓与法治色彩淡的落差。法治的前提是公权力受到约束,但从实践中,这个状况目前仍待改变。
三是社会法治呼声高与国民法治素质低的落差。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盼越来越强烈,期待司法的权威性、定纷止争能力亦能同步提升。但是,当前钻法律空子、知法犯法、权力干法、舆论扰法的现象仍有发生。
人民的期盼与需要
四中全会将主题定为依法治国,是对党的十五大以来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的深化与发展。它有力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的关注和期待,表明党中央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也充分表明我们党治国理念达到一个新高度新境界,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
依法治国的关键之一,在于依照宪法和法律管住权力、保障人权。
当前,少数领导干部依然相信“权大于法”,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这对法治造成较大伤害;
部分群众信权不信法,信“管”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甚至信钱不信法等等,使我们的法治建设缺乏应有的社会基础;
解决上述问题,首先需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管住权力、管住官员,切实解决公权腐败的问题,取信于民。
另一个关键点是,通过法治保障人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法治进程中得到更多实惠。特别是通过法治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增加更多的幸福感。
(摘自《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