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助力村规民约“升级”
2015-01-26姚力语
四川党的建设 2014年12期
姚力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共四川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的召开,加速了四川全面推进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在这种背景下,以村规民约法治化为基本路径,在尊重群众“原创精神”的基础上助村规民约“升级”,成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
村规民约“升级”要广征民意“接地气”。增强村规民约的刚性约束,达到自治效果,必须顺应广大村民意愿,符合广大村民心声。村(社区)可以通过“坝坝会”、入户走访,“一户一表”的形式反复征求群众意见,将集体资产处置、户口管理分配、婚姻家庭、社会治安等方面写入村规民约,让村民真正有当家做主的感觉,许多矛盾和问题就能够迎刃而解。
村规民约“升级”当植入鲜活“基因”。事物是在发展变化的,我们的认知也在不断地完善。村规民约的“土办法”虽然管用,但现实中仍然存在一些规定在不经意间侵犯了村(社区)群众合法权利的情况。联合乡镇司法所、律师对村规民约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改正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剔除侵犯群众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一份新村规热气腾腾“出炉”,和谐民风也就扑面而来。
村规民约“升级”要以法治理念统领。村规民约是村民对依法治村的呼唤,体现法治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村(社区)可以充分发挥民间智慧,以法律的名义对原有的村规民约进行补充完善,以此作为村民依法自治、创建乡村治理的载体,改善社会环境,净化社会风气。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以法律的名义助村规民约“升级”是基层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可以有效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规”出好景象、“约”出新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