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全国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在包头召开
2015-01-26
自2010年全国实施大规模棚户区改造以来,到2014年底累计改造棚户区约2100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1470万户,林业棚户区159万户,垦区棚户区184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281万户。
1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召开了全国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出席会议并讲话。副部长齐骥主持会议。
陈政高指出,2013年以来,包头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各级干部、党员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紧迫感,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创新融资机制和安置方式,围绕难啃的“硬骨头”集中精力打攻坚战,形成了“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格局。干部群众坚定信心、敢于担当,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形成了推进北梁棚改的内生动力,进而创造出了仅用1年多时间,就改造13平方公里棚户区、安置5.3万户居民的棚改奇迹,形成了敢于迎难而上、敢于攻难克坚的“北梁精神”。
陈政高说,棚改是重大民生问题、发展问题,把这项工作放到经济发展新常态中来审视,具有更为深远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棚改,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的期待,能增加消费和投资、助力经济增长,可以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竞争力。他指出,棚改潜力巨大,应当看到潜力、挖掘潜力、有效利用潜力,要敢于重点围绕难啃的“硬骨头”集中攻坚,加大力度推进棚改,造福群众,助力发展。
陈政高强调,全国还有数以千万计的城镇人口住在棚户区中,棚改的任务相当繁重。这次会议既是一次经验交流会,也是一次动员大会。各地要认真领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棚改的决策部署,创新方式,攻坚克难。要积极推广棚改货币化安置,加快棚改进度,提高安置工作效率;要加大督察力度,实施台账管理;要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协作配合,共同分析、协调解决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改、完善棚改融资长效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依法依规做好棚户区居民的安置补偿工作;要认真学习借鉴各地的创新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棚改工作机制。
齐骥通报了“十二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展情况,并对2015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张旭光介绍了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改的进展和经验。湖南、陕西、辽宁、山东、成都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结合各自特点分别介绍了推进棚改的做法和经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棚改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计划单列市、部分棚改量大的城市政府负责人,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省分行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