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2015-01-25杨永毅
杨永毅
(卓尼县柳林镇畜牧兽医站,甘肃卓尼 747600)
卓尼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杨永毅
(卓尼县柳林镇畜牧兽医站,甘肃卓尼 747600)
近年来,卓尼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农牧民增收为核心,以推进全州“168”现代农牧业行动计划为依托,大力扶持培育发展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和政策扶持机制,逐步实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单一业务指导向综合服务型转变,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合作社自身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合作社组织化程度和综合生产效益,辐射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
1 合作社发展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底,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重点围绕犏牛繁育、藏羊繁育、犏雌牛(奶牛)养殖、牛羊育肥等四大示范区建设和青稞、油菜、藏中药材、设施蔬菜、网箱养鱼等高原特色种养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建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572个,其中,养殖类365个,种植类199个,其他8个,入社农牧户4 576户,注册资金72 570.065万元。
2 经验措施
2.1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结合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项目,年均培训专业合作社骨干160人,培训内容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规模化经营、职业道德、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商品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并结合科技下乡服务活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和养殖种植技术进行宣传,年发放宣传资料1 000多份。
2.2 加大项目扶持力度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计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与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捆绑合理规范使用,主要用于以牦牛、藏羊养殖、销售为主的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专业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改良畜种、完善基础设施、增加饲草料储备等,年均投入合作社建设资金1 000多万元。
2.3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以农牧业项目建设督查和农牧业产业发展情况督查为契机,深入开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运行情况调研和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活动,对已注册成立的专业合作社进行摸底登记备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导整改,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与社员、农牧民的合作经营和利益联动作用,带动农牧民共同脱贫致富。
2.4 加大部门协作力度
为确保专业合作社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规范化运作,县农牧部门积极与工商、税务、质监、经信等部门沟通协作,逐步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严格审查登记办理工作,争取在源头上杜绝盲目申报注册专业合作社或套取项目扶持资金的现象发生。
2.5 加大信息服务力度
充分利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信息灵通优势,立足卓尼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引导鼓励专业合作社与成员、周边农牧户建设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种养大户提供价格信息、市场动态信息、新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等。并全省“12316”短信平台适时发布农牧业相关信息。
2.6 加大示范专业合作社建设力度
按照示范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通过政策引导、惠农贷款、项目扶持、技术服务等方式,引导扶持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专业合作社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择优评选县级示范社,推荐申报州级、省级示范社,争取更多的示范社列入国家、省州级示范社奖励扶持范围。截至2015年底,获得省级示范社认定2家,获得州级示范社认定16家。
3 存在的问题
一是合作社服务能力较弱。目前卓尼县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着经营周转资金困难,公积金积累不多,公共服务资金短缺,很多合作社甚至连自己的办公场所都没有,基本都是靠租房或者挂靠在村委会办公室开展日常活动。另外,合作社经营缺乏带头“能人”。二是合作社运作不够规范。卓尼县现有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程度比较低,科学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欠缺,日常经营决策往往由少数人说了算;合作社与成员的利益关系还不够紧密,大部分合作社的“二次返利”比例较小,有的甚至没有盈利。有些合作社产销衔接不够紧密,重盈利轻服务,重分配轻积累。三是社员素质普遍偏低。从卓尼县的情况看,合作社社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农牧村经济管理知识匮乏,市场开拓能力不强,缺乏长远的发展眼光,法律意识淡薄,难以适应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四是基层业务指导力量非常薄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知识性和业务性,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业务工作队伍,经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业务指导工作才能扶持起来。
4 对策建议
一是建立完善农牧村科技服务体系,增加宣传培训资金,引进选育科技服务人员,壮大农牧村人才队伍,引导鼓励农牧村致富能手、科技带头人等自觉加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从而带动提高专业合作社社员和农牧民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章程、税收知识、质量安全知识、项目扶持、发展规划等内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合作经营的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
二是提高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在支农惠农资金中的比重,特别是在财力上重点倾斜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充分发挥整合支农惠农资金作用,从而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和财力支持。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努力使各级政府、单位和部门树立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牧民的观念,大力扶持,搞好服务,营造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税收优惠,加大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支持,鼓励有关金融机构要尽快制定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专门信用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