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居民精神生活质量现状及提升路径
2015-01-24张文树
张文树
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与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的伟大历史进程的推进,福建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生活质量也明显得到改善。与此同时,福建居民也产生了强烈提升精神生活质量的愿望,追求健康、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和探寻求知、求乐、求美的人生,成为福建居民精神生活质量提升的主要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习总书记更是明确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福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研究该区域居民的精神生活质量现状及其提升路径,有助于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对全国人民的精神生活质量提升也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一、福建居民精神生活质量的主要指标分析
所谓精神生活质量是指“一定社会和物质生活条件下的现实个人利用其所拥有、选择、追求、创造的精神资源满足与超越自身精神需要所呈现的精神生活的文明程度和精神状态”[1]30。精神生活是人类的特有现象,是人之为人的本质存在之表征。高质量的物质生活要求高质量的精神生活与之相适应,以满足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而高质量的精神生活有助于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福建居民的精神生活质量到底如何,存在什么问题,不能只凭直觉,而要靠事实和数据。研究福建居民的精神生活质量,必须确立和选取衡量人的精神活动及其发展状态的综合性指标体系,它应当包括人的精神生活发展的客观优劣程度,也包括个人自身对精神生活的感受与体验。
1.调查的基本情况
根据我们对福建九地市的部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所做的“福建居民精神生活质量现状的调查问卷”的统计数据。参照华东师范大学童世骏教授研究的精神生活衡量的指标体系,从归属认同感、自我生活、文化生活、心灵生活等四个方面[2]43-143,对福建居民的精神生活质量进行审视和解析。本次调查主要采用问卷星在线调查,通过 QQ、微信、邮箱等向福建省九地市居民推送问卷链接,以匿名形式回答问卷,回收问卷590份,有效问卷583份,有效率98.8%。调查对象样本及特征见表1。
为全面了解和深入分析福建居民精神生活质量状况,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笔者还对相关农村人口、城市人口和流动人口进行了深度访谈。在选择访谈对象时综合考虑了性别、年龄、学历、收入等情况,使其更具有代表性。
表1 问卷调查对象样本特征
2.调查内容与讨论
(1)归属认同状况。在传统社会,“国”与“家”这两种符号成为中国人精神世界中必不可少的两极,在目前社会这种急剧转型的过程中,探讨福建人如何认识“国”与“家”的存在也必然是我们研究人的精神生活的根本依据。在“您成为福建居民是否感到自豪?”的问卷中,问答感到“自豪”占30.53%、“比较自豪”占 24.19%、“一般”占 37.56% 、“不太自豪”占3.6% 、“说不清楚”占4.12%。在问及自豪的原因时,居于前四位的因素是:生活自由、舒适(50%),福建整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30.69%),福建历史悠久(25.52%),社会治安良好(20%)。总体上看,被访者的自豪感指数还是非常高的,政府的发展理念与居民的期望是一致的,即营造一个舒适、自由的生活环境。但调查也发现以下两个显著特征:一是文化程度上,自豪感呈现两头低中间高,未受教育者和研究生自豪感相对较低,高中到大专这个层次自豪感相对较高,这可能与当前的就业形势和个人期望值相关;二是从个人收入上看,个人收入低者比收入高者有更强烈的自豪感,这与现在社会上普遍存在“经济发展,公民国家社会意识可能淡漠”的说法相一致。
(2)自我生活状况。自我生活状况是个体人基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对自己生活状态所做出的基本评价。因此,要了解居民如何看待目前自己生活状态,应当包括对自己目前物质生活状态和所处社会生活状态的认识及对此的评价。在“您认为现在的生活与过去5年相比”的问卷中,回答“好多了”为42.5%、“好一些”为42.7%、“没变化”为了10.2%、“差一些”2.9%、“差多了”为0.9%、“不清楚”为1.7%。从累积有效百分比上看,85.2%的人认为生活变好了,只有3.8%的人认为生活不如从前。从这一结果来看,我们认为福建居民对生活状况改善的判断是与社会发展状况相吻合的。但从城乡分布上看,认为生活变好多了的分布呈农村向城市中心区递减的趋势,这亦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的现状相一致。因为农村地区由于农业税收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他们显然感受到生活状况的巨变,而位于城市中心的老城区由于城市向边缘的扩张和人口的老龄化等一系列问题,他们的生活状况的确呈下降趋势。相比而言,流动人口对自我生活状况的评价最低。
从“对目前生活满意度”总体评价上,回答很“很满意”的占7.24%、“满意”的占41.89%、“一般”的占43.79%、“不满意”的占 7.07%。从累积有效百分比来看,有 49.13%的人认为满意,有50.86%的人表示一般和不满意。而从“您期待未来生活改善的是哪些方面”的问卷中,比例最高的前六位是:住房条件、社会风气、官僚作风、就业环境、交通、看病难。此外,由被访者提出的其他期望改善的方面还包括:政治权利、社会治安、环境、社会地位、教育公平、户籍制度等。从这一系列的回答来看,经济社会的发展离公众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人们所期望改善的生活方面也正是目前党和政府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此外,在对居民幸福感的调查中,还发现两种倾向:一是公众更加注重生命意义与生活质量,但经济因素对精神状态产生影响日益凸显;二是传统的交往方式仍占据主导地位,家庭和朋友是幸福的主要源泉。
(3)文化生活状况。文化生活的“丰富”,表现为有相当数量的时间用于文化资料的消费甚至创造,以及这种资料本身具有相当程度的数量和品种、质量和品位。居民文化生活应包括休闲娱乐生活、阅读教育状况、家庭收入支配状况等方方面面。调查发现,随着居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文化消费市场的发展,居民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形式日益多样。电视成为居民生活接触的第一媒体(有92.2%的居民选择),电影受到年青人的青睐(73.4%),紧随其后的是报纸(有 62%),书籍与杂志(有 32%);一些传统的民间文化活动仍然具有较大的普及度,比如逛庙会、传统戏剧、舞狮龙舟等;同时,一些曾经属于经院式的文化活动也“进入寻常百姓家”,例如舞蹈、音乐、美展、文化展等都有一定的受众群体。在自身所具备的审美与欣赏能力层面上,个案的文化活动基本得到满足,而对于过高的文化活动,由于文化积累的限制,人们的参与和兴趣比较有限。同时,在“您较少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的理由是”的回卷,主要回答是没时间(41.34%)、活动场所有限(38.77%)、费用太高(30.02%)、不感兴趣(27.1%)、很少有高质量的(25.9%)。从城乡比较来看,农村居民想参与文化活动,但缺乏设施和机会,而城市人较少参与文化活动,主要原因是没有具备吸引力的活动以及休闲时间。
(4)心灵生活状况。“心灵生活”是着眼于精神生活的核心内容和典型形式,是主体以终极的认真态度来对待某种价值,是一种内在价值的评判。因此,心灵生活应当包含两方面:一是信仰状况,二是价值观状况。在个人信仰上,福建居民选择信仰宗教的比例还是很高的,佛教以及祖先保佑观的影响凸显。比如,在“您是否有宗教信仰”的问卷中,明确回答有宗教信仰的人占36.88%,所信仰的宗教主要为佛教(82.38%)、道教(6.17%)、基督教(6.61%)和天主教(1.76%)。在回答“信仰宗教的意义”时,有近六成的居民认为宗教可以获得精神的寄托。调查还发现,随着时代的发展,自由、平等等现代理念已深入人心,78.39%的居民认同“男女平等”,51.29%的居民赞同“婚姻不幸应该选择离婚”。但传统价值观念也是维系社会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比如,60.72%的人不赞同“光宗耀祖的思想过时了”。此外,在社会转型期,现实生活的重大变化使部分居民的精神世界陷入了不同程度的焦虑、困惑、迷茫和混乱的状态。63.46%的居民表示赞成“风水先生与算命先生的话不可全信亦不可不信”,72.04%的居民赞成“共产主义好,但与实际生活距离远”,51.29%的居民赞成“干活就是为了挣钱”,而有22.3%的居民认为“雷锋精神过时了”,有9.2%居民从不考虑生活的意义。因此,如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满足居民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引导居民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已成为时代课题。
二、影响福建居民精神生活质量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福建居民的精神生活质量近年来有显著提高,呈现出主体性提高、文明性增强、精神需求增长、精神感受良好等健康发展态势。但其精神生活领域也客观地存在着一些问题。
1.精神生活信仰迷失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信仰问题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社会上低俗文化、快餐文化日趋盛行,价值取向的功利化、物质化明显,利己主义、虚无主义、拜金主义日趋泛滥,社会道德沦丧,充分体现出一部分人群的精神信仰迷失问题。一些人精神生活空虚,在牌桌、酒桌和饭桌上浪费了大量的时间。调查发现,在休闲时间里“参加打麻将、打扑克等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的人占38%,选择“锻炼身体”的人占28%,而选择“积极参加文艺活动的人”的人仅占12%。在“您是否经常读书看报”的问卷中,回答“经常”的人占23%,“偶尔”的人占63%,而“从不”的人占14%。应当指出,这与人们长期忽视精神信仰有关。“在社会生活领域,追求金钱和享乐,崇尚眼前实惠与功利而导致许多人的困惑、迷惘状态,有些人甚至受精神疾病困扰,其根本原因是专注于物质生活和经济价值的追求,忽视精神生活而荒芜了自己的精神家园”[3]196。
2.精神生活设施缺乏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是传播文化、展现文明的有形空间,是传承科学文化、弘扬时代精神的物质载体。近年来,福建省的精神生活设施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文化市场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丰富多彩。据 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截止到2013年,福建省有公共图书馆91个,博物馆98个,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 98.63%,艺术表演场馆57个,文化站1 093个。从统计上看,福建省在图书馆和博物馆方面,人均拥有量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上,在群众文化事业方面,场馆的建设在数量方面也是比较充足的。这些都表明福建省有发展公共文化事业的意识和决心,有发展公共文化事业的良好基础,但还远远满足不了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许多小区、村庄里基本的精神生活设施缺乏,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与现实精神文化设施滞后之间的矛盾依然是福建居民精神生活质量提升面临的主要问题。
3.文化消费相对滞后
文化消费是指人们的精神文化的需要得以实现的过程,即文化消费者产生文化消费愿望后,在一定的消费条件下,采取相应的消费方式,最终与消费品或消费服务相结合,以满足精神文化需要的过程。近年来,福建省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为福建居民文化消费提供了重要前提。然而,福建也和全国大多数地区一样,存在文化消费的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备,运行机制和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宏观调控手段系统还未建立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使得消极文化消费现象大量存在。概括地说,娱乐性消费多,发展性消费少;低层次消费和失范现象比较严重;大量非理性消费行为也日益增长。
三、提升福建居民精神生活质量的基本路径
根据以上对福建居民精神生活质量现状和主要问题的考察,针对精神生活发展不平衡性、先进性和健康性有待提升等问题,提出如下路径选择。
1.关注发展,提升福建居民物质生活条件
物质生活条件是是居民生活质量的基石,是个体的生命保障和物质支撑。如果一个人的物质生活还处于贫困或在温饱线上挣扎,那他的许多精神需要都会处于隐含状态,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使社会整体的精神文明发展水平较高,个人也没有时间和条件去利用、追求、享受和感受。可以说生产力的发展为人的精神生活奠定物质基础,使人们从自然和社会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获得越来越多的自由,精神生活的解脱才能成为现实。
近年来,福建省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取得新成效,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据统计,2014年福建全省生产总值24 055.76亿元,增长9.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 722元(约合4 947.4美元),增长9%,居全国第七位[4]。尽管如此,福建经济社会的发展仍处于社会主义初阶段,既是一个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尽管如此,福建经济社会的发展仍处于社会主义初阶段,既是一个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在建设“富裕福建”的历史进程中,福建居民精神生活质量尽管有大幅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为福建居民实现发展目标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但是在总体上还是滞后于福建居民的发展需求,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不少的差距,农村贫困问题依然严重。切实提升福建居民的精神生活质量,就需要我们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奋力开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夯实居民精神生活质量的物质基础。当前,福建要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转型发展,使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后劲有显著提升。要增强创新驱动能力,大力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扶持文化产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完成由“福建制造”向“福建创造”的跨越。要坚持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同步推进,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大对农村的政策扶持,给农民以最大的优惠,让大多数的农民能逐步走向富裕。此外,要着力加强生态保护,努力建设“美丽福建”。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把生态省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推进集约型、节约型、生态型发展。
2.关注民生,切实提升福建居民的幸福感
所谓幸福感,就是人们根据内化了的社会标准对自己生活质量的整体性、肯定性的评估,是人们对生活的满意度及其各个方面的全面评价,并由此而产生的积极性情感、占优势的心理状态。幸福感的评价主体是个人,主观感受占很大的比重。树立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价值追求,坚持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协调共进,是增强城乡居民幸福感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此,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把人民群众的民生评价和幸福感受作为检验和衡量的重要标准,把民生工作成绩作为各级干部的“第一政绩”。当前,提升福建居民的幸福感,切实让普通老百姓在构建“和谐福建”、“幸福福建”的伟大历史进程中继续积淀幸福,需要继续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富民优先。要着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切实落实各项增收措施,不断提高全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加大支农惠农和财政支出向农村倾斜力度,让更多的人对自己的收入状况更满意。
(2)努力扩大就业。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努力增加就业岗位,满足不同群体的就业需求。特别是针对农民工、无业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要加强就业和岗前培训,拓宽就业渠道,让更多的人有稳定并满意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3)改善住房条件。要科学规划生活区、商业区和工业园区,注重优化城市和农村生活环境,共建百姓安居乐业的家园。加强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缓解住房供应的结构性矛盾,让更多的居民住上满意的房子。
(4)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要加大对“新农合”、“新农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障等社会保障力度。提高参保率,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对社会保障的认知感、满意度。提高农村养老保障的社会化程度,拓展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拓展到具有众多人口的农村地区,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扩大资金来源,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统一安排。
(5)提高居民素质。要坚持追求物质富有与精神富有统一的原则,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培育公民诚信道德人格。有效地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加强和改进“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八闽楷模”等实施宣传工作。以各地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广泛开展文化、绿色、健康等特色社区、街道和村镇,提高人民的素质,大力促进社会和谐。大力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树立科学的价值取向。
(6)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要深入平安福建建设,维护公共安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健全公共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继续探索“和谐征拆”,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入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3.关注主体,提升福建居民文化消费水平
文化消费是主体为了满足自己的文化生活而采取不同的方式来消费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行为,是对精神文化类产品及文化性劳务的占有、欣赏、享受和使用。文化消费水平越高,说明这个地区或者个人的文化生活越丰富,精神文明水平越高。而我国精神文化消费还处于初级阶段,总体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文化产业相对发达的欧美地区,文化消费占家庭消费的30%左右,而我国只有约7%左右,沿海重点省份占比超过15%。用三成的家庭消费专情于文化消费,由此带来的文化素养、艺术修养的提高,对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5]。针对福建省的文化消费水平,林孔团博士分析指出:福建文化产业实力属于中下水平,说明福建文化产业规模和资源设施竞争力不足,而艺术表演居于各个省市倒数几名,竞争力十分薄弱。此外,福建人均文教娱乐支出占消费性支出比重、文化事业财政拨款额、文物藏品数等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福建省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滞后于总体消费,与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极不相符[6]。文化消费是保障文化民生的重要支柱和指标,切实让人们愿意加重文化消费的比重,提升人们的文化消费意愿,是建设“文明福建”应有之义,这就需要采取一系列的举措。
(1)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大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使人们能享受更多的公共文化服务;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文化市场,建立健全文化法律法规体系,使人们能在一个健康有秩序的市场环境中进行健康文化消费。
(2)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丰富文化产品。要加强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形成良好的文化产业竞争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丰富的文化产品。有计划有组织地抓好精品生产,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深入挖掘福建省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多元文化内涵,着力在思想上提炼、艺术上锤炼、制作上精炼,不断增强福建文化凝聚力、感召力和影响力,打响福建文化品牌。
(3)转变消费者文化消费的观念。从消费者角度出发,确定大众消费的层次,针对不同层次和需求的消费者要推出不同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大力培育不同的文化群体和健康文明的文化消费习惯,形成不同层次、多元化的文化消费结构。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倡导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
(4)规范化、合理化制定文化产品价格。要积极引导文化产品生产者转变观念,调整文化产品结构,注重对不同层次文化市场的开发,降低中间成本,进一步规范文化产品价格体系,才能让老百姓得到切实的文化实惠。要以满足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来检验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成效,切实降低文化消费的“门槛”:一方面,可以通过引入宏观调控手段,利用财政税收政策合理调节,引导文化产品的生产及价格趋向合理化;另一方面,还可以采取差别定价,票价补贴等方式,降低城镇居民文化消费的成本,以有效激发目标群体的文化产品需求和消费。
[1] 廖小琴,廖小明. 重构人的精神生活[M].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30.
[2] 童世骏. 当代中国人精神生活研究[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43-143.
[3] 郑永廷. 人的现代化理论与实践[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96.
[4] 福建省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报告[N]. 福建日报,2015-02-05(1).
[5] 刘巽达. 提升文化消费水平任重而道远[N]. 光明日报,2013-11-15(2).
[6] 林孔团,翁木英. 省域文化产业竞争力评价与提升:福建与部分省市的比较[J].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14(1):3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