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破伤风的综合防治措施
2015-01-24徐海东
徐海东
(四川渠县双土乡动物防疫监督站,四川渠县 635200)
牛破伤风的综合防治措施
徐海东
(四川渠县双土乡动物防疫监督站,四川渠县 635200)
牛破伤风临床又被称为“强直症”,是由破伤风梭菌感染引起。以肌肉僵硬,张口困难,运动拘紧为临床特征。建议采集创伤口的渗出液到实验室做涂片镜检,检查到病原体,显微镜下可见羽毛球拍状的革兰氏阳性芽孢杆菌,很容易与脑炎、狂犬病、肌肉风湿等相混淆,其间需要做好鉴别。
1 病原体
破伤风梭菌是革兰氏阳性的细长杆菌,严格厌氧。本菌分布很广,施过肥的土壤、尘土和健康家畜的粪便内均可能存在,形成芽孢后对外界的抵抗力很强,并能存活数年。在病畜体内,主要存在于伤口深部的坏死组织和渗出液中。
2 流行特点
致病菌源为破伤风梭菌,长期寄生土壤及排泄粪便之中。经致病菌源污染的土壤、饲草等等,都可成为重要的传染源。此病流行多数经皮肤创伤感染,常见的感染部位集中在新生犊牛脐带、阉割后伤口、鼻环创伤伤口、耳号创伤伤口、难产时外阴的损伤、严重的子宫炎等。一般零散发生。
3 临床症状
牛破伤风病的潜伏期为1~2周,感染后的典型症状为病牛肌肉僵硬,张口困难,运动拘紧,严重时,关节不能弯曲;瞬膜突出,反刍,嗳气停止,瘤胃鼓气,意识正常。受到声响、强光等刺激时,症状加剧。轻症时,应与全身性肌肉风湿症相区别。急性风湿症时,兴奋性不高,肌肉疼痛,瞬膜不突出,体温升高,应以此作为与本病区别点。剖检死于破伤风的牛只一般无肉眼可见的特殊变化。
4 诊断
出现典型症状之后,及时调查和检查有无外伤史,并作为初步诊断的依据。即患牛肌肉强直、应激性高、有创伤经历等。牛感染破伤风的症状不典型,最显著的特征是尾根部出现震颤。所以,建议配合涂片镜检病原体。即取创伤口的渗出液做涂片镜检,显微镜下可见羽毛球拍状的革兰氏阳性芽孢杆菌,或直接取患牛血液0.5 ml,注射于小鼠臀部,18 h后可观察到小鼠明显的临床症状。
5 鉴别诊断
临诊此病,很容易与脑炎、狂犬病、肌肉风湿等相混淆。比较而言,脑炎典型症状表现为机体平衡感差、重者常跌倒、精神萎靡不振;狂犬病典型症状表现为精神萎靡不振、食欲不振、饮欲停止。随着病程的加剧,个别可见狂躁不安、意识混乱;肌肉风湿典型症状表现为后肢强硬、起卧困难、局部肿痛。
6 综合防控措施
临床诊断时,一旦有破伤风典型症状,就要及早诊治。日常饲养管理过程中,要采用综合防控措施,加强护理措施,积极对症治疗,康复效果明显。
6.1 加强护理
一旦确诊为破伤风,在治疗期间要加强护理,减轻不良刺激是关键。首先,将病牛安置在干净、干燥、光线较暗的舍内,减少噪音干扰。如达不到要求的环境,建议在牛耳内塞入棉花,减少无关人员进出频率,预防应激刺激。其次,加强饲料管理,能够进食时,建议供给易消化的青绿饲料,供给洁净的饮水;不能进食时,建议用流质类食物,如,豆浆、稀粥等,确保病畜有足够的营养补给,提高其抗病力。冬季感染此病时,要做好保暖。最后,建议紧急接种破伤风类毒素,首次接种后,要于24周后进行加强免疫,可起到保护有机体的作用。牛破伤风虽为散发性,但是为了预防该病,建议同时紧急接种破伤风类毒素,第1年接种2次,其后每年1次,可起到理想的效果。
6.2 外伤感染处理
破伤风由外伤感染诱发,必须做好伤口处理。(1)寻找感染伤口。伤口待定后,使用肥皂水进行冲洗,同时,注射止痛镇静类药物。伤口处理后,不建议包扎。短期暴露外界环境中,避免厌氧菌厌氧环境下进一步滋生,诱发新的感染。(2)伤口初步处理后,根据感染情况作扩创准备,除去伤口周边的异物、浓汁、坏死组织等。(3)做好止痛措施。经扩创后的伤口,使用高锰酸钾、过氧化氢等进行消毒处理,同时,注射青霉素、链霉素等,经过3~4次注射治疗,病情基本可得到缓解。
6.3 辨证施治
根据病程发展情况,做好全身治疗准备和对症施治措施。早期可使用10~30万IU的破伤风抗毒素,直到症状消失。随着病程增长,可能出现痉挛、心脏衰弱等,要做好对症施治准备。治疗痉挛,可用浓度为5%的静松灵,肌肉注射3~5 ml,1次/d;治疗心肌衰弱,可用浓度为20%的安纳加,肌肉注射治疗效果较好;出现虚脱症状,可用葡萄糖生理盐水进行补液。此外,中药治疗牛破伤风效果也较为显著,可用“防风散”处方——细辛、白芷、红花、姜半夏各9 g,全蝎12 g,天麻、胆南星、炒僵蚕各18 g,防风、羌活各25 g,蝉蜕31 g,上述中药混合水煎,去渣候温,混入黄酒200 g,灌服有良效。
[1] 阿斯娅·买买提,孜耐提·玉苏浦.羊破伤风病的发生及防治[J].农村科技,2009,(8):100-101.
[2] 张海波,石立超,刘德生.羊破伤风的诊断要点及防治措施[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06,(1):81.
[3] 庄建昌,薛军华,袁海红,等.猪破伤风的诊治技术与体会[J].养殖与饲料,2010,(2):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