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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社,改革创新,维权保利,增加蜂农收入

2015-01-24胡元强

中国蜂业 2015年4期
关键词:缙云蜂王浆蜂场

胡元强

(浙江缙云县绿纯养蜂专业合作社,321400)

依法办社,改革创新,维权保利,增加蜂农收入

胡元强

(浙江缙云县绿纯养蜂专业合作社,321400)

2014年,浙江省缙云县绿纯养蜂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缙云蜂社)成员86人,同比增长11.69%,蜂场85家,同比增长11.84%,蜂群达13280群,同比增长15.27%,出资额达67.40万元,同比增长5.31%。该社销售蜂蜜562.098吨、蜂王浆11.268吨、蜂蜡561kg、蜂胶296kg,蜂产品销售总额813.8184万元,同比增长25.15%,盈余返还成员105.0752万元,增长11.95%,股金分红10.11万元,增长49.64%,盈利44.9622万元,同比增长4.48%。2014年,因气候原因,油菜蜜、洋槐蜜减产,直接影响成员与合作社收入,由于全体成员努力,下半年转败为胜,蜂产品销售额创历史新高,增加成员收入,合作社得到巩固与发展。2014年该社被国家农业部等九家部委评为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这是该社依法办社,改革创新,维权保利结出的丰硕成果。

1 依法办社

缙云蜂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于2007年12月29日经县工商局批准设立以来已7周年,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办好养蜂专业合作社最重要的法规。在当前贯彻“以法治国”战略决策下,重新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对于巩固和发展合作社,增加蜂农收入有深远意义。

1.1 办社股份制,个个是老板

缙云蜂社根据章程规定,每个成员入社最少1股(2000元/股),理事候选人入股为5股(10000元);蜂群不折股,因转地放蜂,蜂群难以控制。事实证明,这是行之有效。成员入股,个个都是老板,重大事情决定,每人都有表决权,特别是入股多的成员更加关心合作社。缙云蜂社每年年终结算,盈余返还都是根据成员投售蜂产品数量;股金分红则根据成员出资额分红。该社施政正确,调动成员办社积极性。办社初期,成员出资额为22.4万元。目前达67.4万元,增长200.98%。集体经济壮大,有利于合作社发展。

1.2 理事会是领导核心

缙云蜂社现有蜂场85家,13280群西蜂,全部转地放蜂,流动性大,高度分散,管理困难。在2012年12月28日成员大会上民主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7名理事个个是养蜂行家,带领全体成员,任劳任怨,各显神通,抗灾夺丰收。养蜂靠天吃饭,2014年上半年,主要蜜源油菜、洋槐由于气候影响流蜜不佳,造成油菜蜜、洋槐蜜减产,仅销售206吨,为往年60%,生产形势严峻。在困难面前,理事会凝聚合力,调查蜜源,合理布局蜂场,生产销售荆条蜜244吨、椴树蜜95吨,取得丰收。

1.3 监事会必不可少

2012年12月28日,该社经理事会推荐,成员大会通过的三名监事,2名为党员组成监事会。3名监事除了对合作社财务审计监督外,积极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起了骨干作用。在2014年椴树场地,三名监事组织引导成员生产运回椴树蜜70余吨。

1.4 团结互助,共同致富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第二点规定:“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蜜源是蜜蜂繁衍生产蜂产品的基础,是养蜂增产最有潜能因素之一,实践证明放蜂路线选择是养蜂盈亏主要因子。过去蜂农个体,在外放蜂各自为政,信息不灵,特别遇到蜜源不流蜜时,束手无策,运费花了,颗粒无收,欲哭无泪。蜂农加入合作社后,地位平等,互相关心,特别是理事、监事本来就是养蜂能手,对各地蜜源了如指掌,主动联系困难成员,互通蜜源信息,共同致富。洋槐蜜卖价高,但洋槐蜜流蜜期短,流蜜受气候影响明显,难以捉摸。现在通过合作社团队作用,前有侦察,后有服务,流蜜就摇,无蜜就走,快速转运,多点采蜜,夺取丰收。2014年,缙云蜂社取得荆条蜜、椴树蜜丰收,就是发挥合作社团队优势,民主管理结果。缙云蜂社设立初期,特别是革命老区23家蜂场由于选择蜜源场地不当,收入不稳,长期只在盈亏线上徘徊;近几年连续丰收,家家造新屋,并有5家蜂场买了小车,蜂场只增不减。

1.5 财务公开透明,保证清廉

缙云蜂社收支票据年终经监事会审查通过,给每个成员的结算单提前一个月发给每个成员核查。年终成员大会,监事长做财务审查报告,并将会计制作财务年终结算报表发给每个成员,接受全体成员监督。该社每年年终结算利润约70%返还成员,真正让成员增收,造就每个成员主人翁责任感,形成交售合作社蜂产品逐年增长,既增加成员收入,又巩固合作社发展。

1.6 民主评选《十佳社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诚实可信。

30年的改革开放,养蜂大发展,但是由于长期养蜂无人监管,蜂农小农经济落后意识泛滥成灾,与集体经济合作社集体主义思想产生矛盾,严重制约合作社集体经济发展。实践证明,合作社既要抓物质文明,又要抓精神文明,才能持续发展。为此该社自2012年开始连续评选二届《十佳社员》条件是:①爱社敬业,交售合作社蜂产品的销售额在中等水平以上(约10万元);②诚实守信,良好职业道德;③助人为乐,共同致富;④见义勇为,维护合作社及成员合法权益。在年终成员大会由理事会提出13人候选人,由成员单独上台投票,非候选人成员代表上台监督,然后当众计票,当众公布,按票数多少以前10名为准,当场发给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盖印的大红奖状。2012年奖金1000元/人,2013年奖金1500元/人,以资鼓励。榜样力量是无穷的,通过民主评选《十佳社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4年评选《十佳社员》在2015年2月4日成员大会进行。

2 改革创新

2.1 产业化经营是蜂农致富之路

缙云蜂社成员除了一名管理成员,全部是蜂农,是名副其实的养蜂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既没有蜂产品检测设备、技术人员,又没有蜂产品加工设备、经营人员,无法独立经营。该社的前身缙云县蜂业技术协会从2002年开始,与出口企业杭州常青蜂业公司实行产业化经营增加蜂农收入。从2009年开始,该社生产蜂蜜、蜂王浆全部提供杭州天厨蜜源保健品有限公司,实行产业化经营,有福共享,有祸同担,蜂农生产没有后顾之忧。专业化分工,提高了生产效率,符合现代农业的要求。

蜂农在没有设立合作社之前,在各地放蜂由于规模小,人力单薄,生产蜂蜜只好卖给当地收蜜者,当地收蜜者以地主自居,为了谋取利润,强制低价收购蜂农蜂蜜再转销到大企业;蜂农明知吃亏,只好自认倒霉。缙云蜂社设立后统一收购蜂蜜交售龙头企业,经检验实行优质优价,将流通领域盈利让利蜂农。2014年4月份,皖南、苏北当地收蜜者强制收购该社成员油菜蜜结算价为5500~6000元/t,同是江苏运回油菜蜜,该社与成员结算价(浓度38°)为7200元/t,平均比当地高1500元/t,这就是很好例证。2014年该社让利成员105.0752万元,平均每家蜂场增加收入12362元。

2.2 优质优价是合作社的生命线

长期以来蜂农在外放蜂,生产蜂蜜、蜂王浆卖给当地收购者,不论好坏都是一个价,严重挫伤蜂农生产优质蜂产品的积极性。蜂农为了生计只顾产量,不顾质量,原来蜂蜜都是上午摇,现在摇蜜都在下午,产量高,含水量高,容易发酵;为了多产蜂王浆饲养浆王,蜂王浆产量成倍增长,但10-HDA普遍下降,蜂群易感幼虫病、白垩病。蜂群有病,蜂农自然要用抗生素治疗,造成对蜂产品污染,影响蜂产品安全,形成蜂产品质量的恶性循环。

缙云蜂社自设立以来,每年1月与出口企业签订蜂产品产销协议:①蜂蜜不得含有抗生素,不得掺入淀粉糖浆,浓度在38°以上。②蜂王浆不得含有抗生素,10-HDA含量≥1.8%(油菜浆、洋槐浆),下半年≥1.6%,并保持新鲜度。③蜂蜜、蜂王浆达到上述出口标准,企业按产地市场价优惠20%与合作社结算。该社充分发扬民主与每个成员蜂场签订上述内容类似的蜂产品产销协议,落实到人。该社每年开成员大会,对全体人员进行蜂产品安全与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该社每年预订蜂业科技杂志发放每个成员,成为随身可带良师益友,并每年自编“缙云蜂业信息”四期发放成员,指导养蜂生产。缙云蜂社对每个成员交售蜂产品实行溯源管理,确保协议落实。年终该社按照公司对每个成员交售蜂产品检验报告,对成员实行优质优价结算,体现公开、公正、同质同价,调动了成员生产优质蜂产品的积极性。春季油菜蜜按波美度浓度,每度差价0.50元/kg,洋槐蜜差价每度1.00元/kg;洋槐蜜按纯度分三级差价结算。由于该社走群众路线,实行优质优价,蜂农原来下午摇蜜,改上午摇蜜,2014年油菜蜜浓度平均38.5°以上。自2013年开始,该社对成员交售蜂王浆按10-HDA含量结算,2013年春浆10-HDA含量≥1.8%,结算价为150元/kg,1.7%为145元/kg;2014年蜂王浆10-HDA含量≥1.8%,结算价为130元/kg,1.7%为125元,1.6%为120元/kg。2013年饲养浆王的成员,纷纷换成蜜王,有效提高蜂王浆10-HDA含量。蜂农饲养蜜王,蜂蜜产量增加,并提高蜂群抗病力,确保蜂产品安全。优质蜂产品供应出口企业拓宽市场,真正形成蜂农增收、企业增效双赢良性互动局面。

2.3 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实行标准化生产

2010年11月14日与21日,中央电视台连续曝光“假蜂蜜”、“假蜂胶”事件,国家执法机关就是凭GB18796-2005《蜂蜜》、GB/T 24283-2009《蜂胶》国家标准真实性要求作为杀手锏严厉打击造假企业。这表明制定蜂产品国家标准的重要性。打倒假的,真蜂蜜、真蜂胶价格上扬,蜂农得利,企业增效,蜂业健康持续发展。该社从2008年开始与有关企业合作向国家标委会申报《雄蜂蛹》、《雄蜂蛹冻干粉》、《蜂王浆生产技术规范》、《雄蜂蛹生产技术规范》、《蜂花粉生产技术规范》。目前GB/T 30780-2014《雄蜂蛹》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委会正式公布实施,国家标准《蜂王浆生产技术规范》、行业标准《雄蜂蛹冻干粉》正在制定;国家标委会正式下文《蜂花粉生产技术规范》由该社主持制定。标准化生产蜂产品让蜂农得到优质优价,也是参与评选省级与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重要条件之一。

2.4 救助资金,雪中送炭

转地放蜂,天灾人祸,每年都有。为了稳定养蜂业,缙云蜂社自2008年1月刚设立就参加浙江省养蜂风险救助资金,上交2.50元/箱,以后每年上交0.50元/箱。2008~2013年,该社已得到省养蜂风险救助资金6万元,对于受灾蜂农起“雪中送炭”作用,有利于恢复养蜂生产。2014年1月,该社周勇飞蜂场被歹徒投毒死亡60群,得到省救助金5000元。从2009年开始,该社已对患重病成员送慰问金18500元,2014年该社对陈子强、何建仁、姚瑞虎送上慰问金1000元/人。当成员遇到困难时,该社送上一份温暖,化解了难题,凝聚了人心。

3 维权保利

3.1 参与GB14963-XX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修订

2014年12月17日GB14963-XX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修订评审会,送审稿出现“一周岁以下婴儿不得食用蜂蜜”,这是对蜂蜜销售致命伤。该社理事长及时与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联系要求他代表全体蜂农通过全国人大办公厅向国家卫计委建议召开GB14963-XX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修订座谈会。事后,该社理事长代表广大蜂农在座谈会上提出科学依据要求删除“不得来源于有毒蜜源”、“一周岁以下婴儿不得食用蜂蜜”之词,并致信国家卫计委食品司长再次建议删除上述之词,维护蜜蜂产业合法权益。

3.2 打击地霸,维权保利益

2010年8月,缙云蜂社11家蜂场在辽宁省北票市马友营放蜂采荆条蜜。该社为了成员利益运回自产蜂蜜,当地地霸剥夺了蜂农自产自销权利,强制敲诈该社350元/t,才准许该社将蜂蜜运回;2012年7月,地霸变本加厉要该社交500元/t,才准许该社自产蜂蜜,共造成该社经济损失39400元。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53条强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该社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于该社经办人不肯出面造成案件受阻。该社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向公安部反映,该案件成为公安部督办案件。一波未平另一波又起,同样是辽宁省北票市三宝营,2014年7月,当地地霸敲诈该社7名成员运回自产荆条蜜交600元/t,计20200元。该社理事长于8月12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杭州律师前来助阵。但是公安机关与作案人通风报信,当地公安局以蜂农“自愿”为名不予立案。该社及时向全国人大代表反映,此案目前也成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表态要以这两个案件作为典型,要求公安机关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犯罪行为,维护蜂农合法权益。

3.3 上诉农业部长,要求养蜂专用车列入农机补贴落到实处

2014年,山东省将养蜂专用平台(养蜂专用车)列入农机补贴,中央财政补贴2.2万元,山东省级财政补贴5万元;河南、安徽补贴中央财政2万元;而养蜂大省浙江养蜂专用平台只补贴2000元(采浆机),这显然有失公平。为了促进养蜂机械化,该社86位蜂农于2011年11月9日上诉到农业部长韩长赋,要求将养蜂专用平台(养蜂专用车)列入农机补贴落到实处。据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告知,农业部已下文各省、区将养蜂专用平台(养蜂专用车)列入农机补贴。

4 问题与解决办法

4.1 贯彻中央一号文件,保障蜂农合法权益

最近中央下达一号文件,鼓励农民从事第一、二、三产业的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依法治国,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道出我们蜂农的心里话,我们衷心拥护,坚决贯彻。该社实行产业化经营,7年来增加成员收入435万元,就是最好说明。但是养蜂专业合作社实行产业化的最大拦路虎是地霸。在辽宁的朝阳、内蒙的海拉尔等地,当地收蜜者剥夺蜂农自产自销的权利,强制低价收购蜂农自产荆条蜜、油菜蜜,并敲诈勒索蜂农,每年该社蜂农至少减少收入30余万元,严重制约了养蜂业健康持续发展。该社从2012年开始将上述情况向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反映,公安部先后下达二个文件,打击蜂蜜主产区的地痞流氓,由于当地地方保护主义横行,收效甚微。2015年,该社要乘中央一号文件东风,在全国人大代表支持下,依靠政法机关打击地霸,坚持到底,坚决维护蜂农的合法权益。

4.2 成员法制观念淡薄,法制教育很有必要

马友营敲诈勒索案件,北票市公安局要求该社经办人到局作证。但是,经办人在作案人威胁下,借口各种理由拒绝到公安局作证。在马友营的案件成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公安刑警在询问经办人时,经办人与作案人串通一气,美化敲诈勒索为“雇佣金”,严重损害合作社公共利益。经办人根本无知向公安机关提供伪证是触犯“刑法”伪证罪。在三宝营案件中,该社个别受害者成员将被强迫交600元/t美化为“自愿”,以致于当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这些事实暴露了成员法制观念淡薄,是非不分。在当前执行“依法治国”的战略中,缙云蜂社应加强对全体成员法制教育刻不容缓。为此合作社于2013年购买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编著的“涉蜂法律法规读本”100本,发放每个成员学习。在2014年1月15日成员大会,该社邀请浙江劳动律师事务所洪华根律师到会上法制课。2014年5~8月,该社邀请洪律师到辽宁蜂场现场进行案例教育。法制教育需坚持之久,潜移默化,真正在蜂农心灵上扎根,才能见效;也就是蜂农首先要学法,然而才能做到守法,再进一步依法维权。对于损害合作社经济成员,缙云蜂社根据章程规定,给予必要处罚。

4.3 雇佣民工难,破解有办法

转地夫妻蜂场饲养120群以上蜜蜂就要雇佣民工,目前国内随着经济转型大环境各地出现招工难,养蜂也不例外。因为目前养蜂基本手工劳动,特别是转地放蜂劳动强度大、招工难,制约了转地蜂场适度规模化发展。现在解决办法:一是成员要换位思考,给予民工适当工资,因民工外出打工为赚钱。二是推广养蜂机械化。2014年3月,该社出资13万元购置九套采浆机、割台机、钳虫机,供理事、监事试用。结果是采浆机、割台机可行,但钳虫机不理想,现返厂改进。该社购置4台太阳能冷柜试用。因功率太小,太阳能冷柜只能保鲜蜂王浆,不能速冻蜂王浆。2015年计划增大太阳能功率,进一步试用。

养蜂专用车推广是2015年工作要点,在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沟通下,山东五征集团出售该社每辆车优惠2万元,该社已汇款23.6万元,计划购置2辆养蜂专用车。因浙江省登记上牌货车要国IV发动机,所以,养蜂专用车要在2015年一季度交货。为了实用,该社派人到该公司提出改装意见:①6.9m车厢能装150-160箱蜜蜂,车厢工作室改成能折叠,运蜂时折叠,卸车后组装成洁净工作室;②车厢上有自由度较大起重500kg小吊臂,既能装蜂箱又能装蜂蜜桶;③车厢上安装太阳能冷柜,用于速冻蜂王浆、王浆幼虫、雄蜂蛹。

4.4 养蜂信息化,蜂产品电商化

缙云蜂社实行蜂产品溯源管理已多年,但是都是纸面上溯源。蜂农记养蜂日志是强制性,相当被动。2014年11月开始,该社与省农科院合作开始养蜂信息化管理试验,以龙头企业作为电子信息平台,终端为每个蜂农手机,通过无线传输,实现蜂产品全程溯源管理,养蜂日志实时传输。优质必须优价,这在出口企业难以实现,因我国出口蜂产品的定价权始终在外商手里。为了突破这个瓶颈,该社计划与杭州天厨蜜源保健品有限公司联营首先蜂王浆在渤海交易所上市,使优质蜂王浆真正得到优价,促进蜂产品优质优价的市场良性循环。

4.5 领导班子更新

理事会是合作社领导核心,目前理事长是年事已高的退休干部,谁来接班,这是广大成员早就关心之事。该社成员中有3名党员,2014年冬季聘请出纳是老党员。缙云蜂社决定2015年向主管单位党委申请批准,建立党支部,发展新党员,真正在企业落实党的领导,保证合作社的健康持续发展。

辞马年万马奔腾,迎羊年吉祥如意。该社评为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是万里长征第一步,雄关漫道从头越。2015年,有党的政策指导,有广大成员努力,缙云蜂社生产经营一定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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