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警犬追踪训练的新方法
2015-01-24张顺元
张顺元
也谈警犬追踪训练的新方法
张顺元
近读《中国工作犬业》2014年第9期李飞、傅少华两位同志关于《犬在空气中进行人体气味追踪训练方法初探》一文,感受颇深。该文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训练方法,解决了不少训导员有思考但未达到理论支持的一个训练难点。对我自身而言,心中好像一下豁然开朗了,觉得问题有迎刃而解的感觉。
为了支持该文的观点,本人将训练使用中的真实情况、看法提出来,以便同仁参考研判。
一、培养犬追踪条件反射的“送物衔取”这个训练内容,犬就是根据人体留在空气中的气味进行和完成追踪的。我们在追踪训练中,作为最初级的训练方法,就是送物衔取,训练中由近及远,由明到暗,由主人气味到他人气味,目的就是让犬找到衔取物。那么犬是根据什么找到衔取物的?就是根据人体在空气中留下的衔取物和衔取物本身带有的混合气味。训导员都知道,在进行这样的训练时,犬是何等的兴奋,又是何等准确,因为这符合犬本身的自然习性,没有太多的约束,所以训练起来效果很好。
二、追踪训练中遇到的问题和空气中人体气味的关联。我们在训练犬追踪,建立最初的条件反射时,犬往往不能低头嗅认迹线,为此训导员常常强化犬低头嗅认,这样慢慢地建立起初步的低头嗅认的条件反射,但这也同时脱离了犬自身本能的发挥,与戴了眼罩训练犬硬地追踪一样,得到的是很小的收获,而破坏的是犬的天性。犬在这样的方法下训练,失去了快乐、自由、兴奋的本性,会对训练产生抑制,我们在以后的追踪训练中,会感觉越来越难,效果也不理想,有的只好半途而废。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将训练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作一表述:
(一)布设好迹线,训练犬追踪,如土质松软,犬也能较好地把住迹线,也能顺利找到物品。分析其原因,土质松软的迹线上人体气味与土质破坏的气味混杂,土质气味甚至大于人体气味,所以犬感到并不困难,犬在顺境下追踪,渐渐地速度就加快了,也抬头了,但却能很准确地找到物品,这说明犬其实是在嗅闻着地面与空气中人体气味的混合气味,犬是对的,人是错的。事实证明,空气中人体气味运用到训练中,是非常正确的。
(二)当进行硬质地面追踪训练时,我们在通过较宽阔的公路、居民区、砂石路、操场、农村街道时,会想许多办法,包括迹线拖步、来回布设、物品用牛皮纸信封剪成小块垫在鞋里,然后平放在迹线上,但训练效果总不如土地松软的地方好,成功率不高。训练中犬盲目无助,抬头乱看,训导员持续口令强化,视抬头为毛病,心急了会扯动追踪绳刺激,这样一场失败的训练就结束了,人犬愁眉苦脸。如果我们运用犬空气中人体气味追踪训练方法,也许皆大欢喜。
(三)当我们进行迹线气味延时训练时,因为间隔得时间长,常常会遇到天气变化,尤其在北方,布线时风和日丽,追踪时风生树摇。这时犬会出现较大的晃线情况,还可能把握着方向,物品也能找到一二,训练有效率应在60%以上。这种情况也充分说明犬在感受空气中人体气味的特性非常强,也证明空气中人体气味追踪训练,在实际训练中的重要意义。
三、在现场实践中如何把握犬对空气中人体气味的积极反应。警犬在案发现场的追踪与平时的追踪训练有很大的差别,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训导员本身对犬追踪反应的正确的分析判断。平时训练再怎么背靠背,训导员本身对迹线起点、范围、方向还是有个大概的判断,而现场使用实践中,情况就不同了,当确定追踪嗅源后,只能依靠犬进行追踪,训导员的配合也是在未知前提的情况下进行的。为了说明犬对空气中人体气味的嗅闻能力,举几个案例说明一下(因为本人现已不从事警犬工作,所以只能举几个时间较久的案例,望同志们谅解)。
(一)1987年元月6日晚11时,我奉命去离市区20多公里的某部队营地出现场。到达现场后,了解到刚抓获的两名盗窃部队通讯器材的犯罪嫌疑人,乘看守人员不注意,9时许从关押的二楼破窗跳下逃跑,逃跑时间已过去3个小时。12时许,我们以楼底下犯罪嫌疑人的足迹作为嗅源,使用犬追踪。犬上线后,因山路崎岖,野草灌木遍地,追踪绳成了牵引犬的无用之绳。此时,我当机立断解掉追踪绳,脱绳后的犬异常兴奋,也许它感受到了深夜中的人体气味,也许解掉追踪绳使它获得解放,犬一窜就不见了踪影,我们跑步都跟不上,犬看到我们跟不上,就返回来接我们,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迹线被犬牢牢控制着,我们连奔带跑,连爬带滚,历经千辛万苦,在次日上午10时许将两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擒获。
(二)1988年春,我市某县发生一起盗窃案,该县距市区100公里左右,我们下午出发,晚上到达,当时的道路交通工具都不比现在,好几个小时才能赶到。到达现场后,当地警察已摸排出了6个犯罪嫌疑人。我要做的工作是将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足迹提取气味,准备气味鉴别用。当警察传唤这6个嫌疑人时,其中1个人已从家中逃跑,时间约1小时。我立即带犬进行追踪,这次我就没有给犬系追踪绳,让犬嗅闻嗅源后自由发挥,犬依然是兴奋追踪,我们跑步紧跟。犬带我们经过3个多小时的追踪,发现了藏在一块巨石后的犯罪嫌疑人,这时追踪绳派上了用场,将犯罪嫌疑人绑了牵着往回走,于次日凌晨1时许返回案发地。
我认为,李、傅二位老师提出的训练方法,应引起训犬界的重视,改变以往人为限制犬的自由习性的不科学训练方法。我是非常同意该文提出的观点的,因为我有切身的训练使用体会。
(作者单位:山西省忻州市国家安全局,034000)
(编辑:颜 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