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商品有机肥生产应用现状及存在问题调查
2015-01-24周文仙俪胜威
周文仙,俪胜威
(1.金华市婺城区畜牧兽医局,浙江金华321000;2.金华市婺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金华市婺城区商品有机肥生产应用现状及存在问题调查
周文仙1,俪胜威2
(1.金华市婺城区畜牧兽医局,浙江金华321000;2.金华市婺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金华市婺城区是畜牧业生产大区,具有明显的畜牧业地域优势和特色,是浙江省十大畜牧业强区之一,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养殖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丰富居民菜篮子工程的同时,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日趋突出。因此,如何将畜禽养殖业排泄物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是养殖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最近,笔者走访了部分重点乡镇、规模养殖场、专业大户、种植业大户及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 畜禽养殖及排泄物概况
2014年底,婺城区存栏生猪32.08万头,牛15268头(其中奶牛13839头)。全年产生猪粪38 万t,牛粪15.5万t,猪尿污77万t,牛尿污5.5万t,共计粪污136万t左右。
养殖排泄物处理使用得当是有机肥,是农业生产的必需品,处理不当则成了污染,是农业面源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2 有机肥生产现状
婺城区现有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7家,年生产能力约9万t。2014年,全区有机肥生产量5万t,实际处理畜禽粪污15万t(以牛粪为主,每3 t畜禽粪污生产1 t有机肥)。有机肥销售量4万t,占生产量的80%,其中享受市财政补贴(300元/t)数量11600 t,政府招标免费发放4100 t,由企业自行投标销售14014 t,未享受补助10286 t。
据测算,目前商品有机肥生产成本为500~600 元/t,销售价600元/t,基本无任何利润,如果没有财政补贴支持,则很难生存。2014年,金华市政府(包括周边县市区)对该区生产企业的政府采购量为15700 t,采购量不足销售量的40%。由于有机肥生产成本较高、肥效慢、农民接受程度低等原因,有机肥厂普遍存在生产能力不足,产品库存积压严重,销售困难等问题,部分企业已基本停产。
3 现有补助政策
2012年,金华市出台《金华市区商品有机肥补贴推广实施方案》,应用商品有机肥由财政补助300 元/t,补贴资金在农民购买商品有机肥时直接补贴给农民,单个主体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全市每年计划推广补贴商品有机肥1.6~1.8万t,其中安排给婺城区0.5~0.6万t。
商品有机肥主要委托市土肥站公开招投标,在中标企业中采购发放。近年来,该区通过沃土工程、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项目,每年免费发放有机肥3000 t左右。
4 存在问题
4.1 财政补贴配额不足,产品销售困难 2014年该区享有财政补贴的有机肥为0.5万t,不足生产能力的十分之一。目前生产的商品有机肥,主要靠财政补贴在本地销售,自行销往市外或省外的很少,政府采购数量远远不及生产能力。由于财政补贴配额不足,造成生产厂家不能满负荷生产,导致用于制备有机肥的畜禽粪污过剩,容易造成环境污染。
4.2 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产品单一,缺乏竞争力 该区现有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规模偏小、设备简陋、机械化程度低,生产成本高。同时,生产的商品有机肥质量档次较低,没有特色,竞争力不强。
4.3 有机肥施用成本高,推广难度大 有机肥与化肥相比,有效养分低,肥效慢,施用的人力、物力成本高。按照商品有机肥600元/t价格计算,即使施用量为300 kg/亩,亩(1亩=667 m2)均投入成本将增加180元。因此,没有政府补贴,农民难以接受。
4.4 农民对施用有机肥意义认识不足,接受程度不高 农民对商品有机肥在改良土壤、减少环境污染和改善作物品质等方面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如果在价格上没有优势,农民一般多会选择肥效快、施用方便的化学肥料。而过多的施用化肥,则将造成土壤酸化、板结、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等问题。
4.5 新建有机肥厂落地难 因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估、风险评估等诸多因素的限制,造成目前新建有机肥厂选址难、评估难、审批难,进而一些好的有机肥生产项目难以落地。
5 建议对策
要最大限度减小养殖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有关部门应从实际出发,从规划入手,实行农牧结合,走有机生态农业之路,加大政策扶持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加强主体培育及农牧对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5.1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增加有机肥配额,提高补助标准 进一步加大对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新型种养模式,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沼液储运配送等环节。将沼液使用纳入各级财政补贴范围,每年由财政安排一定资金,建议对建田间有机肥池和购置槽罐车的给予50%财政补助,对于沼液使用,按每车30元(按3 t/车计)给予补贴。增加有机肥补助配额,建议将现有0.5万t提高到5万t。提高补助标准,把商品有机肥财政补贴提高到400元/t,降低农户使用成本。
5.2 加大对有机肥厂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 加快对以猪粪为原料的有机肥厂建设,将有机肥生产设施纳入农机补贴范畴。新建有机肥厂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给予优惠,并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每厂20 ~50万元补助。目前,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有意向该区投资2000万元,新建一家年处理存栏10万头生猪粪便量的有机肥厂。据测算,需要建设厂房10000 m2,土地15亩(主要用于建设厂房等),另外需配套人工湿地30亩,希望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关键技术主要用猪粪生产沼气,沼气用于发电,附属产品则是有机肥。
5.3 加强宣传,扩大商品有机肥使用范围 通过各种途径,宣传使用有机肥的好处,提高种植业主对有机肥使用的认知度。扩大商品有机肥使用范围,重点用于经济作物和标准农田质量提升,推广在粮油作物上施用商品有机肥。建议把垦造耕地使用商品有机肥作为重点拓展领域,将使用商品有机肥作为垦造耕地项目的建设内容,与项目建设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所需资金列入土地开发成本。
5.4 加强商品有机肥质量监控 生产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生产优质高效适销对路的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监管部门加大原料和产品抽检密度,严格按照国家对有机肥的养分、水分和重金属含量标准要求,加强有机肥原料及生产监管,强化畜禽饲料添加剂质量与规范使用监管。督促生产企业建立肥料质量控制和质量追溯制度,实行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承诺,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商品有机肥质量。加强对商品有机肥销售市场的监管,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S851.2
C
1005-7307(2015)05-0022-002
2015-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