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搞法治别人不信”透出怎样的困境
2015-01-23杨涛
杨涛
一位领导干部在当市委书记时,有人想让他干预一起法院审理的案件,他回复说,法院独立审案子,自己无权干预,结果请托人拍着桌子吼道:“全市都归你管,法院还能不听你的?!”这位干部说,自己当时后背发凉,“你说要搞法治,但别人却不信。”
先来看一个市委书记,他就是云南省普洱市委原书记沈培平。原思茅市交通运输集团张正华等职工因进京举报沈培平腐败问题,于2010年1月被以非法拘禁罪、非法游行罪入狱2年。沈培平曾指示公检法办案时说:“举报人抓了,给他们判刑,抓错的也要抓,判错的也要判。”如果沈培平说“法院独立审案子”,网友不会笑吗?
进而言之,法院能不能独立审案子,法院归不归书记管,并不是因为哪个人怎么说,甚至是书记怎么说,而是长期以来我们的司法体制现状就摆在那里。因为,在现行体制之下,地方法院的人财物都在地方党政的控制之下,如果市委书记打招呼,法院不听话,那么,就坐等无数的“小鞋儿”穿了。
所以,当一个请托人请求书记干扰法院审判时,坐拥掌握法院人事、财政生杀予夺大权的书记说要“搞法治”,请托人难免会认为这是书记的“托词”,说“法院独立审案子”是“挡箭牌”。
再看一则报道。在跟随一位市委书记调研时,这位书记在车上对记者大谈加强法治的紧迫性,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头守法的重要性,而下车后,他在指挥拆迁时,大手一挥,把这个拆了,把那个拆了,很难感觉到他的法治思维在哪里,可谓是“谈法治时滔滔不绝,做决策时权力滔滔”。显然,当权力没有进笼子里时,搞法治不过是官员的随心所欲,想搞时就搞,不想搞时就可以不搞。
所以,要让公众真正相信“法院独立审案子”和书记真心想“搞法治”,最重要的就是要改革现行的司法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就是要从体制改变地方司法机关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党政官员的局面,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这就是抓住了司法改革的根本。让司法机关能独立公正司法,不仅避免了司法受制于权力,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对官员也是一种保护,因为官员无法再干扰司法,就避免了其滥用权力。同时,也让那些真心搞法治的官员避免了“人情难却”的局面,因为法院真的是“独立审案子”,找书记真的没有用了,请托人不会再为难书记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