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三类五法”考评公务员绩效
2015-01-21
人事天地 2015年1期
2014年以来,新疆乌鲁木齐市将群众满意度纳入公务员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作为衡量公务员绩效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三类五法”考实考准公务员绩效,推动公务员提高业务效能和服务群众能力。
“三类五法”即:绩效考评划分为区(县)、机关部门单位、特色绩效等三类。其中区(县)年度绩效考评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设置年度重点工作、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6项一级指标和31项二级指标。机关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设置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意识形态等18项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和部门职责确定。特色绩效考评由社区蔬菜肉食直销点运营管理、天山“一号冰川”保护等15项特色工作组成,采取倒扣分方式进行考评。考评采取绩效自评、指标考评、群众满意度测评、察访核验、加扣分考评等“五法”进行。其中,群众满意度测评委托第三方制定差异化满意度测评方案,选取不同测评主体(包括服务对象、代表委员、机关干部、基层干部、普通群众、新闻媒体及效能监督员和效能监测点联络员),设计不同测评问卷、人员组成结构、权重、测评渠道和方式,对区(县)、党群部门、行政机关部门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和评价,占绩效考评20%的权重,从而使群众对绩效考评更有话语权。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