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蔬菜家庭农场现状及发展对策
2015-01-21金国良
金国良
导读:江苏省江阴市贯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开始了家庭农场的登记、认定工作,拉开了发展家庭农场的序幕。由于尚处发展初期,还存在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信息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还需要从宣传引领、服务保障、政策扶持等方面推动其快速发展。
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概念以来,江阴市根据家庭农场登记、认定的相关要求,也随之进行了正式登记注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农业企业、专业大户等共同组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 发展现状
截至2014年3月底,江阴市工商机关已登记家庭农场29家,从经营模式看,从事种植(养殖)单一模式的有23家,从事复合型经营模式的有6家。从经营类别来看,从事蔬菜种植的有8家,从事果品种植的7家,从事花卉苗木种植的6家,从事粮油种植的5家,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的8家。从经营规模看,蔬菜规模多在1.3~3.3 hm2的范围,粮油种植多在13.3~66.7 hm2的范围,果品花卉苗木种植多在3.3~10 hm2的范围。从江阴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分析,符合家庭农场登记、认定相关要求而还未正式登记的有100多家,其中从事蔬菜种植的有30多家。
2 存在问题
2.1 家庭农场的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
目前,家庭农场是按照现有的市场主体类型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1],也就是说,从法律的角度,家庭农场还没有其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与农业合作社相比,合作社已有专门的法律明确其法律主体地位,并出台了各种扶持优惠政策,而关于家庭农场的扶持优惠政策到目前为止还迟迟未能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农场的发展。
2.2 缺乏专门的专业技术人才
家庭农场归根到底还是要解决一个职业农民的问题,让那些有技术、有思想、有经营头脑的农民租赁和转包土地,形成更加专业的农业经营主体[2]。然而,在对目前已经登记的蔬菜家庭农场的调查了解中发现,江阴有近一半的蔬菜家庭农场是父母为子女创业留下的一份家业,绝大部分家庭成员都不是蔬菜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才,缺经验少技术,即使上级相关部门每年都组织职业农民技术培训,但由于课时短、针对性不强,与蔬菜家庭农场对技术人才和经营人才的要求相比还相差甚远,引进和有针对性地培训蔬菜家庭农场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人才已成为促进其健康发展的燃眉之急。
2.3 技术、信息服务不到位
家庭农场主要实现从传统农民向现代农场主转型[3],既需要懂管理,又需要懂技术,更需要随时掌握市场信息。蔬菜家庭农场由于专业性强,品种茬口复杂,市场化程度高,品牌化和精细化又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因而对技术、管理、信息要求更高,要在短期内实现从传统农民向现代农场主转型很难,这就需要有一个完善的、专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但目前受编制、推广体系等因素影响,各级推广机构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蔬菜专业人才匮乏,导致难以满足蔬菜家庭农场对技术、信息服务的要求。
2.4 配套扶持政策不完善
受高投入、高风险、低回报的影响,蔬菜家庭农场发展壮大必须要有相配套的政策扶持措施来保障,特别是在注册登记、税收优惠、融资便捷、风险赔偿、土地流转、配套设施用地、农机购置和设施补贴等方面给予扶持。但到目前为止,具体的专门针对家庭农场发展的配套扶持政策并不完善,影响了蔬菜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
3 发展对策
3.1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持蔬菜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林、工商、财政、国土、农机、水利、电力、交通、质监、金融、保险等部门要落实相应的责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认真研究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促进家庭农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3.2 把握原则,引领发展
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切实把握三大基本原则,即积极引导原则、稳步实施原则、规范发展原则[4];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各地电台、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宣传部门,加强对蔬菜家庭农场的宣传引领,引导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引导符合家庭农场发展条件的农户向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转变,引导懂技术、会管理的科技人才创办家庭农场,引导家庭农场与各类农民合作组织的联合,进一步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
3.3 制定标准,示范创建
按照现代农业建设要求,结合不同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模式,从土地流转、基础建设、经营成员构建、生产管理、质量安全、营销策略、经营模式、投资及劳动分配、生产及社会保险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建设标准和管理章程,选择有条件的家庭农场按此标准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树立家庭农场的先进典型,对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家庭农场予以表彰奖励,以点带面,提升家庭农场的发展水平。
3.4 政策扶持,服务保障
要从农业项目倾斜、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农业保险、设施用地、工商登记、人才引进和培训等方面加强对家庭农场建设的优惠扶持力度。要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各级基层农经、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从技术指导、品种引进、质量检测、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方面给予重点指导服务。结合科技入户、综合展示基地建设等项目,优先安排家庭农场担任科技示范户、承担科技展示项目。要加强对家庭农场成员的技术培训,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农民技术职称。
参考文献
[1]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注册登记职能做好家庭农场登记工作的意见[EB/OL].http://www.haimen.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299677,2013-07-24.
[2] 秦德胜.家庭农场:绍兴正在起步[N].绍兴日报,2013-02-21(02).
[3] 沈功尚,江宁.江苏省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分析[EB/OL].http://www.saic.gov.cn/gsld/yjbg/rdwt/yjzx/201308t20130807_
137079.html,2013-08-07.
[4] 中共海伦市市委办公室.关于扶持发展农村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EB/OL].http://www.tdzyw.com/2013/0413/28153.html,2013-04-13.